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晴,你对自己也太没有信心了吧!”凌晓天欲擒故纵的说:“你这么优秀,这么温柔,这么可爱,这么漂亮,这么的有个性,上辈子的我不知道做了多少好事儿,才有这样的福分得到你的青睐,我的身边已经有你了,怎么会去想其他的女孩子的呢,我可不相信世界上还有一个像你一样这么优秀的女孩子,那些庸脂俗粉根本就不值得我去看一眼!”
公孙晴雯心花怒放,抱着凌晓天亲了一口,万分甜蜜的说:“那我就放心了,小天,你可要经常给我写信啊!”
“一定!”
真是屡试不爽啊,最起码这段话已经是第二次说了,之前在赫连惜月那里,凌晓天用的就是这样的一段说辞,说的小丫头开心的就差没有跳起来了!
“时候不早了,晴晴,你看咱们是不是该上路了!”凌晓天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说:“一会儿晚了,天黑之前就到不了最近的城市了,我可不希望我的小晴晴露宿野外!”
“那好吧!”公孙晴雯有些不舍的点点头,两人再次抱在一起……
……
太阳落山的时候,凌晓天乘坐的马车到了小城布鲁斯,他需要在这里住上一晚,明天一早改道正东,去往滨海城市维京城。
从马车上跳下来,凌晓天摸摸已经有些麻木的**,道:“路上还真是颠簸啊,马夫师傅,你把马车赶到客栈后院儿,我等你一起吃饭!”
“凌少爷,您实在是不用跟我客气!”车夫躬身一礼,说:“哪有下人跟主人一起吃饭的道理,您真的没有必要等我,出门的时候我带了干粮了,走了一路您肯定是又累又饿,您赶快进去吃饭吧!”
任凭凌晓天说了半天,车夫就是不愿意跟他一起吃饭,这车夫是个老实巴交的性格,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他只好自己进去吃饭,房间在他出发之前,就已经定好了,包括行程也是安排好的。
吃晚饭,凌晓天上街散步,虽然一下午的颠簸让他感觉有些疲惫,不过他可没有吃过晚饭就睡觉的习惯,都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布鲁斯小城和贝鲁特之间的距离只有不到两百里的路程,但是风土人情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走在大街上,凌晓天看很多东西的时候,都觉得很新鲜。
特别是路上的小吃摊,多到数不尽数的地步,虽然有很多摊位卖的都是同一种食品,但是不管从外观还是视觉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凌晓天不禁自语道:“怎么没有人提醒我,这里有这么热闹的夜市呢,早知道的话,就不在饭店里吃饭了,外面的这些东西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吆喝声不绝于耳,虽然都有些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但是整条街道都充斥着这样的叫卖声,反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后悔了,真是后悔了!”凌晓天闻着这里的香味,道:“不行,要是不尝一尝的话,以后一定会感到后悔的,拼了,大不了因为今天吃多了明天拉肚子!”
凌晓天刚拿定主意,转身的时候,一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这个身影乍一看来,有些熟悉!
【234 “巧”遇上官冰儿】
到底是谁呢,凌晓天觉得这个女孩子的背景很熟悉,就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是谁,下意识的跟了上去。
在凌晓天的印象里,能够让他记住的女孩子并不是很多,她到底是谁呢,带着这样的疑问,他跟了好长一段路,不过女孩子始终没有转过身来,他也就没能看清楚女孩子的长相。
到底会是谁?
凌晓天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询问一下老不死的,他下意识的以为老不死的一定不知道,却没有想起来他经历过的事情,老不死的大多也都跟着经历了,相比之下,老不死的记忆力比他要好太多了。
女孩子了在一个摊位前停下来脚步,摊子上卖的是女孩子用的小饰品,精致的头饰、胸针一类的东西,凌晓天不由的快走几步。
眼看就要走到女孩子身边了,凌晓天心道这下我该知道你是谁了,谁想女孩子正好把头一偏,两人四目相对。
妈呀,凌晓天有拔腿就跑的冲动,因为,这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上官冰儿,也就是他被厉康永打昏之后,放在人家浴室的那个冷冰冰的女孩子,他手里的乾坤戒就是从人家的手里抢到的。
还没等凌晓天做出逃跑的反应,上官冰儿的长剑已经出现在手中,娇喝一声:“淫贼,原来你还没有死,把我的项链还给我!”
呜呜,不要这样好不好,凌晓天心道我现在的肤色跟以前已经有了很的改变了,比以前也帅气了不少,为什么还是被上官冰儿一眼就认出来了呢!
凌晓天忘记了这是晚上,大街上的灯光并不是很亮,他跟上官冰儿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所以肤色的改变产生不了什么影响,要是放到白天的话,也许上官冰儿不会这么快认出他。
近一年以来,上官冰儿每天都很不得扒了凌晓天皮,拆了他的骨头,原本她以为凌晓天掉下悬崖摔死了,心中不安了近半年的时间。新年的时候,厉巴图带着厉康永去他们家做客,厉康永无意间说出了这件事,得知他没有摔死的消息,她开始恨他。
上官冰儿曾经不止一次的派人去麒麟镇打听,每次都结果都是凌晓天还没有回来,她也只好一天天的等下去,这两个多月以来,为了在短时间之内提高自己的实力,她突击修炼斗气和武技,目的跟凌晓天一样,为的是参加七月份的高级都是学院的招生,寻找凌晓天这件事也就自然而然的给耽搁了,不然的话,早就杀上凌府,找凌晓天理论去了。
凌晓天拔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