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是想不出会有谁到这里来探他。难道是把自己捡回来那个没用的走私贩子?要真是他的话,说不定还有出去的指望。
贝尼台多对于他自己的天生恶毒相当自得,他立刻就在头脑中做了决定:如果来的人真是他的那个便宜叔叔,那么他一定会痛哭流涕的跟他悔过,让那个走私贩子想办法把他弄出这该死的地方。
不过等着他的却是个留着暗红色胡子,却长着斑白的,浅黄色头发的奇怪英国人。
一个小时之后,贝尼台多又做回五十九号,他被带回了牢里,跟其他人一起干活去了。
其他人没发现这小子拿到了什么东西,全都不感兴趣的各自去干活了;只有他隔壁狡猾的五十八号注意到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叫希望的东西在闪闪发亮。
几天以后的一个中午,五十八号和五十九号趁着午休,不知道用什么东西磨断了他们的锁链,顺着苦工船下的河水逃跑了。
与弗兰茨见面
开坑正好一个月,我竟然写了十万字了!照这个速度保持下去,春节之前就差不多能结文了也!!!明天还有一张番外,之后就开始复仇了~
艾瑞克化装成邓肯子爵,他带着卢卡乘车来到了勃拉西诺公爵府。
这个有名的勃拉西诺公爵,他的夫人是哥伦纳斯王国最后一代后嗣之一。公爵夫人及热衷于装饰自己的住宅,她把公爵府布置的非常雅致优美,所以他们的宴会是闻名全欧的。
子爵之前并不曾真正踏入罗马的社交圈。他的名字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随之而来的成打的视线聚集在他的身上。
不管在哪里,一个生面孔的出现必然会引起其他人这样的反应。人们习惯于从一个人的衣着打扮上预先评估一下这个人的重要性。子爵感觉很别扭,但是尽量以自然的姿态,强迫自己不去注意众人热切的视线。
他穿着一套深灰色的衣服,用料剪裁十分考究;虽然子爵本人很喜欢宝石,不过他全身上下除了左手无名指上的一只式样简单的戒指,就只有胸口的几颗钻石纽扣作为装饰。由此可见,他和伯爵在穿衣打扮上面,实在是很受对方的影响。
邓肯子爵这个人虽然在不久之前很是轰动了一阵子,可是他本人相当忙碌,没什么时间应酬,于是旁人也没有机会认识他。导致直到现在尽管人们都好奇,却并没有什么人凑过来交谈。
子爵仔细的环视着大厅,很快确定了方向,向这里的主人走过去。
公爵身边此时只有一个年轻人,看到子爵到来很高兴的给两人介绍起来:“我的好子爵先生啊,您终于出现了!您的仆人收到请柬的时候还与我说你不一定能参加呢!来,我身边这帅气的小伙子是巴黎来的弗兰茨·伊辟楠男爵,他的父亲是我年轻时候的好朋友。”
弗兰茨·伊辟楠?这不就是费尔南多之子的好友吗?子爵的眼里闪过一丝兴味的神色。
那是个高大温和的漂亮青年,虽然年龄不大,但是身上沉稳内敛的气质足以抵消他脸上残留着的稚气。
勃拉西诺公爵介绍过好友的孩子,又侧过身跟弗兰茨说:“弗兰茨,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位救了俄国王子,使得伊万诺夫亲王阁下之分感激的那位神秘勇者——雅克·邓肯子爵。”
邓肯笑着跟公爵说到:“我的公爵阁下,您这样的赞扬程度实在是让我有些受宠若惊了。”
勃拉西诺公爵大笑着说:“天哪天哪,我的好子爵!您的故事已经传遍全城了,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埋怨我没有为他们引见你这个奇人呢!”
公爵对一边的伊辟楠说:“那位被救的俄国王子你应该见过的吧?”
弗兰茨笑道:“真的,我是说,事情发生的那天早上我才刚到这里,就在旅馆门前看到那位王子。要不是旅馆老板跟我炫耀他们那儿住着个皇族我也不会在意他。不过可惜的是,当时他穿戴整齐的出门去了我也就没来得及认识他。”
“哦我的弗兰茨,这是你的幸运!”勃拉西诺公爵轻蔑的一撇嘴,“哼,说实在的,自从那个家伙来了罗马,伊万诺夫亲王可是为他头疼死了。说实话,沙皇把自己的愚蠢儿子扔给弟弟照顾,我看这事他可干的不怎么地道。”
弗兰茨只是温柔的一笑,并没有接着公爵的话说下去。
他只是转向邓肯子爵问道:“那么,子爵先生,您能给我讲讲吗?公爵先生说亲王阁下离开之前忙于王子的事情,也没有来得及太具体的描述这一段经历。”
勃拉西诺公爵这个年纪的人总是不免在喜欢的孩子面前唠叨,不过他也很快反应过来,实在不应该再别人面前说得太多。
公爵也看向邓肯子爵,热切的问道:“是啊,亲王着急的带着王子回巴黎了,我都没来得及跟他详细的打听。”
邓肯好笑的看着他们说到:“好吧,既然两位这么有兴趣知道的话。我那天很晚才到罗马,您知道,天黑以后城外面总是很不平静的。而我,我经常需要出门旅行,于是常备着一些武器在我的马车座位下面那天因为我的马车在半路出了一点小毛病,没能在天黑之前赶到罗马。结果倒是赶上了这么一出事。”
他耸了耸肩,感慨着世事的奇妙。
公爵随声附和着,“可不是吗,住在罗马的人都知道,天黑之后根本没人敢出城的。”
弗兰茨好奇的说:“说起来,这之前我还根本不相信现在这个时代还会有强盗呢。”
邓肯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