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麻了?”方初痕说得有些含糊,困意使然。
“没事,一会儿就好,天还早,你再睡会儿。”程岚见方初痕醒了,眼中带着浓浓的歉意,暗怪自己动静大了。
方初痕见他如此困意消失了大半,他眼中的歉意及自责看在眼里,感觉心中麻麻的,她明白程岚为何胳膊会酸,他是不忍心吵醒她,所以夜里一直都没将胳膊抽出来,现在她醒来也不怪他,他的动作相当轻了,是她恰好那时醒了而已。
“你每天早上胳膊都麻吗?”
“没、没有,现在已经好了,你别起来,再睡会儿。”程岚见方初痕要起来,赶紧阻止了她,他的右臂动作有点迟钝,显然是麻意还未退,他强装自己胳膊不麻了,因为不想方初痕自责。
将他的体贴看在了眼中,方初痕心情更为复杂了,她听从程岚的话又躺了回去闭上眼,可哪里还睡得着,她想起从很久以前她就一直睡在他臂弯里,夜里醒来的时候她依然是在他的臂弯中,这就意味着每天早晨他起床都要揉好一会儿胳膊,可她居然直到今日才发现。
程岚对她的好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不经意间,他是个体贴并且会心疼妻子的男人,方初痕如是想。
程岚以为方初痕睡着了,是以穿衣服穿鞋时动作都特别轻,唯恐吵到她,每天早晨洗脸他都不在屋里洗,因为会有声音,即使是冬天很冷,在方初痕未醒之时,他都不会在屋中洗脸。
平时很多事都易被人忽略,而这些经常被忽略的地方恰恰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心意来,方初痕眯着眼看程岚轻轻打开房门,出去后又轻轻地将门关好,觉得这种体贴人并且又不想被人知道的行为真的很让人感动。
也许清晨女人较易多愁善感吧,总之方初痕被程岚每日早晨揉胳膊又不想被她发现的举动感动了。
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感动或是动心都是需要一个契机的。时机不对时,哪怕那人为你下跪、不辞辛苦地狂奔几十里,仅仅为你买几块特别想吃的糕点等等,都不会令你感动。
相反在时机对的时候,仅仅是早晨揉胳膊这种小到不能再小的举动却偏偏令她感动了!
这也算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吧!方初痕睁眼望着床幔在心中想,也许不久后,她会毫无保留地爱上这个总在不易被人注意的小事上体贴着她,还不想被她知道的男人吧……
番外四
我是一只可怜的鹦鹉,为啥要自称可怜?这是个相当严肃的问题,我会非常严肃地回答你,因为本鹦鹉自小到大所经历的一切苦难与折磨,那真是将我所有的爪子加起来,反复加、一直加,也加不完呀。
事情是这样的,当初我不记得是多大的时候就被一个怪老头儿抱走了,那时我还没和我的鹦鹉妈妈相处多久呢,自小就离开妈妈的怀抱,这是多么可怜的事。当初我还小不懂事也记不住多少东西,只知道当初被强行抱走时有多么怨恨这个怪老头儿。
我被抱去了一个味道非常不好闻,空间又特别封闭的地方,里面有好多试管还有仪器,当然这些东西我最初都不知道是什么,是后来我长大后变聪明了才知道的。
怪老头儿有个助手,这个实验室就他还有助手经常来,他们总是对我研究来研究去,然后喂我吃很多奇怪的药丸,给我用莫明其妙的药水洗澡,给我打他们用试管研究无数次的药水针,还把我放在很可怕的机器里任我自生自灭。
每次我的小命都差点被他们玩掉了,好在我命大,承受一堆苦难后都没死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如此虐待我,后来才明白,原来他们反复不停地折腾我原来是想要将我改良成天下第一聪明的鹦鹉!
他们已经捉了很多只鹦鹉来实验,不过最终鹦鹉们都没活过来,全被他们折腾死了。
当时他们说什么话我听不懂,幸亏我不懂,若是当初就听懂了他们的话,得知在我之前有好几只同类死了,我估计会吓得精神衰弱,然后身心憔悴致死。
虽然当时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是直觉告诉我他们是害我的人,就看不得我好,总想将我整得死去活来他们才开心。
待我稍稍大一些后,他们除了喂我吃虫子和干果外,还给我吃人类吃的东西,我是一只鹦鹉!是鹦鹉!不要喂我吃人类吃的东西。
就这样,变态老头儿总是喂我吃人类的东西,有时是米饭,有时是馒头,有时是鸡鸭鱼肉,有时是菠菜粉条。
我抗议不吃,他们会狠心饿我几天,等我快饿死的时候那个什么鹦鹉气节谁还在意?给东西就吃!别说是人类吃的东西,就是猪呀、狗呀吃的东西我都会吃,为了所谓的尊严将自己饿死就太笨了。
为了少受苦,他们喂什么我都吃,于是可想而知,我吃了后会病成什么样,上吐下泄都是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