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姆城王宫正殿,被手雷炸缺的一角已经修复,厨师索罗斯和西装革履的范·迪赛尔正在对弈,突然哇的一声,范·迪赛尔口中喷出一口鲜血,鲜血撒在棋盘上,染红了半个棋盘,手中的棋子啪嗒掉在地上,彪悍的身躯瘫在木椅上,锃亮的光头冒出豆大的汗珠,气息微弱地说道:“索罗斯……阁下……救救我……”
小吃街的石板路上,身穿素色旗袍的女人手里拎着张哲翰向城门方向疾掠,白案格拉斯挥舞擀面杖在后面狂追,突然口吐鲜血向前扑倒,在青石板上滑行了几十米,撞在一个小吃摊上,沸腾的石锅飞起落下,一大锅滚烫的粟米粥兜头泼在他身上。
拎在女人手里的张哲翰晃晃悠悠继续闭着眼睛装死,女人放慢脚步,拐进一个胡同,在一幢石屋前停下,推开门走进去。
穿过一个场院,进入房间,被轻轻放在床上,胸前一只手按按住,一股暖流透入五脏六腑,残留的酸痛消失,四肢百骸舒服至极。
鼻子里闻到一缕栀子花香,眼睛偷偷睁开一条缝,床前站着一个女人,三十来岁,雪白的瓜子脸,娥眉弯弯,脖颈修长,素色旗袍紧绷着苗条的身姿。
“李维斯?”张哲翰激动地坐起,双臂揽住女人的腰。
“我不是李维斯。”女人缓缓解开他的胳膊,把他按回床上,“那孩子一定又变成我的模样到处惹事。”
张哲翰这才注意到味道不对,李维斯身上是茉莉花香,不是栀子花。声音很像,但语气完全不同,一个清冷,一个和蔼。
不是李维斯,是女娲!
真正的女娲!
张哲翰小心脏一阵狂跳,忍不住去瞟这个让他苦寻已久的美丽女人。
“我们见过。”女娲拽了拽旗袍,在床边坐下,一只手搭在他右腕号脉。
见过?当然见过,李维斯就是这个样子。不过她说的“见过”好像不是这个意思,是真的见过。
栀子花香……
张哲翰猛然想起,她不就是益州大慈茶社那位自称姓凤的老板娘吗?
张哲翰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原来你就是那位凤……”
女娲微笑着点头:“你再想想。”
还有吗?张哲翰闭上眼睛,一幕幕往事在脑海里回放。
……
菲乌米奇诺长长的沙滩上,苗条的女人手里拎着一个竹筐走来,沙滩上踩出一长串脚印。
古罗马城里,符溪说道:“她身上有一个栀子花香囊,很容易认。”
……
张哲翰猛地睁开眼睛,紧紧握住女娲的手:“四娘!你是风四娘!”
女娲笑着抽出手道:“还记得那个倒霉蛋吧?”
“嗯嗯!”张哲翰使劲点头。
女娲娓娓道:“那是李维斯第一次遇到我,从此就喜欢上我的样子,变成我到处给我惹麻烦。”
张哲翰抱住她的胳膊:“我找得你好苦,没想到你就在我身边!”
女娲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也总是给我找麻烦。”
张哲翰一愣:“没有啊?”
“我和伏羲的工作就是修复副本,自从你出现之后,副本就三天两头出问题,害我们整天追着你后面跑。”女娲的语气轻和而平淡,“后来伏羲说,咱们干脆和这小子住一起得了,我就去给你做了厨娘。”
“嘿嘿,”张哲翰像个孩子般把头倚在她肩上蹭,“四娘,你做的菜真的很好吃。”
突然想起布道者无法在幻界吃饭,她做的菜她自己一口都吃不了,心中涌起一阵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