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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第2页)

我心想,我这哪里是想扮勇士,我只是想多加一件衣服罢了。当然这些我就懒得解释了,只是若有所思的问她:老大妈,当年你的男朋友跑哪里去了?是跑回上海吗?你为什么没去把他撵回来呢?

老妇嘿嘿冷笑:把他撵回来?别臭美了!那小畜牲尽管长得人模狗样,附近几个公社的姑娘都围着他转,可我是那么没骨气的人吗?

她说完,抢过我手里的酒瓶,赌气似的喝了一大口,然后狠狠地撕咬手里的鸭翅膀。我未再理她,心里却不由感慨:真正爱一个人,也许与利益无关,与骨气无关,甚至与整个世界也无关,它只与自己内心的需要紧紧相关!

每个人对爱情都有自己的理解。以前,我认为很多事情盲目的选择都是徒劳,还不如顺其自然,如今我另有新解。还是桃花说得好:其实吧,什么顺其自然都是狗屁,人活一世,就像得拼命三郎那样,你想要的东西,你就得拼命去要到手;如果等着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估计你头发白了牙掉光了也未必能等着。

列车继续在前进。窗外冰天雪地,一派萧杀,可我内心却像跳蚤一样蹦蹦跳跳,豪情万丈。《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说得好,属于我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

当然,话是这么说的,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由于长得和小马哥很风马牛不相及,在到达海拉尔第一天晚上,我就被两个人高马大的蒙古哥们给洗劫了。

海拉尔因河成名。按照历史学家翦伯赞先生的说法,海拉尔是蒙古语,它的意思就是流下来的水。大兴安岭这条雄伟的山脉把呼伦贝尔草原东西分割的同时,本身也被无数的山谷切割。从山谷中流出来的溪水,在东部汇成著名的嫩江,在西部则汇成海拉尔河。海拉尔地方不大,却是内蒙古东部旅游中心城市,属呼伦贝市市政府所在地。每年来这里旅游观光、度假避暑的游客多如牛毛。由于现在是天寒地冻的冬季,外地游客寥若晨星,因此西装革履的我就显得分外扎眼,因此在踏着阴郁的月色大街小巷寻找便宜旅馆的时候,我就被人劫了。

当时我靠在墙壁上,强自镇定地跟蒙古哥们沟通,试图感化他们。我说:两位大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听完这个故事,你们的想法肯定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蒙古哥们一前一后把我夹住,目光冷峻地盯着我,一声不吭,就像两匹凶恶的草原狼。其中一个腰间挎着长约二十厘米的蒙古刀,左手不停地拨弄牛角制成的刀柄,雪白的刀锋在刀鞘中时隐时现,散发出青幽幽的光芒。

我苦苦一笑,打起精神继续说道:两位大哥,是这样的,我只是一个穷光蛋,不是那些到处烧钱的游客。我来贵地,是想寻找一个女孩,她的童年是在海拉尔长大的。我爱她。为了得到她,我从豪华的婚礼中逃出来,可以说身败名裂。当然,这扯得远了点,我想说的是,你们能不能换个目标,别抢我的?我身上没多少钱,而且全指望这点钱去寻找我的爱情——对,爱情,你们知道吗,很崇高很伟大的。

一个蒙古哥们性子很急躁,咆哮道:什么狗屁爱情,关老子什么事啊!快把钱拿出来,老子等着去买年货呢!

那个挎刀的哥们倒不急,可是更加可怕,他面地无情地、一字一顿地说道:死人是没有爱情的。

我见他们如此无药可救,只得乖乖地掏出钱包,四肢乏力地递给他们。看着被掏空的钱包,看着他们扬长而去的背影,我双膝一软蹲了下来。平生第一次经历抢劫,感觉就像被*了般。唏嘘良久,我冷笑着自我解嘲: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严格来说,我还不是龙。我只是一条虫。蚂蚁般的昆虫。嗯,卑贱的微不足道的蚂蚁。

可是,蚂蚁也是生命,它也有自己的追求。洋人说得好,千万别惹蚂蚁!就算是一只蚂蚁,我也是一只蒸不透、煮不烂、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只铜蚂蚁!

古代的骚货们说过: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

所以,尽管我只是一蚂蚁,我也定要找到我深爱的女人,并且跟她同床同梦!没有了钱,坐不起车,摸打滚爬我也要爬到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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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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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狼似虎续集(004)

然而,车可以不坐,饭总是要吃的。拢着袖子在冰冷的大街小巷,我是又冷又饿,直如宋代词人所说,凄凄惨惨冷冷清清,切切。走过很多家餐馆,里面飘逸出来的酒菜香味,都让我如痴如醉痛不欲生。爱过才知情浓,饿过才知腹空,好几次我都想推门而入,管它三十二十一,先把肚子填饱再说。可是理智就像一条坚硬的竹竿,三番五次地把我高高挑起,继续孤魂野鬼般飘浮在海拉尔冰冷的夜色里。吃白食,不仅颜面无存,而且如果运气不好,可能还会尸骨无存。当地人的凶悍,我可是刚刚领教过的。

奄奄一息地走到一家名为“草原酒家”门前,我擦去额头上由于饥饿而渗出的冷汗,默默地凝视“草原”两个大字。我又想起了桃花。在那陌生而神奇的草原上,有我今生今世最想疼爱与厮守的恋人。为了她,我一定要活下去,哪怕贱如野狗!

想到这里,我就一鼓作气地推开玻璃门,对迎上来的服务员颔首微笑。我对服务员的热情受之无愧,很是镇定地点了两大盘菜,一荤一素,另外要了一瓶白酒,一瓷盆米饭。

我吃得风卷残云,边上的女服务员看得目瞪口呆。等到用舌头把瓷盆里最后一粒米饭卷进咽喉,我才开始后悔吃了这顿饭。因为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摆在我的面前:我根本没有能力结账。

我想了一想,快手快脚的撂起桌上的碗盘,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问那个百无聊赖正在不断转换电视频道的服务员:大姐,这几个碗我帮你洗了吧?

服务员握着遥控器,眼睛也不看我,直接冲里屋喊道:强哥,有人想吃白食!

话音刚落,里面就冲出三条彪形大汉。前面一个穿着皮夹克,满脸横肉,两只细小的眼睛散发着阴郁的光采;后面两个头戴白帽,手里抄着菜刀和锅铲,显然是厨子。

皮夹克把我上下瞅了一眼,问女服务员:谁、谁、谁胆子这么肥,想、想吃、吃、吃、白食啊?

这位被服务员称为强哥的皮夹克就是店老板,他长得人高马大,外形非常吓人,可是居然有些口吃,这让我感到有点儿好笑。

我咧开嘴,刚想笑出声来,皮夹克已经一记直拳砸在我的脸上。我摇摇晃晃地扶着桌角,脸上的笑容虽然被生生扼杀,不过看起来还是笑意盎然。皮夹克更加恼怒,飞起一脚踢在我小腹。我哇的一声,刚刚吃下去的酒食还没来得及消化,立即从嘴腔喷涌出来。

我瘫在地上,任凭皮夹克拳打脚踢,丝毫没有感觉疼痛。只是想起自己这一路来的艰辛,以及现如今这非人般的遭遇,心想如果桃花看到我现在这样熊样,恐怕也会不高兴的。想到这里,我就破罐子破摔了。我躺在地上笑眯眯地对皮夹克说:哥们,打得好!

皮夹克越发的恼怒,他抄起板凳拍在我的肩膀上,立即让我像虾米一样弓起来。他势如疯虎,仿佛我不是吃了他一顿白食,而是十年的白食,因此苦大仇深。迷迷糊糊中,我注意到那个女服务员拉住强哥,冷笑道:强哥,行了吧,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事情闹大了谁也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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