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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贾习被刘民说的没法再放下手中的两碗狗肉,只好领着孙儿贾逵吃了起来,不吃不行啊,没听刘民说了吗,不吃这狗肉,就是嫌弃招待不周,就是瞧不起人,再让刘民说下去,简直就是有罪了,吃完了这顿狗肉后,张辽先向刘民告了辞,他要去辞了那个郡吏的职务,打算以后就跟着这位大哥,反正这位大哥看起来很有本事,出身又似乎很好,日后定然不是平常的人物,自己跟着他,也可能一展胸中的志向。

高顺则带着一点粮食,向城中的住户换了两套衣服,拿回来与刘民一起换上,等张辽再一次回来后,众人商议着离开这个九原城的事情,不过考虑到城外有两万余鲜卑骑兵,要带着蔡邕一家子离开这个地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刘民,高顺,张辽三人再强悍,也不能保证带着一群没有战斗力的人在战场上安全的杀出去。

最后大家觉得还是等打退了鲜卑人后再离开这个地方到洛阳去,这样的情况下,刘民他们自然也不能坐等着吕布他们打退鲜卑人,所以刘民他们决定再去帮助吕布他们杀鲜卑人,但城中治安有些混乱,刘民怕蔡邕一家遭到别人的抢掠,便央求有着一身还不错的武艺的贾习祖孙两人代为照看蔡邕一家,对于刘民的要求,贾习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下来。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再一次来到了军营,对于刘民的到来,让吕布感到很意外,吕布心胸虽然很窄,却也是一个很高傲的人,既然觉得刘民对自己构不成危害,便干脆对刘民他们几人来个不闻不问,当刘民再一次出现在战场上时,魁头却是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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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章谁抢谁的劫(一)

魁头决定攻城,九原城那低矮的城墙是挡不住鲜卑的勇士们的,城中的财物与那汉人女子,都将成为鲜卑勇士们的奖赏,一想到汉人那雪白粉嫩的女子,魁头便觉得自己的小腹升起一股热流,盯着城头的眼光中也带着一丝热切。

鲜卑人中有着白人的血统,所以鲜卑的许多女人虽然白,皮肤却是粗糙无比,那手感自然是好不到哪儿去,哪象汉人的女子,皮肤白晰者,往往皮肤的手感也极好,魁头的身边有几个汉人女奴,不过都是贫人家的女儿,所以,魁头希望这一次能掠得汉人大户之中的女子,做为一个强壮的鲜卑勇士,魁头在那方面也是自觉很强悍的。

不过魁头没有想到的是,吕布是一个骄傲的人,也是一个胆子极大的人,常常自觉自己胜过卫青,霍去病,所以手下虽然只有三千骑兵,却没有把魁头的两万鲜卑大军放在眼中,当魁头准备列阵攻城时,城头上一声号响,九城的城门大开,吕布领着三千手下冲了出来。

“吕布此人,当真的好生狂妄,他以为区区三千人马,便可对抗某数万大军不成。”看到吕布率领着队伍出来,魁头不由的冷哼了一声,魁头自然也有着他的骄傲,不说他本身是鲜卑人中有数的勇士,胸怀大志的他,更是对自己自视极高,天下英雄,除了他那个祖父檀石槐,大概还没有谁被他放在眼中,就算昨天那刘民的悍勇,在魁头的眼中也只不过是匹夫之力罢了,匹夫,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岂能算得英雄二字。

“大王说的是,此吕布,匹夫也,大王不足为虑,他现在肯出城来与我们在平原之地决战,却是再好不过的了,我鲜卑的数万大军一动,此三千人马还不踏成粉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种族,都不会缺少了会拍马屁的人,现在的鲜卑族虽然还属于没有文化与文明的野蛮种族,但会拍马屁的人才还是有的,当权者少了拍马屁的人,那是何等的一种寂寞啊。

鲜卑人昨天在刘民的手中折损了数员战将,魁头今天可不会再与吕布斗将,所以不等吕布的大军压稳阵线,魁头便下令进行攻击,魁头不是一个呆板的人,打仗更是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事情,魁头学过汉人的文化,也学过汉人的兵书战策,自然知道要趁对方立足未稳之时攻击,不过魁头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响。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随在吕布的后面出了城,吕布这人在某些时候也是很大方的,知道刘民不会成为自己的手下,也知道刘民这样的人不可能在他的军队中当一个小兵,但刘民肯带着手下来杀敌,吕布也大方的任由刘民随着他们军队的后面,毕竟在战场上自己一方多一员比猛兽还猛的猛将,那也是一件好事。

吕布看到鲜卑人想趁着自己阵角未稳杀过来,也是冷哼了一声,手中的方天画戟一举:“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是什么?”

“我们是并州的铁骑,是大汉的冠军营!……”

“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前面的是什么?”

“是鲜卑狗!……”

“那好,儿郎们,我们杀狗去!”吕布手中的方天画戟一挥,当先向着鲜卑人的大军冲去,三千并州铁骑也大声的呼喝着,随着吕布的身后杀了过去,两股骑军对撞在一起,如同大海中的海浪与礁石相撞一般,绽起的却是一朵朵的血花。

刘民看着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脸色微微有一点儿发白,他昨天虽然杀人无数,也在鲜卑大军中杀进杀出,但今天却是第一次看到两支骑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那情景,惨烈的震撼人心,个人的力量在它们面前,都似乎已经变的微不足道了。

“大哥,我们也快快杀上去吧。”看到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张辽只觉得自己的血也沸腾了,他现在还年轻,血还是那种很容易热的年纪,这种时候自然是跃跃欲试。

刘民抬眼望着两军阵后面那杆鲜卑人高高耸立的旌旄,转头对高顺问道:“那个是鲜卑狗的什么东西?”

“大哥,那里是鲜卑狗的统帅所在地,大哥是想去杀了那个鲜卑统帅不成?”高顺眼中一亮,心想大哥不愧是大哥,胆子就是比别人的大,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吗,看来,大哥,真英雄也。

“哦,原来是个**oss所在的地方,杀小兵历来就没什么好处可捞,只有杀boss才会好处大大有,就是有些危险啊……”刘民自言自语的低声道,因为声音很低,高顺他们并没有听到,刘民在心中用他那简单的可怜的逻辑能力盘算了一番,最后觉得还是杀掉一个大家伙来的合算,手中的狼牙棒一举:“兄弟们,这是咱们结义为兄弟后的第一次开张,以后要想吃香的喝辣的,就看我们今天的本事了,把那个鲜卑狗的大家伙宰了,一定可以得到不少的好东西的……兄弟们,跟着我杀呀……”

刘民能想到的,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可听在高顺张辽的耳中,意思却不是这样的了,他们对于刘民所说话,理解是这样的,兄弟们,这是我们兄弟结义后的第一次战斗,以后想要在人前风光,想要在人前有所作为,现在就要拿出本事来,杀了那个鲜卑人的统帅,我们就会有功劳,有名利……觉得自己理解了刘民的意思的高顺张辽,心中的热血一起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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