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斯人……怨恨科西拉人……在公共节日赛会时(指在科林斯地峡举行的赛会)没有给予科林斯人以特权和荣誉(指殖民地向母国呈献的牺牲,派遣代表参加科林斯人的节日典礼等);在祭神的时候,也没有给予科林斯人应有的便利。他们轻视他们的母邦,自称他们的金融势力可以和希腊最富裕的国家匹敌,而他们的军力大于科林斯……”(同上书,第22页)
可见,所谓殖民地对于母邦的尊敬,不过是一些宗教礼仪上的细节,所谓母邦的领导权,也决不是政治军事上对殖民地的支配权。殖民地在一切方面是母邦的平辈,母邦和殖民地之间,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结成什么政治集团。政治集团的分合,完全取决于各邦之间的实际利害关系,与母邦子邦关系是不相干的。
母邦派遣殖民地当然不会没有实际利益可得,最大的好处是新殖民地会扩大母邦的商业,有助于母邦经济的发展。有些西方史家认为,公元前六世纪的埃弗塞斯(Ephesus)富裕到可以借钱给吕底亚王国的广植党羽谋求继位的一个王子。无论如何,小亚细亚诸城邦在几百年的经济发展中必定已经形成一批富豪世家,平民是贫穷的,有在豪富庄园中当短工的流浪汉(《奥德赛》卷十八),但是他们的生活水平大概还大大高于希腊本土的例如公元前6世纪雅典的“六一农”(见本书第153页)。经济上繁荣富裕的一群工商业城市,好像密缝于“蛮邦”原野这大片织锦上的花边(罗马时代的作家西塞禄的描绘),然而没有结合成为军事上足以自卫的集团,也没有任何城邦足以成为团结的中心,这就是“分裂繁殖”的希腊城邦群的状况。
以契约为基础的政体
在以上的叙述中,盛行于希腊城邦的自治自给这两个要素,已经跃然可见了。这些自治与自给的城市国家的政体会摆脱血族基础,转而以契约为基础,似乎是顺理成章的。脱因比(Toynbee)说:
“海上迁移有一个共同的简单的情况:在海上迁移中,移民的社会工具一定要打包上船然后才能离开家乡,到了航程终了的时候再打开行囊。所有各种工具——人与财产、技术、制度与观念——都不能违背这个规律。凡是不能经受这段海程的事物都必须留在家里,而许多东西——不仅是物质的——只要携带出走,就说不定必须拆散,而以后也许再也不能复原了。在航程终了打开包裹的时候,有许多东西会变成饱经沧桑的,另一种丰富的新奇的玩意了。……
“跨海迁移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种族体系的大混合,因为必须抛弃的第一个社会组织是原始社会里的血族关系。一艘船只能装一船人,而为了安全的缘故,如果有许多船同时出发到异乡去建立新的家乡,很可能包括许多不同地方的人——这一点和陆地上的迁移不同,在陆地上可能是整个血族的男女老幼家居杂物全装在牛车上一块儿出发,在大地上以蜗牛的速度缓缓前进。
“跨海迁移的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原始社会制度的萎缩,这种制度大概是一种没有分化的社会生活的最高表现,它这时还没有由于明晰的社会意识而在经济、政治、宗教和艺术的不同方面受到反射,这是‘不朽的神’和他的‘那一群’的组织形式。……”(Toynbee,p.129)
脱因比在这里用“萎缩”一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知道,殖民城邦并不是没有“氏族”(Clan)和“族盟”(Phratries)这一类组织,而且大家知道它们的政制基本上是贵族政治。氏族、族盟、贵族,这一切好像都是部族国家原有的东西,但是稍稍考究它的内容,就知道相同的不过是名称,内容已经完全变了。
下引格尔顿乃尔(Gardener)阐释是说明雅典的氏族和族盟的。雅典位居希腊本土,格尔顿乃尔文中所说“大移民”是指古老的亚该亚人进入希腊而言,那次移民究竟是否已经把血族关系的族盟改变成为“战友关系”的族盟,不妨存疑,但是用来解释希腊人海外城邦中的族盟,似乎是十分恰当的。
“在历史时代,阿提卡按照一般希腊国家共同采用的方式,把它的公民居民分配于十二个族盟或“兄弟集团”(Brotherhoods)之间。这些族盟看来起源于自愿的结合,首先由于战争中的伙伴关系组成……在大移民以后比较安定的时代,它……长期保存了下来,它的成员,在保卫生命和财产中要互相合作……
“……可以肯定,氏族并不是族盟的组成部分。通例,每个氏族的成员并不全部属于同一个族盟,而是十分无规则地分布于多个族盟之中的……
“所以,氏族是私人性质的宗派组合……
“氏族的真正性质是不难找到的。在早期社会中,要把自己和平民分离开来去追逐宗派利益的上等人,是一些大地主。最初的贵族就是由此形成的。……大地产的所有主最终结合成为贵族阶级,于是氏族在根本上成了贵族的组织,……氏族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维护名门和豪富的世裔……”(格尔顿乃尔:《早期雅典》,第Ⅲ卷第23章,Early Athens,by Gardeller,ch.23,vol.Ⅲ c.a.h.)
“原始社会萎缩”必定会使新的殖民城邦采取不同于在血族基础上长成的部族王的制度。按脱因比的说法,新制度的原则,要“以契约为基础”。
“跨海迁移的苦难所产生的一个成果……是在政治方面。这种新的政治不是以血族为基础,而是以契约为基础的。……在希腊的这些海外殖民地上,……他们在海洋上的‘同舟共济’的合作关系,在他们登陆以后好不容易占据了一块地方要对付大陆上的敌人的时候,他们一定还和在船上的时候一样把那种关系保存下来,这时……同伙的感情会超过血族的感情,而选择一个可靠领袖的办法也会代替习惯传统。”(Toynbee,P.132)
说到“以契约为基础”,我们不免想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而脱因比之采用“以契约为基础”这种说法,显然也是有卢梭存在心中的。然而我们决不可以把古史现代化。希腊殖民城邦政体虽势必不能不以契约为基础,初期,他们还不能不采用他们所熟悉的王政形式,从王政向前演变,第一步只走到贵族的“权门政治”,达到主权在民的直接民主制度,还有一段遥远的路程。
初期殖民城邦的王政及其贵族阶级
小亚细亚诸殖民城邦,开始时似乎都有国王。这是因为他们在新地方建立新国家所能效法的楷模,还只能是他们所熟习的旧制度。另一方面,也因为有些城邦开始时希腊人还居少数,要等到本土移民逐渐增加上来,和当地人民逐步同化的时候,这些城邦才彻底“希腊化”了。所以,伊奥利亚诸殖民城邦、国王或是雅典王科德洛斯后裔,或是吕西亚(Lycia)的格兰西都(G1ancidae)世系,后者也许是在希腊人成分最弱的地方取得了政治权力的。有许多城邦,因为没有旧王室的世裔,城邦的创立者的世裔成了世袭的王室,埃弗塞斯(Ephesus)和厄立特利亚(Erythrae)即其实例。但是一旦这些城邦希腊化了,王政就有名无实,实际上成了贵族阶级的阶级统治了。这一点,反映于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此书卷六,奥德赛飘流到斯客里亚(Scheria)岛,此岛由瑙西都斯带领一批被圆目巨人(Cecrops)侵扰的人民跨海移入,筑城聚居,建立了腓阿刻斯(Phaeakes)国家。瑙西都斯是该国的第一个国王,奥德赛到达时,已由他的儿子阿尔刻瑙斯继位了。但是“那里有一个由十二个贵人组成的议事会,做瑙西都斯的儿子阿尔客瑙斯王的顾问。那里有一个大会集会的公共场所,腓阿刻斯的人民集合于此,但不是来投票,而是来看远方来客奥德赛的”。
新国家的贵族是些什么人呢?
“在王政下面,区别于人数更多的非希腊本地人的全体希腊人,构成贵族阶级。根据六世纪米利都的历史,可以推测他们之间的区别。在王政倾覆之后很久还继续存在,本地人的彻底希腊化并没有能够消除这种痕迹。
“不过当自然增殖和西面希腊人的连续移入,使得希腊人贵族很快变成城邦居民中的多数的时候,他们内部又出现了新的差别。有一些小小的集群获得了权力和特殊地位,并把它掌握在手来对抗其余的希腊人。伊奥利亚诸城邦的最初历史,记载着那里的希腊人阶级早已分化为拥有土地的一批寡头,和无特权而又心怀不平的潜在的民主主义者了。”(荷格斯:《小亚细亚的希腊殖民地》,第Ⅱ卷第20章,Hellenic Settlement in Asia Minor,by D.G.Hogarth,ch.20,vol.Ⅱ,c.a.h.)
显然,在这样的新国家中,王权是毫无基础的,国王原来就没有任何神授的权威,他不过是贵族阶级中显要的一员,用不到什么革命和政变,王权会自然而然地消失掉。我们中国人熟悉我们几千年的皇朝政治,我们从西方近代史中也知道,盛行于中世纪欧洲的王权要经过怎样的暴力革命和社会震荡才最后消灭掉。当我们初读希腊史的时候,对于他们远古的王权怎么会“和平”消失感到很不容易理解。这种和平消失的过程,放在海外城邦的历史背景下来观察就不是什么怪事——希腊本土诸邦王权的和平消失,原来是起源于小亚细亚殖民城邦的一种时代风尚。小亚细亚是当时希腊世界最先进最文明的地方,处在逐渐“现代化”过程中的希腊本土诸邦要追随这种风尚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贵族世裔的门阀政治
在这样的新国家中,政权掌握在组成为政治上的阶级的贵族手中。这种贵族政治不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所说的:“公民的多数决议……总是最后的裁断,具有最高的权威”,只不过因为选任执政人员的种种限制,使当权者是贵族阶级的那种贵族政治,这是希腊人称为权门政治(Dynasteia)的那种寡头政体。一批贵族门阀世世代代处在当权地位,最高政权机构是元老院或议事会,元老院或议事会成员是终身职,补缺选任并不通过什么公民大会或自由民大会选举,而是根据元老院或议事会自己的决议,从贵族门阀中挑选任命的。自由民大会或者只召集来听传达,无权议事,或者名存实亡,久不召开。一切政务都由这个元老院或议事会决定,这是一种真正贵族阶级的贵族专政。阿德科克说:
“城邦据以建立起来的宪法结构是贵族政治。当生活安定下来的时候,个人领导权让位给一个阶级的稳定的影响力量,在海外,这个阶级有时候是亲手掌握了最高政治权力的最初移民。……当王权日益缩小最后消灭的时候,古老的自由人大会也消失不见或不起什么作用了。国家是能够自由自在为之服务的人的财产。政府的主要机构是议事会,它或者是贵族的一个核心集团,或者是整个特权公民。取代了君主政体这个集团的团结一致予人以强烈的印象。凡是抱负非常,因而下愿屈从这种城邦生活体制的秩序的人,可以离开本城去建立新城邦。
“贵族们并不是闲住在狭小的生活圈子中的,他们要在议事厅内学会成为议事会内的同僚。执政官们通常是他们的下属,因为议事会成员一般是终身职务;而议事会的稳定的影响力量则控制着国家,同时,在一个依靠世代相传以智慧为生的时代中,经验是聚集在其中的各个侪辈身上的。在早期希腊史上杰出的人物并不多见,并不是因为历史记载的缺乏,而是因为,只要没有新的力量来扰乱它,城邦不要那些适合于它的有秩序生活体制的大人物也是过得去的,国家高于它的统治者……
“希腊国家的本质在于国家是一个阶级的国家,‘宪法就是统治阶级’,国家是围在一个小圈子里面的。这就是贵族政治的遗产……”(《希腊城邦的兴起》,The Growth of Greek City…states)
梅因在论及王权之递嬗为贵族政治时说:
“1.英雄时代的王权,部分地依靠神所赋予的特权,部分地依靠拥有出类拔革的体力勇敢和智慧。逐渐把君主神圣不可侵犯的印象开始淡薄,当一系列的世袭国王中产生了柔弱无能的人,王家的权力就开始削弱,并且终于让位于贵族统治。如果我们可以正确地应用革命的术语,则我们可以说,王位是被荷马一再提到的和加以描写的领袖议会所篡夺了。无论如何,在欧洲各地,这时已从国王统治时代转变到一个寡头政治时代,即使在名义上君主职能还没有绝对消失,然而王权已经缩小到只剩下一个暗影。他成为只是一个世袭将军,像在拉凯戴孟,只是一个官吏,as King Archon at Athens;或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祭司,as Rex Sacrificulus at Rome。
2.在希腊,意大利和小亚细亚,统治阶级似乎一般都是包括着由一种假定的血缘关系结合在一起的许多家族,他们虽然在开始时似乎都主张有一种神圣的性质,但他们的力量在实际上并不在于他们所标榜的神圣性。除非他们过早地被平民所推翻,他们都会走向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一种贵族政治。
在更远一些的亚洲国家,社会所遭遇的变革,在时间上,当然要比意大利和希腊所发生的这些革命早得多;这些革命在文化上的相对地位,则似乎是完全一样的,并且在一般性质上,它们也似乎是极端相似的。有些证据证明,后来结合在波斯王朝统治下的各个民族以及散居在印度半岛上的各个民族,都有其英雄时代和贵族政治地位;但是在他们那里,分别产生了军事的寡头政治和宗教的寡头政治,而国王的地位则一般没有被取而代之。同西方的事物发展过程相反,在东方,宗教因素有胜过军事因素和政治因素的倾向。在国王和僧侣阶级之间,军事的和民事的贵族政治消失了,灭绝了,或者微不足道;我们所看到的最后结果,是一个君主享有大权,但是受到了祭司阶级的特权的拘束。在东方,贵族政治成为宗教的;而在西方,贵族政治成为民事的,或政治的,虽然有着这些区别,在一个英雄国王历史时代的后面跟着来了一个贵族政治的历史时代,这样一个命题是可以被认为是正确的,纵然并不对于全人类都是如此,但无论如何,对于印度…欧罗巴(Indo…European)系各国是一概可以适用的。”(梅因:《古代法》中译本,第6—7页)
梅因所看到的是,希腊,罗马,呔陀时代的印度,埃及,巴比伦,以及日耳曼征服以后的欧洲。真的,中世纪欧洲的历史,对于西方史家来说,是最现成的根据,甚至日本也部分适用。就是对于中国完全不适用——不,对于春秋战国时代还是适用的。春秋战国时代真是中国史定型的关键时代。
必须注意,所谓希腊城邦的贵族政治,并不是杰出的一二个贵族的“人治”,它是合议制的,它会发展出一套贵族这个阶级内部的民主惯例,从而必须逐步建立起一套规章制度,这就是法律和法典的渊源,总之,这是“法治”。而且,既然“国家高于它的统治者”,必然就会体现为作为阶级意志的法律高于个人的意志,法律不可能像“前王所定者为法,后王所定者为令”一样,只体现个别统治者的意志的东西了。
那么,王又怎样呢?
当形式上的王政还继续存在的时候,王不过是贵族阶级中比较显要的一员,他没有实权,更没有特权,他的唯一代替不了的职务是主持祭祀大典,就是这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的地位也没有维持多久。在海外城邦,库梅的王政至少继续到公元前八世纪之末。其他地方,王政都消失于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