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检察官意味深长地说:“那你再回去好好想想。”
孙经理眼前又出现了被囚犯们暴打的情景,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继尔肯定地说:“不用想了。就二十万。”
“是你亲自去交的钱么?”
“是。”
“不对吧?”
孙经理感到奇怪:“那你们说是谁交的?”
胡检察官严肃地说:“你什么态度,不要把自己的身分搞错了,现在是我们在问你!”
孙经理不吭气了。胡检察官说:“看来你是不想尽快结案了。没关系,我们就是干这个的,我们有的是时间。”对夏检察官说,“给他看看记录,让他签字。”
孙经理急忙说:“等等,我想知道,尽快结案对我有什么好处?”
胡检察官故意放慢了语速,缓缓地说:“不是什么好处不好处的问题,只是个工作程序问题。早结案早完事啊。”
孙经理问:“早完事是什么意思?”
“那就看你什么态度了。打比方说……我这是打比方啊。”
“我知道。”
“假如,你这套房子是别人送给你的,而且存在权钱交易的性质,那么你的麻烦就大了。在我们海津地区,二十万是个不小的数字,在受贿罪中有一条就是‘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你要注意这个‘但是’,如果认罪态度好,有检举他人等立功表现,并且主动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从轻发落,甚至免予刑事处罚。”
孙经理问:“免予刑事处罚,是不是就可以回家了。”
胡检察官没有正面回答:“法律上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样的条款。”
孙经理咬咬牙,像是下定了决心:“那好,我说……”
孙经理把那套房子的大概情况说了一遍。胡检察官让夏检察官等着孙经理签字,他则迫不急待地跑出去打电话:“刘检察长,孙福堂招了。他儿子那套房子是严伟送给他的!”
刘检察长在电话里指示说:“很好。马上传讯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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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守口如瓶(1)
胡检察官等四人来到严伟办公室。胡检察官对严伟说:“你是严伟吧?”
严伟镇静地回答:“我是,你们这是……”
“我们是市检察院的。有些事情想找你了解,请跟我们走一趟。”
“我可以问问是什么事么?”
“到了那里就知道了。”
严伟问:“我用不用准备牙具和行李?”
胡检察官没想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愣了一下说:“暂时不用。需要时我们会通知你的家人。”
严伟笑笑:“我是光棍儿,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走吧。”
夏检察官说:“等一下,我们要搜查你的办公室。这是搜查证。”
严伟摊开双手,做出一个无奈的手势。检察官们开始搜查,动作很重。严伟马上提醒道:“最好轻一点。现在连装卸工都知道不能野蛮装卸。”
检察官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提醒”,有些尴尬,却不能否认严伟的意见是正确的,只好轻手轻脚地搜查。
检察官认为,严伟向孙经理行贿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对他已不是“询问”,而是审讯了。严伟从容自然,有问必答。但是办案人员对他的回答并不满意。于是决定对他上“手段”。
一束强光照射严伟的脸,把他的脸色照得惨白。这是办案人员常用的一种手段之一。把他的脸置于强光照射之下,可以发现他脸上一丝一毫的情绪变化,对判断他的心理活动有帮助。另外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首先在气势上让他处于劣势,被强光照得久了易产生烦躁情绪,更便于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初发明这个审讯办法的人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