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曦拍完照之后,也向彭艳点了一个头,笑着打了个招呼:
“彭艳,你好呀,还记得我吗?”
彭艳道:“你是学霸,我当然记得。”
内心有那么一点尴尬——其实她早已经忘记冯曦长啥样子了,就知道人家学习成绩挺好的。
毕竟小学之后就没有再见过面。
但是,在她出去打工的生涯里,这个曾经的同学在她嘴里已经变成了她的好朋友,是她经常拿出来炫耀的存在。
没办法,谁叫和自己有交集的人里面,就这个小学同学混得最牛逼呢?
不过冯曦到底有多牛逼,她也不知道。
只知道她是学霸,高考考了700多分,是市里的高考状元,读大学的时候还创办了一家公司,据说赚了很多的钱,给家里盖了一栋大别墅。
至于冯曦嫁给白小玲这个小伙伴异父异母的哥哥严鑫这样的事情,她也听说过。
毕竟是同一个村子的人,而有钱人的八卦又格外的让人关注,她想不知道都难。
严鑫多有钱,她也不知道。
——连严鑫的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她一个外人当然没有道理知道。
在她所听到的消息里面,严鑫竟然是一个吃软饭的,只是一个工资比较高的打工仔,能够娶到冯曦这样的老板,那属于高攀。
现在看到严鑫,又看了看冯曦,心里想着:
“难怪他能够吃到软饭,原来长得这么帅气。”
还生出那么一个念头来:“我要是有冯曦那么多的钱,我也愿意倒贴着找这么一个帅气的男人。”
想着,不由得小脸一红,都不敢去看严鑫了。
跟着她一起过来的,都是跟她住在同一个组的,有男有女,年纪有比她大几岁的,也有比她小几岁的。
他们都是在一个地方打工,所以比较熟悉一些。
这几个人白小玲倒是认识——她在那里住了十几年。
只不过没有彭艳那么熟悉。
白小玲跟他们都打了招呼。
那几个年轻人对她的态度都很客气,客气中还有着一些生疏。
他们倒是想跟白小玲把关系搞好,但又觉得人家现在有钱了,未必看得上他们这些曾经的穷邻居。
包括彭艳,现在都是那样的想法。
他们都是打工人,只有过年那10来天才会在家,其余的时候都在千里之外的地方打工,像个工具一样的存在着。
一天十几个小时,一个月也就是一两千块钱的工资。
也只有回家过年的时候,才有那么一点扬眉吐气的感觉,可以大方一点花钱。
别的时候都过得很辛苦,也很卑微。
如果能够和有钱人搞好关系,获得一份好的工作,也就能够体面的生活着。
有着这样的想法,在严鑫他们面前,不自觉的就低了一头。
严鑫自己倒是没有高人一等的想法。
他上辈子就是一个社畜,比这些人过得更难,自然也就不可能看不起这些人——那等于是看不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