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的光芒,
后来一层层消亡,
这时光,太会忘,我投降。”
打完这些字后,想了想,又加了一段备注:
——今天听一个朋友说起自己的故事,突然有很多的感慨。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所以肆意的抛洒着青春,总觉得大不了重头再来。待回头的时候才发现,青春已经逝去,人生一片荒芜。
《来日方长》这首歌不是一首传唱度多高的歌,但是严鑫个人比较喜欢。
看上去好像是在写逝去的感情,离开的爱人,但也可以理解为在写人生,在写梦想,在悼念青春。
try{mad1(gad2);}catch(ex){}上辈子最后一段时光,他经常听着这首歌,怀念从前,因此有着很深的感触。
他现在才十九岁,没有什么好悼念的,贸然的抄这么一首歌出来,显得有些跟他的人生不符,甚至有一些无病呻吟的感觉。
可是,在顾茹给他讲过自己的一些往事之后,写这个就有理由了——不是为自己而写的,而是听了顾茹的故事再写的。
这首歌不属于那种很能打的歌,但是,以顾茹一个三十岁女人的身份唱出来,那就是人生自叙,还是能有感染力的。
不会给她那一张专辑增色多少,但至少不会让那一张专辑掉档次。
而且,和《时间都去哪儿了》还属于同样一个主题——关于时间的。
严鑫听过顾茹唱歌,知道她的嗓音条件,驾驭这样的歌曲绰绰有余。
写完之后,就退了出来。
陈力这一次是看着他写这篇日志,看到这家伙两只手在键盘上摁,噼里啪啦,毫不犹豫的就摁出这么一篇日志来,心道:
“这家伙还说他文笔不行!他就是懒!”
虽然严鑫没有说发出来的这一篇日志是一首歌的歌词,但陈力就是一个写手,从那种文字中的韵律中能感受得到这是一首歌词。
歌词里面有一些东西,他没有多深的体会,但也不能说是全无感触。
每个人都在一天一天的长大着。
二十岁的人,回首十八岁的时候,也一样的会有着时间流逝的感慨。
也会有着一些遗憾。
等严鑫退出qq空间之后,他没有马上码字,而是问严鑫:
“你不是边哼边写的吗?这次怎么不哼几声?”
严鑫看了他一眼:“我嘴里没哼,心里已经哼了。”
陈力童孔一缩:“难道阁下已经达到了嘴上无歌心中有歌的歌唱最高境界?”
严鑫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你错了,我现在的境界是——我即是哥,哥即是我!”
陈力竖起了大拇指:“三金哥牛逼!”
严鑫写完日志之后,回房间眯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去上班。
而陈力在码字休息的时候,又进去他空间看了他发的这一篇日志,反反复复的看了几遍,越看越是佩服。
这个舍友太不简单了!
这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腿,一定要抱住!
try{mad1(gad2);}catch(ex){}在他看来,严鑫这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腿比那些穿着嗨丝的大腿诱惑力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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