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布尔此时的表情无比的恭谦,“但我实在很好奇,您是用什么法子才将它的潜力激发出来的?我愿意为您做所有的事情,只求您能告诉我这个秘密!”
被一个中年大叔以这种崇拜、仰慕外加恳求的眼神仰视着,我心中连连惊叹于他对好马的痴迷,不过也有些受不了法国人这么直白的表达方式。
我略微思索了一下,老实的道:“对不起,就算我告诉了你方法,你也训练不出来它的潜力,只有我才能骑着它获得胜利。”
“为什么?”
埃布尔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与哀怨,差点马上上演今天的又一次晕倒记。
“不信的话,你让经常训练这杂毛马的骑师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我没有从正面回答。
埃布尔也是干脆的人,他没有考虑我是谦虚还是怎么的,直接一挥手,“格雷格,你去试一试!”
“是!”
一个年轻的骑师兴奋的应答道,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他骑上了这匹矮小的杂毛马。
“嘶”他还没有在马鞍上坐稳,杂毛马立刻烦躁的抬起了两只前蹄,一下子将他甩到了地上。
格雷格羞得满脸通红,可又不敢像以往一样教训杂毛马了──它现在可是老板心目中的宝贝。
怀着屡败屡战的壮烈心态,格雷格咬咬牙,抓紧了马缰绳,想要再次爬上马背,却不料杂毛马向前一冲,又将他带得甩倒在地。
“奇怪了,以前这安德雷还是很温顺的啊,今天是怎么了?”
旁边几个驯马师悄悄的讨论着。
听到了这话的埃布尔一声叹息,冲着想要再次上鞍的年轻骑师道:“格雷格,下来吧,不用试了。”
虽然已经确定了马儿现在只能被我驾驭,但仍然不放心的埃布尔还是想再看看杂毛马的速度,“柳先生,为了确保明天的胜利,您能不能让我们测试一下安德雷的千米速度?”
“可以。”
我走到杂毛马面前,朗声的道:“但我要给它重新取一个名字。”
“名字?”
埃布尔旋即点头,“好的,这也是它的荣耀。”
“就叫它闪电吧!”
闪电是前世的陈勿异最喜欢的马儿名字,我重新将这个名字赋予了它,代表着杂毛马的新生。
“闪电……”
米歇尔凑上前来,赞同的道:“它的速度真的跟闪电一模一样!”
有了新名字的杂毛马充满灵性的嘶叫起来,仿佛也为自己获得新生而欢喜着。
“来吧,闪电,我们再去跑一圈。”
我骑上了马背,让它走到了一条白线前。
埃布尔亲自拿着一把号令枪,在旁边叫道:“听着枪声一响,就努力向前冲刺,以一千米的绝对速度作为计算标准,清楚了吗?”
“知道了,开始吧!”
我平静下自己的呼吸,将源源不绝的真气输入了闪电的体内。
“啪!”
一声轻响自高举的手枪里发出,气势达到颠峰的闪电不用我吩咐,利箭似的飞驰了出去,带起的一阵旋风,差点把埃布尔掀倒。
于是,在场的人又一次看见了一个模糊的影子在场中狂奔,转眼就冲过了一千米的终点处。
负责计时的莱格利斯和邦尼特,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在狂风掠过自己的一瞬间,按下了计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