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的人可都不是善茬子,
他们不会管你为谁卖命。
若是没有自保的手段,那么两人的下场未必比死在敌人手里要好。
看着前面还有十几步的黑暗距离,常可伟不住的低声说道。
坚持住!就快了!
可是,就在他一只脚要踏出十三号大街的时候,两根银针无声的向着他的屁股上射去。
感受着两瓣屁股上猛然绷紧的肌肉,他心中暗骂了一句。
草,苟贼!
他没想到对方会选在这个时间动手。
而且手段还是如此的熟悉。
对,就是熟悉!
这种手段他不知道用过多少次了,却没想到有朝一日,也会被人用在自己身上。
可是不得不说,就算他脑海中依旧想要保持警惕,可当他的脚掌即将踏出十三号大街的时候,他的身体还是放松了。
因为他先前在集中精神的时候,不断进行自我催眠,对自己说,只要出了十三号大街自己就会没事儿了。
自己忌惮的只是十三号大街的那些人,而不是跟在自己身后的敌人。
刀口舔血这么多年,生死之间不知道走过了多少次,他有自信的资本。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万分之一的机会,竟然被对方抓到了。
这是个难缠的对手!
跑!
常可伟瞬间对自己身后的敌人做出了判断。
下一秒,他在兜里掏出了一粒药丸塞到嘴里,然后将女人扛在肩上,隐没在十三号大街外的黑暗中,快速的向远处逃去。
后面人群中的杨超见状微微皱眉,他手表中的银针是抹了迷药的,可是男人现在逃跑的速度,根本不像是中了迷药的样子。
难道是他塞进嘴里的那粒药丸有问题?
不紧不慢的走出人群,杨超同样隐没在黑暗中,向着男人逃离的方向追去。
五十七号大街的一处黑暗角落,男人背靠着身后的墙壁,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这一路上,他用尽了浑身解数,可是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明显了。
略微喘匀了气,他将女人放在了地上,然后沉声说道:“不知阁下何方神圣?可愿现身一见。”
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巷子里,良久之后,见没有回音,常可伟苦笑道:
“阁下这么做未免有些不讲江湖规矩了吧,就算阁下想要我的小命,那怎么着,也得让我当个明白鬼吧?”
说完,他就站在原地等了起来。
一分钟五分钟时间就在双方无声的对峙中缓缓流逝。
常可伟这时候也想明白了,自己不能再逃了,若是继续逃下去,那等自己体力消耗一空的时候,或许就是自己殒命的时候。
倒不如等在这里,缓缓恢复体力,这样对方就算要杀自己,自己也有体力反扑。
一个小时之后,背靠墙壁站着的常可伟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算上先前的逃亡,加上一个多小时的对峙,他的精神已经明显有些衰弱了。
而且酒馆内的那瓶啤酒,还有先前残留在他身体中的迷药,也在缓缓发挥着药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