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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3页)

“等等,男人要表白起码也要等她吃出那枚戒指的时候。”万俟昭又指了指房里。

思珍倚在门边说:“晚饭好了?我要饿扁了。”

“就好,”男人急急地在蛋糕上浇上奶油,掩饰着藏在其中的惊喜:“你刚才不是说要洗个澡吗?洗完澡后就开饭。”

燕彤迅速转移到浴室的房顶,从窗子跳进去,将竹筒里的泉水洒进已放好热水的浴缸中。而万俟昭则往厨房的窗内吹了瞌睡香……

当思珍将身体泡进浴缸的时候,两个女生适时地出现在她面前,思珍尖叫着:“庭!有贼!”

燕彤坐在浴缸沿上,呆呆地冲她微笑:“我是爱丽丝。我在这水里倒了点儿惠山泉水,听说这对皮肤有益。”

思珍闻言,惊恐不已,她挣扎着想要从浴缸里站起来,无奈趾尖已经泥化,无法正常站立,她坐在浴缸里,想袭击燕彤,但被其轻松地闪身躲过:“□□!你暗算我?”

“别乱动了,当心把泥浆甩出来。”燕彤说:“爱丽丝并非我的真实身份,我,其实是豆蔻街凶杀案的主审官。”

“你们究竟是谁?”思珍的眼睛里有着无尽的恐惧,甚至绝望。

“我们是谁不重要。关键是你想成为谁,为什么放着千年的漂亮人偶不做,偏偏要变成生命有限的普通女人?”万俟昭问。

“我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哪怕只有三天。”思珍放弃了挣扎,她像沐浴一样躺在浴缸里:“你们不介意听一个泥偶的老套故事罢。”

……

很久以前了,当我还是一团泥的时候,一个女人用巧手将我捏成了一对鸳鸯,因为是送给心上人,她便在我的体内溶进了她的血,因此我比其他泥偶更有灵性,她为我绘以五彩,用手帕包起来,送给了他。

我就被他摆在桌上,当他写字累了就拿起我把玩。他还写了首词给她,他的字好看,只可惜我那时不识字。于是我用心学习,也许是借了她的灵气,渐渐看懂了他的词,并从中找到了我的名字,思珍。

一次在他写字的时候,无意中碰到了一只雌鸳鸯,摔了个粉碎,于是我死去了一半,当他的眼泪流在碎泥片上的时候,我活着的另一半看到了,从此我爱上了他。他举起另一只雄鸳鸯,也摔碎了。

当我活过来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创造了我,用原来的泥,照着她的样子,捏了一个女孩子,溶进了他的血。

她病死了,我想我应该代替她来爱他,但我做不到,我只是一个不会说不会动的泥人,我常常望着他握毛笔的手,在心里许愿,如果我可以变成一个真正女人的话,我愿意付出一切。

他把我当做她,把我捧在手心和我轻轻说话,当他终于说出爱我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四肢可以轻轻活动了,我的嗓子里可以发出细微的声音,我,仿佛是活了。

但我失去了他,他死了,棺材里的是一滩泥。

我得到了第一枚指纹。

在几百年的时间里,我穿梭在各个时代,精筛细选,为自己挑了八个优秀的男人,他们助我成为今天的样子,可惜我太心急了,每当我摸到自己光滑的中指我就急不可待,于是在查凝盾之后的十几天里,我又搜寻了新的目标……

思珍永远地闭上了口,因为水已溶到了她的心脏。她闭上了美丽的丹凤眼,她那尤物一般的头、颈、和肩还在。

“把脑袋摘下来收藏罢,也许能换到宝物。”燕彤说。

万俟昭摇了摇头:“都化了泥,留个全尸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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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件比较顺利,但万俟昭仍然感觉遗憾——当她赶去彬彬古玩的时候,那里果然先一步搬走了,一点痕迹也没能留下。

大概是很多年后了,沈庭依旧坐在那颗夹竹桃树下,嘴里喃喃地唤着:“思珍,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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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翡翠,小小思珍偶。眉黛敛秋波,尽湖南、山明水秀。娉娉袅袅,恰近十三余,春未透。花枝瘦。正是愁时候。寻花载酒。肯落谁人后。只恐远归来,绿成阴、青梅如豆。心期得处,每自不由人,长亭柳。君知否。千里犹回首。——《蓦山溪…赠衡阳妓陈湘》黄庭坚】

作者有话要说:

☆、第7话:桐山公园(1)

天很阴,然而空气中嗅不到雨的味道。

黄昏时刻,没有夕阳。这样的天气多少令人感到烦闷,珍妮将书包甩在肩后,百无聊赖地走在红松枝路上。娃娃脸没有和她一起,珍妮并不喜欢两个人天天腻着,就好像每个下一秒都将会是生离死别似的。

珍妮不打算立刻回公寓,只是沿着红松枝路漫无目的地走,她似乎也没什么心事可想,父母对于她和娃娃脸的私奔已经无可奈何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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