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去的话,也没问题,把自己老公带上,大概率万无一失,毕竟一失就是大代价。
不傻的都应该考虑一下。
叶修换好一身衣服,满意的看了看镜子里面的自己。
靓仔。
帅哥。
李想的梦。
未来的帅大叔,帅爹地,一连串的想法冒出来。
沉迷自己靓脸不可自拔。
叶修哈哈笑:“能理解被自己帅死然后穿越了。”
整理了一下衣服,叶修很满意。
很赞!
“玛德,今天去抢风头!”叶修恶狠狠的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高调了一些。
不过也要看人,毕竟情敌在哪里,其实也不算情敌,毕竟李想没考虑过人家。
这个小可怜。
很执拗嘛!
防人之心不可无,叶修还是要去看看的。
其实对他来说,李想真的去参加这种聚会的话,他倒是没有担心的。
从硬实力来讲。
根本不需要担心那么多,喝酒能喝过李想的也很少,至于动手,那就是脑子有问题。
太极拳打他,和打其他人能一样吗?完全不一样。
为什么叶修还是坚持要去?
主要是还是担心李想吃亏,毕竟她一个女孩子,这种场合,多少是有些吃亏的。
毕竟一群男生,大家互相怂恿,互相起哄,女生天然就要吃亏一些。
再说了,小说看多了,总感觉这种场合有人没脑子。
万一呢?
世界这么大,出几个傻鸟,不是很正常吗?
再说了,新闻上又不是没有这种事情,叶修习惯性的先把人想坏一些,不是最好,是起码有准备。
自己老婆,有些单纯。
其他人吃不吃亏叶修不管,自己媳妇,那就不行了,吃什么不能吃亏。
“出发!”叶修看了看狗子:“在家乖一点,我要去加班给你们赚钱买狗粮!”
揉了揉两只狗子。
拿上车钥匙,叶修从家里面出发,他现在要去三旬社那边,接一下李想,李想还在等他。
刚才打电话的时候,让他不用急,反正时间还多。
另一边。
三旬社。
李想的办公室。
李想把笔放到小象笔筒里,把文件合起来,这是最后一份文件,处理好文件以后,李想看了看手机。
“差不多了,等叶修到了,就可以出发了!”李想伸懒腰,骨骼咔咔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