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这词一出,朱元璋来了兴致。
大明是禁止官员经商的。
标儿十分聪明,定不会在律法上反复横跳。
那就只能用其他的方式来获得银子。
朱标告诉朱元璋,宫女,太监们,工部的匠人等,都是有月例的。
可以按照一个月三十天,三十天,均分成做一日有多少。
再细分,则会有,半日多少。
细分以后,让官员去做苦力,做多少有多少银子。
若是做得不够好,也按照规矩,扣银子或者是其余惩罚。
太监宫女们所做的,都是辛苦活儿。
而官员呢,多是动脑的,并不费力。更有甚者是闲职,根本不操心。
朱元璋听了朱标这解释,立刻拍手决定下。
官员们去做了苦力,就会知道百姓的辛苦,切身体会过的,总比想象的要实际不少。
也免得这群家伙成天张嘴乱说,务实的事根本不干。
此事决定下,朱标提出自己去下圣旨。
朱元璋没有意见。
圣旨下达,犯法的官员们一觉得轻松,二觉得难受。
轻松的是,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难受的是,做苦力,这地位一下子就下来了,很丢脸的。
然,朝野上下因这等动作,变得清明了不少。
大臣们都兢兢业业的做事,不敢有怠慢。
日子,就这么平和的过了一段。
这一日,朱标看到了一本丢在角落的奏折。
奏折上虽没有灰尘,却皱皱巴巴的,想来是经过了不少风雨才到他这里的。
打开一看,发现记录的也是小事——倭国偷袭沿海,被全部剿灭,得了船上的物资,士兵也没有伤亡。
这等小事,按道理是不该到他这里的。
只是,到了也不能说是坏事。
嘿嘿~
朱标眼前一亮。
他正在惆,自己做的火铳没有用武之地。
这下倒是好了,送上门来的用武之地啊。
既然倭国如此看得起大明,那便让他们好好看看大明的厉害。
第二天早朝,朱标就跟朱元璋告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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