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种可能才能够让人去为了过去负责,那就是回到过去。
回到过去,这是多么熟悉又新鲜的字眼儿,在电视和小说上,陆祯看过了无数种类似的剧情,而且以陆祯的物理见识,这是不可能的。
陆祯喜欢物理,自然就看过不少这方面的书籍,偶尔也会在网上搜索资料来看,其中让他一项最深的就是科学家霍金做的一个实验。
霍金在2009年的时候做过一个实验,他布置了一个宴会厅,却在宴会结束的时候才发出请帖。
请贴上写着:&ldo;诚挚邀请你参加时间旅行者的宴会。宴会由斯蒂芬霍金教授举办。&rdo;
在请贴上注明了举办地点和经纬度,因为霍金认为,如果未来人真的能够时光旅行,那么必定会有人来参加这次的宴会。
最终,霍金空等一场。
在现实中,时间不可逆,陆祯最明白不过了。
可笔记本上的字迹又是怎么回事,陆祯清楚记得不可能是自己写上去的,就因为这是殷夏的本子,仅此而已。
陆祯不会去弄坏弄花这个本子,这是他尘封的青春记忆。
&ldo;陆祯,你人呢?!&rdo;门口的李叔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这大热天儿在外面站一会儿就会汗流浃背的。
听到李叔的喊声,陆祯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抱着不要的废品出去。
陆祯嘿嘿笑了一声:&ldo;不好意思李叔,都在这儿了。&rdo;
李叔清点了一下,瞄了一眼破旧的小卖铺,给陆祯多算了一点钱。当然,这点陆祯心里清楚,感谢地笑了笑。
回到库房,陆祯清理出来了一大块地方,找出了好久没穿过的衣服,这是陆祯唯一干净的衣服了。
回想起攸宁的短信,陆祯还真对同学聚会充满期待了。
会见到殷夏吗?
翌日清晨,陆祯一大早就起来,不是为了开店,而是因为同学聚会就这么仓促的定在了今天中午,是攸宁发短信告诉他的。
跟往常一样拉开卷帘门,陆祯在门口发现了一封信。
咦?陆祯心里好奇,弯腰捡起信的时候,发现背面沾了不少血迹,就连地上都有巴掌大那么一大块的血迹。
谁会写了这样一封信放在门口?
陆祯心里纳闷儿,本能就对血产生恐惧,让他哆嗦着收不敢拆开,可好奇心促使下,又让陆祯内心矛盾起来。
信封没有寄件人地址姓名,只有&lso;陆祯&rso;两个字,看来还很乱,感觉像是仓促间写下来的一样。
陆祯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应该放在这里有会儿了吧。
回到店里,陆祯拆开了信封,这才发现这信封跟自己店里卖的一样,可在陆祯记忆中这些天并没有人来买过信封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