“可曾婚配?”
“我可以做二房的!”
“有空去我们府上坐坐吧……”
“当什么店小二啊,我雇佣你做贴身侍从如何?”
“小哥……”
……
“呦,美人,往这边看呀。”
夜剑离愤怒的回过头,这个更过分了,竟然摸他的脸!
可是,这色迷迷的笑容,怎么如此像小纪?
……就是小纪。
她娇柔万状的扑到他身上,抻长了声音嗲道:“亲——爱——的——”
作者有话要说:灭哈哈哈,我复活了……灵感啊,淹死我吧……
不算新坑的新坑
于是应广大人民群众滴要求
在等待出版消息,不能给大家看结局的时候
除了时不时的更新番外,再把以前写过的短篇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有的地方要修改下,不过很快的,灭哈哈
因为以前写的,文笔有限,表pia我……
番外一
番外一:老张
睁开眼睛的时候,没有太阳,天空是最初的灰蓝色。
那是我第一次呼吸这世上的空气。
我被丢在了狗窝里,也许刚生下没多久,直到现在我仍感谢那条狗,只是舔舔我就用身体为我阻挡了风寒,而不是把我当作送上门的肥肉。
其实后来我有很多次都这么想,如果当初就被它一口咬死,也是极好的。
养狗的人家姓张,于是我便姓张,只是没有名字,他们时常给我一些剩饭剩菜,我便和狗一起吃。虽然他们待我如同一条狗,但我仍是感激,给了我一个姓氏一个饭碗和一个安身之地,这对十岁的我来说,便是天下。
我很饿,总是跟狗一起出去觅食,徒手捉住敏捷的野兔已经难不倒我,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看见我,他的眼神像我一直害怕的一种动物,狼。
“你是天生的杀手。”他将我提起来,我嘴边还残留着野兔的鲜血:“孤独,狠辣。”
从此,我穿上了黑色的衣服,再也无法脱下。
我见到许多十岁左右的孩子,他们或是天真纯善,或是胆小木讷,但那些都无所谓,因为最终都会变得跟我一样。训练的过程艰苦且残忍,并不比在狗窝好很多,为了一口饭总要打上几回,能吃上一口饭便是生活的全部,我从不知道尊严与荣辱是什么,它们在我心中还不如一块干硬的馒头。
那时已经有一些岁数稍大的孩子,身形上占了优势,便抢去了全部的干粮。我已经连续几天饿得头晕眼花,直到遇见他。
阳光从他身后射进我眼里,像是刺目得要盲了眼,却又忍不住想流泪。
他手中拿着一块馒头,掰了半块,递到我面前。我几乎是饿虎般的扑上去,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从没有跟他说过话,但我记得那只拿着馒头的手,带着与我一样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苍老与狰狞,在尸体中斜斜的伸了出来。
他或许是想要我拉他一把。
但我没有,因为活下来的只能是一个人,所以我杀了奄奄一息的他。
那一刻,我终于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他的面容,平凡得很,可只一眼,却再也忘不掉。
我从不知道我是这样厉害的,杀人,杀人,还是杀人,除了杀人,我什么都不会。
我开始威震天下,他们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张肃,于是我成为了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肃杀。
金钱,女人,权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可心中却似有了个洞,那个洞越来越大,叫嚣着几乎吞噬了我的全身。
我想,也许生不如死,也许是想忘记,可却再也抹不去那斜斜伸出的手,那曾经救了我的半块馒头,或者,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眼里涌起的无尽苍凉。
终于我杀了那个狼一般的男人,杀光了整个组织,在我看来,他们活着跟我一样,生不如死。或者,他们活着,就像是用无数个他的死亡所堆积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