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位。
百郡之中,英才无数,翘楚成群。犹如满天星辰,看花人眼。
而帝都所在的秦天郡,则是群星汇聚,氏族林立之地。
大秦帝国,能将国都设置在此,看中的自然是风水和灵气。
不仅是大秦帝国,四大超然宗门的山门,同样在秦天郡占据着四处风水宝地。
一郡之地,几乎挤满了大秦帝国的顶尖势力和豪门世家。
谁都知道,帝都汇聚着整个大秦帝国的气运,离的越近,气运自然越发昌隆。
竞争激烈,可想而知。
凡是能在秦天郡立足的势力,都不可小瞧,凡是想要名震大秦的英才翘楚,也都得在秦天郡闯出名堂才行。
每年冬月,都会是帝都最热闹的时节。
来自大秦帝国各郡的翘楚,都会如过江之鲫,乘风破浪,往帝都挤。
就算进不了四大宗门和秦天学府,能在秦天郡立足,也十分不错。
“帝都的情况,我已跟你讲过,就不多说了。只是林云,我还是很奇怪,你为什么要选择去凌霄剑阁?”
明烨终究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为什么?
以白黎轩在凌霄剑阁,如日中天的地位,冒险前去,不是找死是什么。
林云轻声道:“十天前,我想到一句话。”
“什么话?”
“若有猛虎之心,无论身处何地,皆可嗅得花香。”
明烨心中一动,挑眉道:“对啊,既然何处都可嗅的花香,那为何不去玄天宗。”
林云淡淡的道:“没错,何处都可嗅的花香。可你见过猛虎在猴群中称王吗?先有猛虎之心,才可嗅的花香。我这马是最狂的血龙马,我这剑是最傲的剑,我这心自然猛虎之心!”
明烨为之一顿,去了玄天宗,自然可以嗅的花香。
可心……还会是猛虎之心吗?
不会,除非林云放弃剑道,否则,欲成猛虎,他只有一个去处。
凌霄剑阁,除此之外,都是怯弱的选择。
人可以死,剑可以断,但向剑之心,不容退缩。
忽然间,明烨笑了起来:“我懂了,若有猛虎之心,又何惧刀山火海,何惧烈焰狂风。既如此,那凌霄剑阁,又有何去不得!”
是龙不是虫,
是虎不是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