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应该是这样。
叶修:“……”
脑子里没点正常人的思路,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兄弟眼里,自己就是这样的形象,就是无意之间,遇到熟人,都可能是技师。
“你果然是头花花公子!”顾笙说了一句。
一头,这就很过分了,叶修可不会承认,自己是衣服牌子。
他们自己脑补,还脑补到错误方向的,叶修摇摇头,懒得解释。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没认错人怎么办?被人家知道了,你不得尴尬死。”
李民达挠挠头,不是?
看这反应不像是,那就奇怪了,熟人都不在深市,怎么会遇到熟人呢?还不认识叶修,这就更奇怪了。
很多年没见面?
“我们就别瞎猜了,赶紧吃东西吧,这一桌,好几千呢!等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顾笙拿着筷子指了指菜,夹起一块干煸龙筋,味道一级棒。
贵还是有贵的道理的,起码这味道就很赞。
顾笙叹息,她要是和叶修一样有钱的话,一点要每天挥霍一顿,吃完一家馆子的菜,再换另一家吃。
这种日子,神仙不换。
叶修和李民达动作很一致,盛汤,盛饭,然后才开始吃菜,再后才是吃饭。
李民达夹了一筷子鱼肉,感觉特别鲜香,不愧是叶修找的地儿。
“味道真好,我就说主持挑地方有一套的,每次换地方吃饭,都是味道特别好的那种餐厅。”李民达点赞了叶修,并夸奖了一句。
就这?试问谁不知道?
叶修毫无感觉并继续扒着饭,被关了几个小时,还真有点饿了,特别是今天早上,就没吃多少东西。
出来好几个小时了,才混上一顿饱饭,今天可算是倒霉到家了。
李民达也饿了,他早上就吃了两个肉夹馍,还吃不习惯。
于是两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菜吃的很快,眼看着快没有菜了,叶修看了看顾笙。
“狗仔小姐,麻烦加几个菜,我们还没有吃饱。”
顾笙:“……”
几千块钱的东西,他俩还没吃饱,不知道该给饭店大差评,还是应该说叶修和李民达饭量大。
感觉这钱花的好不值得,吃大肉包子的话,能让他们吃几个月。
最气人的是,叶修好像就请自己吃过一顿饭,其他的都是都是她请客的,明明那么有钱,铁公鸡。
顾笙喊了一下服务员,又加了两个菜,顺便还给叶修他们多拿了一桶米饭,刚好凑两个饭桶。
五分钟后,叶修吃饱喝足,然后把最后一碗鱼汤喝掉,然后拿着牙签叼在嘴里。
顾笙侧目,这小子痞帅痞帅的。
有些人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不伦不类,有些人叼个牙签,看起来就是很赏心悦目。
叶修就属于后一种人,刚认识就发现他其实蛮帅的,现在这种感觉更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