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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在听到舍基打听得来的消息后,瓦西里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后宫”酒馆,但为迪凡所劝阻。迪凡也很想能马上知晓谜底,不过他不想再跟那名女侍兼舞娘的女人打照面。他宁可多等片刻,等到天亮后再去找“后宫”的老板,毕竟那个叫伯特﹒杜比的男人已在此地住了二十多年,不会一夜之间就不见。

迪凡原以为酒馆最早也要下午才会开门作生意,所以他早上去一定可以避开那名女侍。他不想再见到她,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愧于她。没有错,他当时是被瓦西里那番毫无理性的话弄得一愣,但那不能成为好理由。是他主动选中她,而他当时就在她的身边,他有责任保护她,或者,至少在瓦西里开口说那番话之前,就说点别的,如此她便不致于受到那样的屈辱。

当然,事情也不可以怪瓦西里。瓦西里完全以为他之所以选她,是因为他先前的那句话,他只不过想补救而已。

然而,当舍基敲门时,来应门的人偏偏是迪凡不想见,也认为不可能会应门的人。而当她一看到是谁站在门外,她立即关上门。

这是他们四人平生第一次遭到闭门羹。四人的反应各自不同。

“要我把它撞破吗?”舍基沈声问。

“这女人太不像话了。”瓦西里气呼呼的说。“你还坚持她不用好好教训一顿,迪凡?”

迪凡的反应是自我厌恶,因为门一关上的那一刹,他的感觉是松了一口气,而这种反应不啻是懦弱者才会有的反应。也因此,他的语气是尖锐的。“她不是卡底尼亚的农妇。”

“卡底尼亚的农妇,美国的乡下妇女,有什么不一样?”瓦西里道。

拉嘉大笑。“何不问她本人。她一定能够回答得了这个问题。”

“那得先拆了这扇门。”舍基提醒。

“我没听见落栓的声音。”瓦西里道,“用开——”

非常清晰的,落栓声响起。

舍基于是又说了一遍,“要我把它拆了吗?”

迪凡大叹了口气,向前跨了一步,亲自敲门。“这位女士,我们是来找伯特﹒杜比,不是来找你的。请你——”

“杜比现在卧病在床,这家酒馆由我全权负责。所以有什么事,找我就行了,但它的另一个意思,你们可以把它翻译为:你们可以打道回府了。”

她的回答是迅速的,这表示她一直站在门的另一边,他们的谈话她听得一字不漏。而如果不是迪凡的怒气已被她刁蛮激起,他会觉得不好意思。“除非你希望这扇门得敞开到找人来修理,否则我建议你最好赶快打开。”

显然他用对了术语,因为门当即打开。不过她却挡在门口,双手叉腰。她的腰臂上仍佩着那把匕首。她身上的衣服跟昨晚差不多;她好像只是换了衬衫而已。日光对她不很仁慈;如果昨晚的她看起来像二十七、八,现在的她看起来有三十七、八那么老。

“你的英语说得字正腔圆,相当不错,但你对字句的理解力似乎有障碍。我说杜比卧病在床,它的意思是:他不能被你们这样的人骚扰。”

迪凡向前跨了一步。他比丹雅整整高了一个头,无论表情、体格看起来都十分吓人,但丹雅文风不动的站着,瞪着——尽管她的手心已汗湿。

“如果你听得懂英文,那你应该听懂我们要见伯特﹒杜比,而我们非见不可。假使你都听得很明白,我相信你会聪明的让开。”

在迟疑了一下后,“去吧,去打搅一个垂死的人吧。反正会遭到天打雷劈的人是你们,又不会是我。”一转身,她快步朝屋后走。

“你至少可以问问她那个家伙在什么地方。”瓦西里咕哝。

拉嘉轻笑着。“还是我们自己找比较好,瓦西里。毕竟这间屋子又不是王宫,它顶多只有两、三间房间。”

“那我们就动手吧。这个坟在白天真叫人反胃。”

事实上整个酒馆不是弥漫着臭酒味,而是弥漫着肥皂水的味道。室内的桌子全整整齐齐的排放在一边,椅子则倒扣在桌子上。整间酒馆干净得有如新开张。但瓦西里看也没看一眼,捏着鼻子率先步上狭窄的楼梯。

一到了楼上,他们便听见一个粗糙的男性声音在喋喋不休的念着、唠叨着他的早餐怎他的早餐怎还没送上来,是不是要把他活活饿死……等等的话。那声音听起来不像个垂死的病人,倒像脾气暴燥的暴君在呼喝仆人的伺候。

拉嘉还是觉得事情很好玩——也许是因为瓦西里不觉得。“他口中的懒贱人会是指楼下那头绿眼喷火兽吗?”他笑嘻嘻的说。

“贱人,也许,但懒?”舍基道。“她看起来勤勉得就像只差两步就要躺进棺材。”

在说话方面,舍基比瓦西里还要直率。而他的话,不啻是根针,深深刺入迪凡的良心。是的,她看起来的确一副操劳过度的样子;也许她是因为如此,脾气才会那么恶劣。他实在不该对她发火,还用那样的口吻对她说话。

“他妈的的,丹雅,你——”伯特﹒杜比在房门打开的那一刹劈头便骂,但他很快发觉开门而入的人不是丹雅,而是四个长得很体面,穿着也很体面的男人。他们一进来后,他的房间立即显得拥挤无比。“你们是什么人?”伯特坐起身;那很不容易,因为他满身肥肉。他的声音如雷,但他的口气已好了许多。“丹雅知道我不见客。”

“如果你是指楼下那位姑娘,那你可以不用怪她。”拉嘉道。“她已尽可能的想把我们打发走。”

“显然不够尽力。”伯特冷哼。“好吧,说吧,诸位有何贵干?”

“事关你的亡妻。”拉嘉答。

“爱丽丝?怎么,是她的那个老相好的想起旧情,遗留了什么东西要给她吗?”伯特大笑。爱丽丝之所以会嫁他,是因为她那个有钱、有势的情人不肯认她肚子里面的种,而他是看上她多多少少算得上是好人家的女儿,娶了她可以提升他的酒馆的品级。可是孩子流产了,而那之后的她变得十分邋遢,他们两人谁也没得着好处。

“我们想知道的是二十年前跟你的妻子一起离开纽奥尔良的那个女人,杜比先生。”

原来不是有什么遗产可以拿。伯特顿时没有兴趣。“那个疯女人?”

“你的妻子曾对你提起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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