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等到专利过期后再没有代价的进入也没问题,可是,关键是这家两公司都等不及了。
而且。维F电子公司。还在不断地修订新的专利标准。
所以,再过几年,即使维F的初始专利过期了,但是已经更新换代的专利技术,也会让维F电子科技公司继续维持在这两个市场的绝对领先地位。
所以,在接下来的关于技术授权的谈判中,维创方面和两家东瀛企业之间的谈判绝对是分秒必争寸土不让。
谈判一开始,刘焱就定了个调,来了个狮子大开口,要求CDROM和VCD的专利授权,每台整机要收取零售价格的5,作为维F电子科技公司的专利费。
按照一台VCD平均售价300米元计算,一台机器就要收取15米元的专利费用。
这么高昂的专利费用,自然让两家东瀛公司有巨大的异议了,之后,就到了讨价还价阶段了。
经过一个多星期时间的谈判,最终敲定S尼和S下两家公司分别预付25亿米元的专利费,作为敲门砖,获得CDROM和VCD的专利使用授权。
此外就是专利分成费用了,在刘焱提出5的基础下,经过谈判后,下降到整机售价的2,这个水平的专利使用费用,并不算高,售价300米元的整机,只需要缴纳6米元的专利费就可以了。
当然了,如果是维F带电子科技公司自己生产的VCD,每台整机的利润肯定不止6米元的。
但是,为了去掉“垄断”的嫌疑,让更多的厂家投入这两个行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了。
而当维创和S尼、S下两家公司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之后。
不久,F利浦又联合S尼方面宣布,F利浦将以50亿米元的价格,继续向S尼公司出售125的维F电子科技公司的股票。
从而,S尼公司持有维F电子科技公司的股权,提升到了20,成为了维F电子科技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而F利浦公司持有的维F电子科技公司股票,下降到75,退居到第四大股东。
当然了,S下公司也选择在市场上增持了一部分股票,将自己持有维F电子科技公司股权比例提高到了79,成为了第三大股东。
也就是说,不管维创方面的态度如何,反正F利浦方面是不管不顾,一门心思大步退出了双方的合资公司;
而东瀛的两大企业则迅速趁虚而入,占据了维F电子科技公司大股东的位置。
虽然,现在两大东瀛企业加起来,持有维F电子科技公司的股权还不到28,目前还不足以威胁维创电子持股41的控股股东地位,但是,这个差距已经很小了,如果F利浦方面将余下的股权都出售给东瀛企业的话,东瀛企业手里控制的维F电子科技公司股权将增值355。
为什么这两家东瀛企业这么有钱?刘焱心里自然明白,并不是这两家东瀛企业的利润能够支持这么大规模的投资,而是东瀛的大企业,能够在东瀛金融行业,轻易获得巨额的融资。
也正是靠着东瀛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这些东瀛企业现在那叫一个非常的土豪啊。
当然了,后来东瀛前十大银行破产了五家,也跟这个时代,东瀛银行盲目的贷款给东瀛企业有着很大的关系。
当刘焱跟东瀛两家公司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之后,刘焱对S尼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所以,专门让秘书小俞去调查S尼近期的动态,
很快,小俞就跑来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