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走下楼去,没乘电梯。我走的是后楼梯,一路上绊着了总有一千万只垃圾桶,差点儿把我的脖子都摔断了,可我终于走了出来。那个开电梯的连看都没看见我。他也许仍旧以为我在楼上狄克斯坦家里呢。
第24节
安多里尼夫妇住在苏敦广场一个十分阔气的公寓里,进客厅得下两个梯级,还有个酒吧间。我到那儿去过好几次,因为我离开爱尔克敦。希尔斯以后,安多里尼先生常常到我们家里来吃晚饭,打听我的情况。那时候他还没结婚。等他结婚以后,我常常在长岛森林山的“西区网球惧乐部”里跟他和安多里尼太太一起打网球。安多里尼太大是俱乐部的会员。她有的是钱。她比安多里尼先生约莫大六十岁,可他们在一起似乎过得挺不错。主要是,他们两个都很有学问,尤其是安多里尼先生,只是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小聪明往往胜过他的学问,有点儿象DB。安多里尼太太一般很严肃。
她患着很严重的哮喘病。他们两个都看过DB写的所有短篇小说——安多里尼太太也看过——DB要到好莱坞去的时候,安多里尼先生还特地打电话给他,叫他别去。可他还是去了。安多里尼先生说象DB这样有才能的作家,不应该到好莱坞去。这话简直就跟我说的一样,一字不差。
我本来想步行到他们家去,因为我想尽可能不花菲芘过圣诞节的钱,可我到了外边,觉得头晕目眩,很不好过,就叫了辆出租汽车。我实在不想叫汽车,可我终于叫了。我费了不知他妈的多少工夫才找到了一辆出租汽车。
开电梯的好容易最后才放我上去,那个杂种。
我按门铃后,安多里尼先生出来开门。他穿着浴衣,趿着拖鞋,手里拿着一杯掺苏打水的冰威土忌。他是个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也是个酒瘾很大的人。“霍尔顿,我的孩子!”他说。“天哪,你又长高了二十英寸。见到你很高兴。”
“您好,安多里尼先生?安多里尼太太好?”
“我们两个都挺好。把大衣给我。”他从我手里接过大衣接好。“我还以为你怀里会抱着个刚出生的娃娃哩。没地方可去。眼睫毛上还沾着雪花。”
他有时候说话非常俏皮。他转身朝着厨房嚷道:“莉莉!咖啡煮好没有?”莉莉是安多里尼太太的小名。
“马上好啦,”她嚷着回答。“是霍尔顿吗?
哈罗,霍尔顿!“
“哈罗,安多里尼太大!”
你到了他们家里,就得大声嚷嚷。原因是他们两个从来不同时在一间房里。说出来真有点儿好笑。
“请坐,雹尔顿,”安多里尼先生说。你看得出他有点儿醉了。房间里的情景好象刚举行过晚会似的。只见杯盘狼藉,碟子里还有吃剩的花生。
“请原谅房间乱得不象样,”他说,“我们在招待安多里尼太太的几个打水牛港来的朋友……事实上,也真是几只水牛。”
我笑了出来,安多里尼太太在厨房里嚷着不知跟我说了句什么话,可我没听清楚。“她说的什么?”我问安多里尼先生。
“她说她进来的时候你别看她,她刚从床上起来。抽支烟吧。你现在抽烟了吗?”
“谢谢,”我说。我在他递给我的烟匣里取了支烟。“只是偶尔抽一支。抽得不凶。”
“我相信你抽得不凶,”他说着,从桌上拿起大打火机给我点火。“那么说来,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他说。他老用这方式说话。我有时候听了很感兴趣,有时候并不。他说的次数未免太多了点儿。我并不是说他的话不够俏皮——那倒不——可是遇到一个人老说着“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这类话,有时候你会觉得神经上受不了。DB有时候也说的太多。
“问题出在哪儿?”安多里尼先生问我。“你的英文考得怎样?要是你这个作文好手连英文都考不及格,那我可要马上开门请你出去了。”
“哦,我英文倒及格了,虽说考的主要是文学。整个学期我只写过两篇作文,”我说。“不过‘口头表达’我没及格。他们开了一门叫作‘口头表达’的课程。这我没及格。”
“为什么?”
“哦,我不知道。”我实在不想细说。我还有点儿头晕目眩,同时我的头也突然痛得要命。一点不假。可你看得出他对这问题很感兴趣,因此我只好约略告诉他些。“在这门功课里,每个学生都得在课堂里站起来演讲。你知道。而且是自发的。要是演讲的学生扯到了题外,你就得尽快地冲着他喊‘离题啦!’这玩艺儿都快把我逼疯啦。我考了个‘F’。”
“为什么?”
“哦,我不知道。那个离题的玩艺儿真叫我受不了。我不知道。我的问题是,我喜欢人家离题,离了题倒是更加有趣。”
“要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你难道不喜欢他话不离题?”
“哦,当然啦!我当然喜欢他话不离题。可我不喜欢他太不离题。我不知道怎么说好。我揣摩我不喜欢人家始终话不离题。‘口头表达’里得分最高的全是那些始终话不离题的学生——这一点我承认。可是有个名叫理查。金斯拉的学生,演讲的时候若是离题,他们老冲着他喊‘离题啦!’这种做法实在可怕,因为第一,他是个神经非常容易紧张的家伙——我是说他的神经的确非常容易紧张一一每次轮到他讲话,他的嘴唇总是哆嗦着,而且你要是坐在课堂后排,连他讲的什么都听不清楚。可是等到他嘴唇哆嗦得不那么厉害的时候,我倒觉得他讲的比别人好。不过他差点儿也没及格。他得了个D,因为他们老冲着他喊‘离题啦!’举例说,有一次他演讲的题目是他父亲在弗蒙特买下的农庄。在他演讲的时候大家一个劲儿地冲着他喊‘离题啦!’教这门课的老师文孙先生那一次给了他一个F,因为他没有说出农庄上种的什么蔬菜,养的什么家畜。理查。金斯拉讲了些什么呢?他开始讲的是农庄——接着他突然讲起他妈妈收到他舅舅寄来的一封信,讲到他舅舅怎样在四十二岁患了脊髓炎,他怎样不愿别人到医院去看他,因为他不愿有人看见他身上绑着支架。这跟农庄没有多大关系——我承认——可是很有意思。只要有人跟你谈起自己的舅舅,这就很有意思,尤其是他开始谈的是他父亲的农庄,跟着突然对自己的舅舅更感兴趣。我是说要是他讲得很有意思,也很兴奋,那么再冲着他一个劲儿喊‘离题啦’,实在有点近于下流……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实在很难解释。”事实上我也不太想解释。尤其是,我突然头痛得厉害。我真希望老安多里尼太太快透咖啡进来。这类事情最最让我恼火——我是说有人跟你说咖啡已经煮好,其实却没有煮好。
“霍尔顿……再问你一个很简短的、稍稍有点儿沉闷、还带点儿学究气的问题。你是不是认为每样东西都该有一定的时间和地点?你是不是认为要是有人跟你谈起他父亲的农庄,他应该先把这问题谈完,随后再改换话题,谈他舅舅的支架?或者,他舅舅的支架既然是他那么感兴趣的题目,那么他一开头就应该选它作讲题,不应该选他父亲的农庄?”
我实在懒得动脑筋和回答。我的头痛得厉害,心里也很不好过。甚至我的胃都还有点儿疼了,我老实告诉你说。
“嗯——我不知道。我想他应该这样。我是说我想他应该选他舅舅作演讲题目,不应该选他父亲的农庄,要是他最感兴趣的是他舅舅的话,不过我的意思是,很多时候你简直不知道自己对什么最感兴趣,除非你先谈起一些你并不太感兴趣的事情”我是说有时候你自己简直作不了主。我的想法是,演讲的人要是讲得很有趣,很激动,那你就不应该给他打岔。我很喜欢人家讲话激动。这很有意思,可惜你不熟悉那位老师,文孙先生。他有时真能逼得你发疯,他跟他那个混帐的班。我是说他老教你统一和简化。有些东西根本就没法统一和简化。我是说你总不能光是因为人家要你统一和简化,你就能做到统一和简化。可借你不熟悉文孙先生的为人。我是说他学问倒真是有,可你看得出他没多少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