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头一次看到被大小姐阴了一把没有暴怒的人。哎,说错了,司机怎么还不把车开车,我去催催。”自感说错话的黑人保镖撒腿就跑开了。
PS:世事难料啊;每当俺要发力的时候;总是有一堆工作扑过来;因此老是他妈的没办法更新;郁闷啊。
第二十节 被阴了(下)
“我还是不明白,矬马经过体检身上毫无伤痕,而且专家也说俺家矬马健康状态好得不能再好,法官为什么还是犯我虐马罪成立?”跟梧燕平肩走了一大段路后,罗奔猛得转身朝梧燕说道,梧燕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轻笑起来说:“我还以为你想明白了,原来是装明白啊。”
“嘿嘿。”罗奔干笑两声没敢再接口,跟律师抬杠显然是不智之举。
“虐马罪其实有很多种,不过似马的血统而定,你的矬马虽然没有被检查出是什么品种,但是检验员一致认定你的马属于高贵血统的马,因此,你让矬马跑去拍那种又被水枪淋又在杂草丛打滚的广告,在法律面上已经是有罪了。并且你以后骂矬马的时候最好跑到僻静的地方骂,因为高贵血统的马的主人并不可以随意喝骂,如果被人告的话,法庭会询问马的意愿,你可别笑,高血统的马的智力非常高,如果主人确实对它喝骂的话,它不但会向他人求救,更会在法庭与原主人脱离关系。”
“马叉叉。”上了一堂律法客的罗奔目瞪口呆,这还是人的世界吗?高血统的马简直比人还金贵啊,打不得,骂不得,还要让它吃得好,睡得好,否则被爱马人士看见,马上打电话告你,你就吃不着兜着走了,当然矬马跟罗奔的关系那就是兄弟或是父子的关系了,想来是不会离罗奔而去的。
梧燕拿了一万马币后就打车去机场,罗奔牵着矬马走在甘地马拉市的行人道上,高耸的大厦挡住了冷风,街上的男人包得跟粽子似的,而女人则是穿得跟夏天没啥两样,罗奔看到一个冻得嘴发柴还仍然昂着头挺着胸的女人走过他身侧,很是佩服的嘀咕道:“风度啊风度,你就是比温度牛叉。”
“真的吗?”一男人的声音在罗奔耳边响起,吓了一跳的罗奔快速前奔几步,接着一个回旋腿踢出,这一脚当然是踢空了,定眼一看,马日的,这不是水世民那小子吗?这小子怎么悄无声息的出现,莫非他会老爸所说的轻功??罗奔一脑子的杂念。
水世民可不知道罗奔在想什么,刚才他就在罗奔经过的一家商场门口跟人打电话,眼角一瞄就瞄到了想心事的罗奔,水世民以为罗奔正为比赛的事情烦恼,做为一个前辈提点一下后辈是义不容辞的事情,何况水世民还是个老好人,时不时的去世界各地为骑马爱好者讲课或是出席公益活动,因此就出现在罗奔的身边了。
“罗奔,在烦比赛的事情吗?我跟你说,比赛。。。”
“停。”
男人见得多了,没见过这么八婆的男人,罗奔都怀疑水世民这家伙是不是兔子,咋一见面也不问问人家的感受,就这么叽里哇啦的讲起课来。
被罗奔喊停的水世民一阵傻愣,怎么这后辈小子这么没礼貌啊,前辈这么好心来提点他,他居然还不领情,脸色臭臭的仿佛别人欠他几百万似的,摸摸自个的短发,水世民有些郁闷的看着罗奔,而这眼神落在罗奔眼中就显得有些幽怨了,这男人怎么能露出幽怨的眼神,摆明了是兔子嘛,因此罗奔二话不说撒腿就跑,矬马打了个鼻气后紧随而去,留下一头雾水的水世民。
“我说了,这一界世马赛我一定要参加,他要是不舒服就退婚好了。”
“啪。”
一黑影朝巷口飞去,紧接着“哎哟”一男人的惨叫响起,又接着达达达,一匹马快速的拐入小巷扬起前蹄就踢,还接着一女人的惨叫响起。
罗奔觉得自已最近似乎很衰,是不是去弼马温神庙上上高香。这弼马温据说是远古大神,也可以说是飞马星的创世之神,长得是猴面人身,掌管天下所有马的生杀之权,而飞马星最初的霸主则是马,但是弼马温又是猴面,因此人类是不是由马演化而来或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问题,已经讨论了一千多年,至今还没有结果。但是弼马温则是公认的创世神,并由此还由此演化出很多教派,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神马教,马基教,佛马教,道马教等等,罗左信得是道马教,简称道教。
捂着凸起包的额头,罗奔捡起罪魁祸首——掌上电脑,朝巷子内走去,一金发MM正缩成一团倒在地上呻吟,罗奔一看大叫坏了,不知矬马刚才踢那MM哪里的。急步上前扶起MM,先是掐人中,再按咪咪,接着准备人工呼吸,却不料一女高音在他耳边爆炸,吓得罗奔手一哆嗦,手中的金发MM卟通又掉到了地上,扭头一看,巷口处没有人,再回想,发现尖叫声原来是重新摔在地上发出呻吟的MM喊出来,又一看,哇咧,这甘地马拉市据说人口超过四千万,莫非是假的?否则,怎么可能又遇到那个跟他叫板的金发女侠了?
“你,你,你这个,混,咳,混蛋。”金发女侠捂着小腹喘着气扶着墙站了起来,接着等气缓过来后,指着罗奔结结巴巴的骂道。
“恩,混蛋混蛋,谁混蛋,丢手机的是混蛋。”罗奔拍着手掌扮可爱小朋友的说道,这表情差点让金发女侠当场吐出来,不过她总算是见过世界,硬是将那恶心之气给压了下去不再说话,显然她也知道自已刚才怒气之下扔出手机砸到了罗奔,而那匹踢伤自已的马估计是保护主人而下意识做出的举动,好马啊。金发女侠忌妒的看了一眼罗奔,又用冒着星星的眼睛盯着矬马,只是她的磁场似乎跟罗奔不怎么溶恰,因此矬马对她不怎么搭理,想一下也是,如果是梧燕或是安然用手机砸罗奔的话,矬马就不可能去踢人了。
“越敏清,这名字高雅啊,听了就让人觉得清爽,可惜了这个好名字啊。”打开掌上电脑就可以看到电脑拥有者的名字,高级货的话需要拥有者的指纹,中低档货色就是设置密码之类的,越敏清的掌上电脑显然是高级货,因为电脑提示请按下拇指,这让罗奔起了捞货闪人的念头,怎么说这种高级货没个二十来万也有个十几万马币的,卖出去的话估计也能赚几万,不能解码没有关系,零件拆可以将中档货升级成高档货的,这种DIY的掌机更为实用,功能更强大。
越敏清的身体确实很强悍,不过矬马也没出多大的力,否则这丫头就得吐血三百升再躺在医院抢救了。缓过气后,越敏清就抢前一步想抢回自已的掌机,只是以罗奔的身手岂能这么容易让到手的东西被人抢去,脚下侧滑就闪过了越敏清的纤爪。
“还我。”越敏清估量了一下双方实力后,没有再做出无谓的争夺,而是边揉着小腹边咬牙切齿的朝罗奔吼道,罗奔笑嘻嘻的伸出食指摆了摆说:“凭啥?我捡来的,我要交给警察叔叔,说不定还能拿个拾金不昧的奖牌,到时拿出来显摆也显得俺人品高,道德厚重。”
“你,你,给我记着。”放下狠话,越敏清连掌机也不要掉头就走,罗奔嘴巴张了张后又闭上,然后晃了晃掌机想着去哪里销赃,猛得掌机振动起来,接着一首,来来,我是一颗菠菜,菜菜菜的音乐响起,着实吓了罗奔一跳。
“喂,有话说,没话挂,俺很忙。”罗奔用很吊的语气说道,电话那头一阵沉默,啪叽,罗奔就挂断电话,招呼着矬马准备找路回酒店。掌机又再次振动响起音乐,罗奔不甩它,把电池给撤了下来后,将掌机抛到矬马的背包上,哼着小曲朝一名警察走去。
找警察当然不是交出掌机,而是问路,之前有法庭的车前来接罗奔,之所以要接,是因为矬马也算是证人,而罗奔又说自个没有马栏扣,因此法庭才会派出车,现在案件完结了,法庭当然不可能包接包送了,而想在市面上找到一辆可以装下马的的士,简直是大海捞针,因此罗奔只好问警察,然后自个走路回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