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朋,正好有事儿找你,先别忙着回去。”
我一听,奇了怪了。
心说这春宵一刻值千金的,哥不抓紧时间度度蜜月,跟我这有啥事呢?
刚想问,岚晴开口了。
“6朋吧,昨晚人太多,没顾得上招待,还请见谅。”
岚晴这话说的,显得特别真诚。
与昨天相比,像是完全换了个人。
我寻思着,这绝逼不是什么好兆头。
虽说跟岚晴不过一面之缘,但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要不是看哥面子,我想,我跟她应该不是一路人。
话说着,三人坐下东拉西扯,渐渐聊到了正题。
果然如我所料,这次这小两口过来,确有事相求。
用哥话说,“兄弟,你现在好歹也算功成名就,哥们我还初出茅庐,所以呢,苟富贵勿相忘。”
我笑笑,“哥,你就拉倒吧,还苟富贵呢,就我,孤家寡人一个,有啥羡慕的,倒是你,家也有了,嫂子又这么贤惠,你就大晚上偷着乐吧。”
要说我这话,还真不是奉承。
事实上,这些年也想通了,再大的富贵,也比不得有爱的人陪身边,来得幸福。
看得出,岚晴我虽然感觉不好,但架不住哥对她一往情深。
这或许就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眼光。
闲话不表,切入正题。
原来前不久,哥辞完职后,居然干起了建材生意。
而岚晴呢,也差不多那会儿认识的。
在这里,我有必要交代一下。
哥原先有过女朋友,听说还是他老爷子相中的,用过去话说,那叫一个门当户对,郎才女貌。
可是呢,事与愿违,哥对那丫头根本不感兴趣。
于是两人处了一段时间,也就各自分道扬镳,算是好聚好散。
当然这些八卦,也是后来哥跟我讲起的。
而之所以跟我说这些,无非是想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他非常喜欢岚晴。
用他原话,“某种程度上讲,是岚晴坚定了我要出来的决心,阿朋,你说说,咱现在也不年轻了,再不折腾,恐怕就没机会了。”
理是这么个理,但哥的做法,我还是不愿苟同。
说白了,我与他之间,一个围墙里,一个围墙外,彼此看的都是对方风景艳羡,而只有亲身经历,才知道生意场上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