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还想要再说,陆文龙猛地往前一步,一把将他提起来,告诉我:“姜四,我跟秦桧去见见金兀术,找他谈谈条件。”
“你去?”
“对,我去。”她看着我,点点头,意思是让我放心。
陆文龙曾经是大金国的兵马元帅,对于金兀术,她更为了解一些,所以我倒是相信她。
“也行。”我想了想,同意了陆文龙的决定。
这样的话,有个人出面谈判,我们起码不至于处于被动。
而金兀术怕我,也不可能和我亲自谈判,陆文龙出面,是最合适不过。
我目送陆文龙离开,见大雪纷飞,索性从马上跳了下来,进入了旁边一家酒肆中。这外面大军成列的景象,早就让四周的小店紧闭,只剩下这个酒肆,门还半掩着。
店里的客人,已经跑了个精光,老板也不在,只剩一个躲在柜台下面瑟瑟发抖的跑堂小姑娘。
我喊了两声,小姑娘这才哆嗦着从桌子下爬出来,低头垂目,不敢看我:“客官,小店……小店今日,不做生意。”
小姑娘有些面黄肌瘦、看起来营养不良的样子,扎着两个大辫子,怯怯生生的回答。
比较特别的,就是她的眼睛,水汪汪的,犹如两颗黑珍珠一般,清晰可见。
第一眼望上去,就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相信她。
“门开着,怎么能不做生意呢?去,给我切十斤熟牛肉,打十斤烈酒来。”我笑着,吩咐她。
“可是,可是,老板不在,没人……没人,算账啊。”
哦?
这小姑娘,倒是有意思,这是担心我吃东西不给钱?
我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来,放在桌子上:“这下,你不用担心老板怪罪了吧。”
小姑娘手忙脚乱的跑到了桌子边,一把抓起银子,转身结结巴巴的喊道:“厨子,厨子,切肉,十斤牛肉,打十斤酒!”
“好嘞!”
不远处的后屋里,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中气十足,一看就是个大汉。
果然,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有一个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托着个盘子,里面装着肉和酒,出现在外面。
他还没靠近我,我就嗅到了他身上剧烈的酒气。
这个厨子,看起来嗜酒如命啊。
小姑娘接过盘子:“肉和酒都来勒,客官还要不要炒点菜?”
我点点头:“那好,你看着炒吧。”
听到我的话,小姑娘当即转身,对着厨子说了一堆的菜名。
厨子摇摇晃晃的转身离开,想必是去炒菜了。
就这样,在这风雪之中,我独身坐在酒肆里,饮酒吃肉,静静等着陆文龙的到来。
酒果然是好酒,剧烈无比,有点类似于当年在西夏国的时候,怜花和华筝拼酒的那种酒。
我想起来当日华筝的话:那酒,是大金国的特产,酿制方法很特别,极其稀有,当地人称烧刀子,酒性之烈,寻常的军中壮汉,最多喝不过三碗,就会大醉。
其一坛,共有三十碗,足以放翻十名大汉。
当日,华筝和怜花两人,共饮了十坛烈酒。
这么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店,怎么会拥有这么烈的酒?
我想着,举起碗,一口饮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