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她说……以为他,喜欢她?
张瑾稍稍顺着这四个字思考,便隐隐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怪异感,他立即打住,目光凝视着宫室—角,竭力平静道:"无稽之谈。"
她说:"也是,你那么在乎阿奚,怎么可能背着阿奚喜欢朕呢?虽然我们已经睡——"
"陛下!"
不等她说完,他猛地起身打断,冷声道:“事情已经过去,还请陛下不要再提这件事。”她仰头望着他极具压迫感的眉眼,非但不怕,还笑了声,"羞于启齿吗?"
"既然你不想提,那就算了。"
男人突兀地立在那儿。
他垂眼,对上她试探又探究的目光,忽然怔忪,意识到她似乎已经更深地窥探到什么,对自己的反应开始感到懊悔。
越是这样激烈地排斥,越显得像是恼羞成怒,故作强势,实际上在欲盖弥彰。
就算本来坦荡,也说不清了。
此刻,她若趁势再追问什么,他甚至不知该如何反驳了。
好在,她即使意会到了什么,却也好像洞悉他的窘迫似的,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落睫望着受伤的右手,左手下意识摸了摸,又吃痛地轻轻抽气了一声。
"真疼。"她嘟囔道:"朕长这么大,还没有流过这么多血。"
一边说,她居然还在手痒似地扯着上面裹紧的细布,张瑾已经不想再注意她,却还是被她的小动作吸引目光,更深地皱紧眉头。
她说:"朕渴了。"
张瑾起身倒了一杯水,放在她跟前。
但她迟迟没有接。
而是继续专注地看着自己受伤的手,兀自道:“你和薛兆,一个堂而皇之闯朕的寝宫、杀朕的人,一个用剑刺伤朕,这等行径,简直与造反无异。"
张瑾的手,就这么僵在半空中。男人手臂上紧实的肌肉致使手腕沉稳有力,即使保持很久,水面也纹丝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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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想杀了薛兆。”她仰头看着他,说。
"薛兆并无伤陛下之意,若非陛下主动握剑,也不会被刀刃所伤,他罪不至死。""他不听朕的命令,是为抗旨。"
"念在他多次护驾有功。"张瑾凝视着她,缓缓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着令薛兆连降三级,罚俸一年,且再打七十军棍,生死由命,陛下以为如何?"
七十军棍。
军棍和廷杖不一样,打起来颇要人命,先前姜青姝打薛兆的那几次,都只是打二十军棍便够了。这七十军棍打下去……就算是体魄极其强健之人,也不能保证能活下来。这还真是下狠手。
再加上连降三级。…
那就是直接从左千牛卫大将军,降为中郎将,也就是霍凌之前的职位。
中郎将通判卫事,虽然还是天子护卫,但实权定然被削减很多,若薛兆能挨过这七十军棍,此后也不能再随便限制她了。
降级、罚俸、军棍,三者同罚,姜青姝不知道张瑾是否要舍薛兆为弃子,但这样的结果,还算不错。
若姜青姝从小就受到君臣尊卑、礼法纲常的熏陶,或许连诛薛兆九族都难消心头怒气,然而此刻,她的心态还算平和,毕竟她主动握剑的确也是一种碰瓷行为,只要事后利益补偿合理,那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