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金喜不在,去锡兰小院忙活了,平时这些活儿金喜做就行了。
不过她记得朱玉瑾前几日陪她在宫外吃馄饨时,死活不准金喜试毒呀。
一会儿试一会儿不试的,莫名其妙。
“是臣妾的过错。”孟昭菀摘下发际中的银簪,欲要交给书桃,将桌上饭菜一一试过。
朱玉瑾却不满意的啧啧嘴。
孟昭菀不解她是何意思。
朱玉瑾递给她一个眼神“朕要用那根祖传银针试毒”。
那可是本朝皇族的传家宝,辈辈代代的帝王专属,至尊身份的象征。
孟昭菀没办法,让书桃快去找金喜,问问他有没有把那根传家宝带在身上。
朱玉瑾:“一来一回多耽误功夫,菜都凉了。”
孟昭菀:“……”
讲真的,她要不是皇后,真的会拎着朱玉瑾的耳朵骂她懒驴上磨屎尿多。
朱玉瑾挥挥衣袖,做出退让:“试菜也不一定非要用银针试嘛,找个身强力壮的奴才来替朕尝一尝也行。”
她扫视众人一圈,视线落向了她的老丈人孟佩南。
那浑厚的腰肌、背肌和胸肌,她隔着一里地就瞧见了,不愧是在战场厮杀的兵马大元帅啊。
“孟爱卿,你来吧。”
孟佩南:我怀疑我的儿媳在存心刁难我。
朱玉瑾笑容好得意,没错,朕就是存心刁难你,不然好端端的干嘛要试毒。
正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孟佩南认栽,恭敬地称了一声“是”,硬着头皮把所有菜色一一尝过。
尝到油焖大虾时,略有犹豫。
他不能吃海鲜,容易呼吸急促,全身出红疹。
这事朱玉瑾是知道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此等奸臣贼子,她事无巨细的调查过。
“孟爱卿吃不下了?”
孟佩南干笑两声,硬着头皮把一只大虾吃进嘴。
朱玉瑾立马夸他忠君爱国之心日月可鉴,遂拎起筷子,夹了一颗蜜汁麻球,放进孟昭菀的碗中,双眼笑成弯弯的月牙:“皇后,你的最爱。”
“多谢皇上,您也吃。”
“好。”
皇家老祖宗定下过规矩,要求帝王吃饭讲究“不过三”,再喜欢的菜色帝王也不能超过三筷。
朱玉瑾不以为意,既然是在梦里,没人性的规矩她无需遵守,甚至要尽情放纵。
是以明面上吃得细嚼慢咽、高贵优雅,实际上一筷接一筷,完全停不下来,差点让孟家人误以为皇家就快要穷得揭不开锅了,一个个都不敢动筷子,怕皇上会护食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