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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律师也跟着开口:“这位先生,我的当事人说的没错。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据情节和后果,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手机,把刚才拍摄的画面重放了一下。原来,从刚才一进门开始,他就开启了手机的录像功能。只是,他的手机放的比较隐蔽,所以,张建华一直没有察觉到。
“除了这一次的家庭暴力情况,我们还通过警方的帮助,取得了你上次殴打我当事人的证据。”这位律师一边说着,一边点开了另一段视频,而这段视频,正是张建华在路上殴打周晓敏的景象。
“张建华,就凭这两份证据,我让你净身出户一点也不过分!你要是还有自知之明,就把这份离婚协议给签了。如果不签,那我们就法庭上见!到时候,可就不是净身出户这么简单了!”周晓敏指着张建华的鼻子,威胁的意味十足。
说实话,她从来就没有这么痛快过!
自从看上了张建华,她就一直在想方设法的吸引张建华的注意。她在意自己的衣服,在意自己的发型,在意自己的妆容;她总是想要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她几乎在意自己在张建华面前的每一点细节!
她每说一句话,都顾忌着张建华的感受,都要迎合张建华的喜好!她装的温柔体贴,她装的情深不悔,她把自己的尊严都低到了尘埃里!可惜,就是这样,也没见得换回来一丁点回报!
果然,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张建华仗着她的爱,一面假装不受诱惑的和李颖结婚,做他在外人眼中的五好丈夫;一面又总是背着李颖约她出来,在她的面前大倒苦水,讲自己生活中的各种压力,还有婚姻里的不如意。
要不是张建华给了她希望,她怎么可能做这么多年的小三!
张建华这个贱人,一面在她的床上放纵,一面又装出正人君子的模样。一个女人能有几年美好的青春?她这最美好的几年青春,全部都葬送在了张建华的手里!就凭这几年,难道还不值一套房子吗?!
更何况,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这才是家庭暴力!
在周晓敏的强势压迫下,张建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还大笑了起来:“周晓敏,你以为我是个法盲吗?!你说我家庭暴力,我就是家庭暴力了?你以为你是谁?你是金口玉言,还是铁齿铜牙?!你以为法院是你家开的吗?!”
“我告诉你,家庭暴力是要验伤的!就凭我打你一个耳光,揪你一下头发,能验出个什么伤?别说是伤了,连点淤青都没有,你凭什么追究我刑事责任?!”张建华垫着手中的离婚协议,突然,狠狠的甩在了周晓敏的脸上。
“我告诉你!就算你不告我,我现在也要去告你!你在我的婚姻期间,故意灌醉我,和我发生了关系。之后,又假借怀孕威胁我,逼我和前妻离婚。可是,你肚子里的孩子根本不是我的!你这是在骗婚!你的律师就在这里,你可以问问他,骗婚罪要判几年?更何况,你还是个人贩子,你还让人拐了我儿子!”张建华理直气壮的怒吼,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想钻法律的空子,拿法律来威胁他?
真以为他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去找人咨询了?!
有了李颖的前车之鉴,他在决定和周晓敏离婚的时候,就特意上网调查过《婚姻法》了。后来,知道周晓敏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他还专门找律师咨询了。像周晓敏这种情况,绝对够得上是骗婚了!
以婚姻为诱饵,来诈取他人的财物。在《婚姻法》的规定里,可以按照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周晓敏隐瞒了孩子的身世,用欺骗的手段骗了他的钱财,结婚一个月就提出离婚,这绝对是骗婚无疑!
有了这样的罪名,法官怎么可能偏向周晓敏?!
且不说别的,哪个男人愿意戴绿帽子,哪个男人愿意给别人养孩子?法官可一般都是男人!更何况,周晓敏原本就是个破坏别人婚姻和家庭的小三!再加上,她还曾经被公安部门拘传过。身上背着拐卖儿童的案底!所有的一切综合起来。他胜诉的几率可比周晓敏大多了!
“谁告诉你,这孩子不是你的了?”周晓敏突然轻笑了起来,捂着肚子,笑的抚媚而得意。“那是我故意骗你的!我不骗你。你怎么会动手打我?我不骗你。怎么能拿到你家庭暴力的证据?怎么能分到更多的钱?没关系,就算法官不给你判刑,这房子也肯定会是我的。还有孩子的抚养费,你一分也别想少!”
钱钱钱,从头到尾都是钱!
周晓敏从一开始,就是奔着钱去的!
她和李颖不一样——李颖的付出,是因为她愿意为家庭牺牲;而周晓敏的付出,却是算计着想要更多的回报。她接近张建华也好,她算计李颖也好,都是为了获得利益,说白了,就是为了拿到更多的钱!
以前她想要嫁给张建华,除了不甘心输给李颖以外,主要是因为张建华有房子,月薪也还凑合。嫁给这样的男人,她可以什么都不用付出,直接就有房子住,而且,手里还能有余钱,生活也算美满幸福。
后来她想嫁给张建华,则是因为他手里有钱,惦记着结婚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