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季闻歌笑了一下,没有解释。
直到很多年之后,陆勋学成归国,她见了陆勋一面,终于明白了季闻歌的意思。
他系着袖扣,慢条斯理地说:“她性子执拗,认定了欠你的,就想还给你。”
“当年你说你被拐,是因为她穿了红裙子,你穿了白裙子。”
“呵。”
“自私自利。你从小就这样。”
陆勋终于系好袖子,冷冽的看向她:“你恐怕忘了,当年抢了白裙子的,是你。”
“你自己作的孽,偏要让她来赎罪。”
“最可笑的是,她还真的觉得自己错了,一心想着毁了自己的人生,来赎罪。”
她是故意不去考场的。
她是故意当个米虫的。
26岁生日过后。
季闻歌像是变了一个人,她仍然温柔,但她骨子里的坚韧藏不住。
她开始世界各地的跑,写下一本本风起云涌的小说,积攒了一批批读者,卖了版权,成为别人眼中的大神。
她写的每一本小说,季闻曲都翻看过无数次,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大一创作的那本,她一字一字的读,读着读着突然笑了,笑着笑着,她就哭了。
她将那本小说寄到了陆勋的办公室,在扉页上写着:
你还觉得是我害了你们吗?
醒醒吧,她从来就不喜欢你安排的生活。
我不过是给了她逃避的借口。
其实自私自利的,从来都是她。
季闻歌从来就不想当陆太太。
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