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爸爸的日记并不是天天写,也只有在重要事情的时候才写一下。
1993年9月10日雨
儿子今天来到了这个世上,小小的皱皱巴巴,红彤彤的像猴子并不好看,可长辈们却觉着可爱。
要紧的是总算是有了后代,也算是给父母有了交代。
父亲给那小东西起名叫“齐润”,说是有好的寓意,一家人围着他欢声笑语,这几年很难见父母洋溢出这样的笑容来。我私心希望是个女儿,只盼着这儿子以后能让我少生点气。
林书程明显觉着揽在他身上的肩膀僵硬了一下,他偏过一点头去看沈齐润,发现他嘴唇紧抿,目光没有从纸张上移开,眼神里的光有些暗了。
往后的几页,大多是说工作上的得失,提及沈太太和沈齐润的很少,只是寥寥几笔,从言语上瞧的出来,对于这个夫人和儿子好像像是他生命之中的过客,甚至在他的日记里,比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交流的时候还少。
林书程紧了紧眉头,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个样子。
在他的家庭当中,爸爸是最爱他的,也很爱妈妈,工作也只是为了让家人生活的更好,让他跟妈妈更快了些,他会在下班的时候带来妈妈喜欢的玫瑰,会绕过好几条街去买林书程喜欢的小蛋糕。
结婚过日子,生儿育女,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难道能让过客和固定的程式化一样不尽心吗?
日记本很大,前三分之一,主要是偏工作,一大篇一大篇的记录,是从本子的三分之二的时候开始的。
2012年5月3日微风
我头一次见到一个那样的女子,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碰着一杯卡布奇诺,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外头罩着一件针织开衫,乌黑的头发挽起来,用一根银色的发饰固定在脑后。
笑起来的时候,像是咖啡店里装饰用的玫瑰,或许,比起那根银色的发饰,一直开的正鲜艳的玫瑰花更适合她。
我端着咖啡坐在邻座,她便向我看来了,是一双很美的眼睛,连眉梢都带着迷人的风韵。
世上竟然有这么漂亮的人,真是让人吃惊,说来有些难以置信,活到四十岁的我,竟然真的像是书中所写的,心口不可遏制的跳动了起来。
这时候我不禁懊悔,懊悔自己年轻的时候那么听话,稀里糊涂的就结了婚,稀里糊涂的生了孩子。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去结识她。
她只稍坐了坐,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表,便要往外走,咖啡店的店员叫住她,说她忘了手袋。
她回头的样子极美,因为觉着不好意思,露出一个有点尴尬的笑来,侧脸上浮现一个浅浅的酒窝,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着此生此世都不会见到比这更美好的人了。
有些可惜,店员叫她“林太太”。
坐在靠窗的位置最方便望向街景,她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走出店门,来接他的男人大约三十五岁上下,推着一辆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