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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马甲垫肩藏宝(第1页)

1948年5月25日清晨,雾气尚未散尽之际,位于河北天津地方法院的一场不同寻常的庭审悄然拉开帷幕,这是一桩扣人心弦的盗窃谜案。当天上午十时整,法庭内气氛凝重,被告席上端坐着三位身份各异的人物:滨江道中美洗染公司的经理王定发,以及两位名唤严志高、李振钊的洗染工人,他们的命运此刻与一桩离奇失窃案紧密相连。原告则是本院刑庭推事黄哲的夫人吴新与其母亲吴徐氏,她们以受害人的身份揭露了一场隐藏在日常洗衣背后的秘密。

时光回溯到前一个月——4月5日,这一天平静如常,却暗藏玄机。黄哲夫妇及吴徐氏携带一件内藏贵重物品的马甲步入了这家名声在外的中美洗染公司。他们无暇顾及,竟将一枚价值不菲的金锭、一只精美的手镯、一颗熠熠生辉的钻戒,以及五十美元现钞悉数遗忘在马甲的垫肩之中。直至两周后的4月16日,吴新在家中惊觉此事,立刻与丈夫黄哲急匆匆赶往洗染店。

当他们再度捧起那件刚刚洗净的马甲时,赫然发现原本应镶嵌在其中的两个垫肩竟消失无踪!这一诡异状况瞬间引发了一场风暴。吴新夫妇立即召来经理王定发质询。王经理不动声色地解释,按照常规操作,此类衣物在洗涤过程中确实会将垫肩拆卸单独处理。

在紧张的气氛中,王经理下令店员紧急搜寻失踪的垫肩。店员们遍寻店内各个角落,最后回复称垫肩可能仍滞留在洗染厂区内。这一线索如同迷雾中的一丝微光,既指向真相,又似乎引向更深的谜团。随着调查步步深入,这起看似普通的洗衣纠纷逐渐显露出一场精心策划的盗窃阴谋,而中美洗染公司内部是否潜藏着一位狡猾的“幕后黑手”,一切有待法院进一步查明……

黄哲夫妇闻听垫肩可能尚在工厂,立刻率同店员疾驰而去,抵达现场之后,众人屏息凝神地打开垫肩,只见金锭与手镯犹在,但价值连城的钻戒与那一沓美金却踪迹全无!黄哲面色铁青,目光如炬地直视着王定发经理,一字一句地指控:“这些珠宝现金必是你们店内的员工所窃,若能主动归还,我们可以考虑既往不咎。”

王经理顿时脸色骤变,深知事关重大,旋即下令将负责洗涤涉事衣物的工人李振钊带到眼前接受盘问。李振钊满脸无辜,连连摆手,坚决否认曾见到钻戒和美金,也矢口否认有任何私自动手的行为。

黄哲哪肯轻易罢休,他紧咬牙关,瞪圆双眼:“甭管这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干的,也甭管他承不承认,我只知道东西是在你们店里不见的,你们就有责任全额赔偿!”然而,王经理却寸步不让:“你那些财物从不曾在我公司记录在册,怎能一口咬定就是在我们这里丢失的?我司并无法定的赔偿责任!”此言一出,两人针锋相对,场面剑拔弩张。

怒火中烧的黄哲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抄起电话拨打了报警热线。挂断电话后,他气势汹汹地冲着王经理咆哮:“你们逼我走到这一步,今天我就要让你们尝尝后果!警察来了,看你们还能抵赖多久,不出三天,我要你们身陷囹圄,七天之内,我非要让中美洗染公司关门大吉不可!”

言犹在耳,警笛呼啸,警方迅速抵达现场。在黄哲愤慨的指认下,王定发经理、严志高和李振钊三人被戴上手铐,押送上警车,随后直接送至法院接受进一步调查审讯。

法庭之上,原告与被告阵营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对决,律师们各执一词,争辩不休,这场围绕失窃案展开的司法较量正在激烈上演,真相究竟如何,还需法官明察秋毫。

正当法庭辩论即将进入高潮,气氛剑拔弩张之际,一名神秘的新闻记者悄然走向审判推事杜文元,手中捏着一张字条,其内容犹如一颗炸弹引爆全场:原来,今日站在原告席上的黄哲推事之妻吴新,竟然曾经是臭名昭着的贪官刘乃沂身边的小妾,化名“金红”。

杜文元审判推事在收到字条的瞬间,意识到此案背后或许另有隐情,遂果断宣布暂时终止法庭辩论,决定先行休庭以便深入调查此一重大线索。

紧接着,法院采取行动,对吴新进行了隔离传唤。在一对一的问询中,针对垫肩内失窃物品的来源,吴新坦陈那些贵重物品乃是黄哲推事多年来省吃俭用积累下的财富,藏匿方式源于他们在战乱岁月中形成的谨慎习惯。

当被问及与黄哲推事结婚的具体时间和是否存在合法婚书时,吴新回应二人已携手走过三年婚姻,并声称虽婚书在动荡中不幸遗失,但确有正式婚姻关系。

当提及去年被执行死刑的贪官刘乃沂时,吴新坚称并不相识,仅有所耳闻。对于是否认识名为苏议员的人物,她同样表示陌生。

就在这个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苏议员本人适时现身法庭,推门而入。吴新下意识地回头望去,正与苏议员犀利的目光交汇,这一刻,她的表情泄露了秘密,慌忙低下头去。面对无可回避的事实,吴新最终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是那个过去的“金红”!这场看似普通的失窃案由此陡增复杂,牵扯出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使得整个案件更加扑朔迷离,亟待揭开更多的真相。

刘乃沂被捕押解至北平时,金红曾意图前往京城打探消息并寻求庇护,然而,当她寻到尚氏与葛氏两姐妹时,遭遇的却是无情驱赶。她们厉声责骂:“他之所以沦落到这般田地,全都是因为你这颗灾星作祟!”万般无奈之下,金红只能黯然退去。不久又传来苏议员等人四处追讨的消息,加之自己腹中已怀有刘乃沂的骨肉,金红被迫返回江苏老家避风头。同年岁末的12月,金红在老家诞下一名男婴。

次年的2月,金红听闻刘乃沂已被处决,留下的部分财产也被发还,心有不甘的她带着襁褓中的儿子踏上了北上天津之路,打算向尚氏索要属于她的一部分财产。然而尚氏以所有发还财物皆用于操办刘乃沂身后事为由,断然拒绝了金红的要求。

面对困境,金红于2月14日毅然决定将尚氏告上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在这场曲折的诉讼中,金红凭借巧妙手段赢得了审判推事黄哲的信任与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尚氏须支付金红一千五百美元。金红借此彻底摆脱了与刘家的纠葛,尽管由于无处安身,法院临时安排她居住在刘乃沂胞兄刘敏中的房产中。

刘敏中多次要求金红搬离其住所未果,最终也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巧合的是,这次审理案件的依然是推事黄哲。金红再次胜诉,这不仅巩固了她与黄哲之间愈发微妙的关系,两人感情迅速升温,未经正式程序便在天津开始了同居生活。金红改名换姓为吴新,与黄哲过起了宛如神仙眷侣般的生活,出入相伴,形影不离。

出于对未来的忧虑和对黄哲的信任不足,金红悄悄将刘乃沂生前赠予的珍贵金首饰等物件缝进了马甲的垫肩内作为应急之需。然而,随着时间流逝,这份小心思逐渐淡忘,直至某日,这件藏有宝物的马甲被送往中美洗染公司清洗,从而引发了轰动一时的“马甲垫肩藏宝失踪案”。

1948年5月29日下午三点半,河北天津地方法院的庄严宣判声震撼了整个法庭。在备受瞩目的马甲垫肩藏宝案中,法院裁决认为王定发、李振钊和严志高三人并未触犯刑法,全部被判无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认犯罪事实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且足以明确证实犯罪行为的存在。虽然本案中关于垫肩内钻戒和美钞失窃的情况充满疑窦,但在审讯中,被告们极力否认盗窃行为,同时,关于吴新送洗马甲时垫肩内是否真正藏有钻石戒指和美钞并无确凿证据加以证实,因此,被告们的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证明,故法院依法宣布他们无罪。

随着此案判决的公开,吴新的真实身份以及与地方法院推事黄哲之间的纠葛也随之曝光,迅速成为舆论焦点。民众的关注点并不止于钻戒和美金是否真的被中美洗染公司盗取,而是聚焦于黄哲身为公职人员,疑似利用职权霸占金红,恶意威胁中美公司的问题,以及金红所拥有的钱财是否源自刘乃沂的贪腐所得,以及刘乃沂涉及的敌伪产业处理详情。

苏议员因其掌握的关键信息,得以介入此案,并在结识中美公司经理王定发后,提出了一个让人难以忽视的建议。判决过后,苏议员找到了王定发,直言不讳:“王经理,你无辜被羁押半个月,就这么算了不成?”面对王定发困惑的眼神,苏议员略作停顿,似乎在酝酿什么关键计划,片刻后才缓缓透露:“据说上级正准备深究黄哲的纪律问题,现在正是时机,你应该起诉他滥用权力勒索、诬告和恐吓他人,同时也要揭发金红可能隐瞒刘乃沂贪污赃款的事实。他们口出狂言,说什么三天抓你们,七天封你们的店’,单凭这句话,他们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于是,苏议员亲力亲为,帮助王定发联络律师,精心起草了一份详细的诉状,分别递交给监察院、司法行政部和河北省监察使署。

此时,河北高等法院院长邓哲熙密切关注此案进展,于6月1日下午火速指令天津高等法院院长李祖庆迅速全面复查,务求详实报告调查结果。与此同时,河北监察使署的监察使李嗣聪也对此案高度重视,于6月2日直接电告其驻津办事处主任刘润田,要求尽快查明事情真相,以便依律严肃处理。

6月2日,天津高等法院分院院长李祖庆亲自造访中美洗染公司,此时公司由于近日频遭来历不明人士的骚扰,业务受到严重影响,不得已暂时歇业。接着,李院长又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定发经理,详细了解情况。他此次调查的核心问题是黄哲推事是否真说过那句骇人听闻的“三天内把你们枪毙,七天内查封中美的大门”。王经理坚定地证实黄哲确实有过这样的威胁。

当李院长试图进一步寻找黄哲推事和金红以核实相关情况时,却发现二人已然不知所踪,坊间传闻他们已逃往北平。

三天后,金红回到了天津,李院长立即对其进行传唤讯问。金红声称自己是刘乃沂的遗孀,刘死后与黄哲共同生活,但两人并未正式登记结婚。她坚持说马甲垫肩中的财物均是她个人购买所得,并非黄哲所有,而且黄哲从未对她或中美公司发出过恐吓言论。

6月14日,天津高等法院分院院长李祖庆向河北高等法院院长邓哲熙提交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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