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这三年,她不只因为帮忙卖了许多古董家具,和前老板维持着良好的关系,更因为独特的品味和亲和力,让建商找她合作的案子源源不绝。
和建商代表汤尼打了声招呼,她坐上跑车,驱车离开。
看着后照镜里,汤尼不断的朝远去的她挥手,她忍不住虚荣又骄傲的扬起了嘴角。
虽然曾经穷到差点没钱吃饭,但现在的郝恬恬,可是红得发烫呢。
一出豪宅大门,她立刻踢掉了高跟鞋,重新打开了车上的重金属摇滚乐,大声的跟着演唱者嘶吼,一路往下一位客户艾玛的豪华公寓前进。
艾玛·汤森,是现今全球最炙手可热的超级巨星,去年才刚刚拿下奥斯卡金像奖。
上一栋的豪宅公开展示日,艾玛刚好路过,就顺道进来逛了一圈,和她买了一组屏风和一幅画,并且希望她能帮她装潢一栋在洛杉矶郊外新买的屋子。
本来她以为艾玛只是说说客气话而已,没想到两个星期后那位超级巨星真的打电话和她联络,约她在家里见面。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但艾玛虽然是超级巨星,却亲切又幽默,而且相当有主见,还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见,容易沟通,又不会三心二意,加上付钱爽快,简直就是所有设计师梦想中的超完美客户。
近来她开始发现,好运要来,真的是挡也挡不住,只要这回能成功设计装潢艾玛在洛杉矶郊外的豪宅,她就真的飞黄腾达了。
恬恬以指尖随着节奏敲打着方向盘,一边热烈的在车里高歌,一边开向美好的未来——
美好的未来,在眨眼间烟消云散。
噗的一声,就像放屁那么简单。
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幻想日进斗金的未来,几个小时后,她坐在位于洛杉矶的警局里,围绕她身边的,是来来往往的警察,和带着工具收集证物的鉴识调查员。
超完美客户,成了一具超完美尸体。
这样讲好像有点逻辑上的问题,但艾玛·汤森的身体,真的很完美。
她全裸的躺在洒满玫瑰花瓣的大床上,雪白的肌肤如牛奶般柔滑,似骨瓷般细致,上了唇彩的红唇也像玫瑰花瓣。长长的睫毛覆盖在脸上,有如一排柔软的毛刷。她的身体,从乳房,到细致的腰、修长的腿、纤柔的手、披散着的金发,处处透着一种魅力,吸引着所有人的视线。
即使是死后,她的脸和身体依然带着粉红娇嫩的色泽。
洒得满床的玫瑰花瓣,是鲜红色的,衬得她肌肤更白。
躺在床上的女人,就像不小心睡着的睡美人,仿佛只要白马王子低头亲吻她,就会睁开那双湛蓝的眼,扬起红唇微笑。
噢,全世界的人都记得艾玛·汤森那抹诱人的微笑。
她当然也记得,但恐怕那迷惑人心的笑,要成绝响了。
真可怕。
她竟然是第一个发现艾玛的人。
早在进门前,她就觉得有些不对,豪宅没有保全人员,但有很好的保全系统,但她到达时,大宅的门是开的。
气势磅礴的音乐不断回荡,震动着空气。
直觉告诉她不对,她按过电铃,但是门没关好,在那澎湃的乐声中,她怀疑屋里的人听得到电铃声,所以她自己走了进去。
水晶酒杯、红玫瑰、唇印……美得不像尸体的尸体……
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宛如电影般的画面。
谢绝了员警送她回家的提议,恬恬走出了警局大门,快步朝向自己的车子走去,微热的晚风袭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快速的打开车门,她坐进车里,将脑袋抵着方向盘,深呼吸。
她应该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嗨。”
一声招呼,让她吓了一跳,瞬间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她抬起头,看见车窗外站着一个男人。
黄种人,身高一八五左右,黑眼,黑发,挺鼻、薄唇。他穿着一套深蓝色的西装,脚上却踩着一双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