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轻华高畅,也的确如周南所猜想的那样,是一个老扒手。
他除了会和许多扒手一样,会使用一些刀片、钩子。之类的物品外。
还特别注重手法。
基本上能通过手法得手,就不会使用器具作案。
所以华高畅从小就在一排排钢针里放上硬币,再用手指夹出来,以此训练手法,他手上的那些疤痕也是因此留下的。
再加上他的天赋也很高。
对于下手时机的把控自不用说。
眼光也很准,往人群里一瞅,通过身上的穿搭和行为举止,就能迅速找出值得动手,和容易下手的目标。
所以华高畅几乎没有失手过,只有一次是因为运气太差,下手的时候被一个路过的反扒民警看见了,不过也因为只偷了一百块钱,拘留了几天就出来了。
对于今天的收获,华高畅还是很满意的。
天都还没黑,他就已经得手了三单。
并且每一单都格外轻松。
偷那个女大学生手机的时候,那人还在打着电话。
华高畅乘着她刚打完电话,放下手机的那一刻,直接就顺了过来,放进兜里,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结果他走了老远。
那个女大学生才反应过来,开始着急地朝着四周叫喊,但根本分辨不出,人群里哪个人顺走了她的手机。
公交卡和金牙是他在坐公交车回家时,从一个老人身上顺来的。
在摸到那两颗金牙时,华高畅都惊了。
因为他已经很少看见有人镶金牙了。
可能这位老人的思维还停留在过去,认为这东西气派吧。
应该是老人以前镶上去的,之后随着时间又脱落了,所以带在身上准备去找牙医镶上。
最后一单更不用说了,对方就和那个女大学生一样愚钝。
“大爷你也别怪我,换几个好牙齿吧。”
“你这审美早就是过去式了。”
“金牙也对肠胃不好,我这还算帮了你。”
华高畅在按照惯例,自己欺骗自己了一番后。
便准备开始拿出赃物,欣赏自己今天的战利品了。
他很享受这个过程。
“一百、两百、三百,嘿嘿。”
华高畅从左边口袋拿出钱后数了数,是三张大钞,当他重新把钱放回口袋后,突然心中一惊。
他突然察觉到了,自己上衣右边口袋的重量减轻了!
于是华高畅立即拍了拍右边口袋。
结果原本硬邦邦的口袋变得空空如也!
这让华高畅的脸色一点点地变了,从最开始得意的笑容,化为了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