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我不是舔狗,我那只是深情被辜负,也好在被辜负,不然我都没办法遇到钱馨。”
李民达解释了一句,他觉得要让叶修把他身上的舔狗标签,摘掉才行。
是个男人都不太喜欢这个词,和太监似的,他有老婆,那两个刺,都不和他沾边。
“我相信你,你不是舔狗,忘记你当时想当海王了,结果……当了海狗!”
叶修还记得这家伙有段时间,疯狂到处加人,然后什么人都遇到了。
最离奇的是,明明就是在泰原,他能加到藏州的姑娘。
当时叶修和毛轩惊为天人,觉得李民达出息了,全国各地都有异性朋友,结果全部黄了。
李民达:“……”
好好看电视,电视不比叶修好看吗?我非要去看他,非要和他说话,我以此为戒。
没什么好聊的了,海狗特么不是狗吗?还是它舔的多,它骄傲?
虽然他李民达,以前是附近的人,和摇一摇的忠实骨灰玩家,现在他已经不需要了。
他有老婆。
“你看,你都不说话了,你就是默认了呗!不过你承认不承认没关系,我们都知道。”叶修说道。
叶某人,最喜欢反复横跳,也最喜欢你看不惯我,有干不掉我的样子。
李民达把枕头丢过去,叶修一把抓住。
“说话就好好说话,咋还恼羞成怒了呢?”叶修抱着枕头,然后看了看气急败坏的李民达:“你不会是急了?我这是在帮你,坦然面对过去。”
帮?
翻滚吧,牛宝宝。
李民达平心静气,不想和他说话了,叶修这人,白瞎长一张迷惑人的好脸,和嘴完全对不上号。
什么都好,多长了一张嘴。
“我这43码的鞋,印在你39码的脸上大概是绰绰有余,你要不要试试看?我也是好心帮你,先让你习惯,以后可能遇到的毒打。”李民达说道。
叶修撇撇嘴。
打我?
我会怕?
“我律师团未尝一败,南山必胜客,懂吗?我倒了,他破产。”
没有五千万起不来,工资……拿工资的就不要考虑了,起码要有资产的,可以考虑揍一下叶修。
然后叶修就会告诉他,什么叫做贵人,什么叫做好人一生平安。
而且叶修很少遇到,不脑老子的人,起码小说情节没有遇到过。
李民达哈哈笑,指着叶修吐槽:“你那律师团,确实是未尝一败,因为你都没有打几场官司嘛,你这律师团就是个摆设。”
据他所知,叶修的律师团,很少打官司,有情况,都是商业纠纷,金融合同方面的官司。
叶修自己说的,去年一年时间,就打了几场官司。
南山必胜客,可不是这么低的要求,这纯粹就是花钱,养一堆用不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