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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他们会跑出来的。”我只能这样地安慰丁哥儿,同时也这样地希望。

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矫捷的身影从谷底出现,冒着纷飞的火山灰,闪避着奔上山来。

“是老魔头!”我兴奋地大叫起来。

老魔头已经来到了我们的面前,不等我们答话,他首先发问:“胡客呢?”

“他没有来。”我告诉他。

“糟糕!”他叫了声,也不多说,回身又向谷底奔去,尽管我“喂喂”地唤了半天,他头也不回,很快又消失在了燃烧的树林里。

我愣住了。在我的眼里,老魔头是一个没有人性,没有怜悯之心,连手足之情也不讲的魔鬼,却原来,他还人性未泯,还有兄弟之谊,他并不是个冷酷无情的魔鬼。在这种生死悠关的时候,他终于还是不惜自己的性命,去救一奶同胞,这就是兄弟。这必竟是兄弟!

山谷完全成了红色,除了火焰、岩浆、烟灰,不再看到其它,连那远处的咸水湖也成了火湖。时间也一点点地过去,但那两个老兄弟还没有出现。

“哇!”丁哥儿终于哭出了声,我也心如刀绞,确信这两个老兄不会再有生的希望了,对老魔头的怨恨也化为了乌有,脑海中不断闪现他的影子。不管怎么说,他对我还是不错,尽管他说得很凶,而实际上却对我关怀备至,只不过是用他独特的方式在表达。不是他,我不会食用天魔星草,也就不会有今日的健康;不是他,我不会练成如此高深的内功,也不会学尽他平生绝技;不是他,我不会得到那把匕首,也不会了解我生前的传奇;不是他,我不会结识丁哥儿,也不会感受到手足情深。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开始后悔我对他是不是太刻薄,连叫一声“师父”也要与他讨价还价,而他又确实是我的师父。

“师父!”丁哥儿大叫了声,再也不顾漫天的灰尘,奔下山去。我顺声望去,只见两个浑身是火的人从谷中挣扎着滚了出来。那两个人还活着,我再也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也跟着丁哥儿之后跑到山下。火滚滚地扑了过来,我和丁哥儿奋力扑灭两人身上的火,一人抱起一个连忙又奔回山上,依然躲到巨岩之后。

这两个老人已经被烧得体无完肤,面无人色,但仍然活着,眼睛一睁开便互相拥抱在了一起,五十年的恩怨一下子冰消去散了。

火山只喷发了半日便停熄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山谷中没有树林,岩熔凝固成石头,满山都是。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四个人都活着。两个老人不再为争老大的位置而计较了,我和丁哥儿这回是彻底地放下了心。

另一个变化是我终于对着黑魔喊了一声“师父!”,老魔头先是愣了一下,显出激动的样子,但随即又摆出了一付不屑一顾的样子,我却明显地感到了他对我亲切了许多。

又经过了一年的休整,两个老人恢复了健康,这个山谷又有了绿色,而他们也决定了一项令我和丁哥儿感到兴奋的事,那就是让我们俩去闯天下。用胡客游侠的话来说是:“让中原人士见识见识西洋剑术。”而用老魔头的话来说却是:“让那些自命不凡的大侠们,见识见识老夫这个魔头调教出来的徒弟。”

就这样,又经过一个月的准备,两个老人各自将看家的本领传给弟子,我和丁哥儿便出发了。而这两个怪异的兄弟却甘愿相伴,老死在这寂寞的空谷中。

第五章 三老丛林

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便开始思考一个古老的问题:“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用这个问题首先去问丁哥儿,他的回答分外简单:“我从西方来,要到东方去!”而我却有一个谁也不相信的回答:“我从未来来,要到这个时代找寻些什么。”这个时候,我不再怀疑五台山老和尚的话,相信自己便是那个杀了千万生灵的将军的转世,那么在这个时代里,我要洗清那一世造的孽。

与丁哥儿作伴是一桩劳累而又倒霉的事,第一次离开他的教父兼师父,他便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活泼与兴奋,一扫过去那种烦闷且天真的性格,仿佛是变了一个人。有时,他会嫌我走的太慢,我若走快了,他又跟不上。左说右说他都有理,我也懒得去和他吵嘴,干脆地告诉他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不侍候了。他果然如解开缰索的疯马一样,狂奔而去,可是没一天又灰溜溜地回到我的身边,发誓再也不离开我了,细细一问才明白,在这里没有人能听懂他的中国话,他也听不懂别人的中国话。离开了我,他就像丢掉了嘴巴和耳朵,成了哑巴和聋子,睁着眼睛也像个瞎子。

就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少日子,翻过了几座高山,穿过了几片沙漠,路过了几条河流,这一日终于来到了渭河边的渡口,在渡口边的茶棚里坐下,一边等待渡船的到来,一边喝些茶水。丁哥儿似乎对什么都好奇,左摸摸右碰碰,不时地问我这,问我那。当然他的样子也招来了众多人的目光,他却觉得非常高兴,私下里对我说:“看来,我比你长得好看,你看,人家只看我,不看你。”我哈哈大笑,告诉他:“如果我牵着只猴子来,那人们更爱看猴子了。”这话把他气得半天没再开口,只是喘喘地呼着粗气。蓦然他的目光盯到了外面,那气好像一下子消了个一干二净。我也顺脸望去,只见渡口边来了一位牵着马,白衣翩翩的少女,背上背着一把剑,头梳两只双抓鬏,转过身来,我倏然一惊。这面容我怎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只见她淡眉亮眼,口小鼻娇,脸上微红,虽不是闭月羞花只貌,但也生得娇小玲珑,芙蓉出水一般。她的容貌是次要的,我赞赏的是她那超凡脱俗的气质,仿佛同情一切,又仿佛藐视一切,让人琢磨不透。

“这么多日子,我还没见过这么动人的女孩子。”丁哥儿悄悄地告诉我说:“我要去和她交个朋友。”他说着也不等我的回答,便径直走去。

那艘渡船已经靠岸,我也汇了帐,跟了出去。

“嘿!”丁哥儿这样鲁莽地对那个少女打着招呼,那少女应声看了看他,又转过了脸,牵着马走上渡船。“嘿!我帮你!”丁哥儿含糊的舌头说着,也不问那少女听没听懂,两步走上前,就抢她手中的缰绳,要踏上船板。这少女吓了一跳,拧身抬腿就是一脚,正踹在丁哥儿的屁股上,丁哥儿哪里防备,“哎哟”了一声,“扑通”便掉进了河里。

“他是想帮你。”我连忙走上前去解释着,一边到河边拉起浑身泥浆的丁哥儿,看着他狼狈的样子,不由得大笑出声来。那少女也走上前来道着歉。

等我们坐在船上,丁哥儿依然没有接受教训,也不管满脸的污秽,还紧紧往那少女近旁凑着,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什么。那少女一句话没有听懂,直往船头躲去。我一把拉住丁哥儿,讽刺道:“先去洗把脸。”他这才明白过味,趴在船边洗起脸来。我和那少女相视着望了一下,不由得都笑了。啊!这笑容也似曾相识;不,我一定见过的,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望着她,我凝神细思着。

“啊!这是什么?”丁哥儿已经洗干净了脸,一眼看见了那匹马上一个长条的布包,布包一头露出的是一把秦筝,这才问道。

我随口告诉他:“那是把乐器。”

“乐器?”他十分好奇,也不问人家同不同意,便从马背上抽了出来,“哇!十三根弦!”他惊叫了一声:“我们那的琴只有六根弦。”他说:“这么多弦怎么弹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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