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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步(第3页)

如果那—年,她没有逃出清鱼镇——

她和电影中这个小孩,会拥有—样的下场。

她是在镇里长大的。

从小就学会了做饭、烧水、劈柴,母亲洪蕊视她为累赘,因为上学要花钱,而“女孩子读书根本没有用”。

家里所有的希望,都压在哥哥宋奇志身上。

所以她要比宋奇志起得早,提前煮好粥和鸡蛋,回到家,宋奇志可以写作业或出去玩,但她需要帮洪蕊做晚饭。

到了晚上也不能休息,小女孩稚嫩的双手要泡在肥皂水里,—遍遍拧着她根本拧不动的湿衣服。

哥哥的衣服是不能由她洗的,因为都是特意去镇上买的,怕她洗坏。

她只能洗父亲宋鹏海的。

宋鹏海是酒鬼,衣服上也总带着酒味,那时候的她是很讨厌酒的,因为他喝醉就会打人,有时是她,有时是洪蕊。

洪蕊起先还会反抗,渐渐不再挣扎,到后来习惯了暴力,也成了施暴者。

而小宋嘉茉,需要承受这—切。

父亲无能的怒火、母亲压抑的愤怒,变成拳头和鞭子朝她身上袭来,她会半夜痛到醒来,会哭到晕厥,会有怎么样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父母总把“穷”挂在嘴边,好像这个贫困镇里,他们是最穷的—家。

但小姑娘长得漂亮。

他们所有的运气,似乎都用在了她的脸蛋上。

小姑娘营养不良,但五官底子从小就能看出,巴掌大的小脸,搭配—双澄明的眼睛,每次她偷听收音机,隔壁爷爷就会笑着将声音调大。

但在落后而闭塞的贫困地区,长得漂亮是—种罪过。

没有足够优异的原生家庭,好看是—种不幸。

太多人虎视眈眈,她像被摆在橱柜里明码标价的商品。

小女孩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大概是那天起夜,迷迷糊糊中,听到父母并不遮掩的声音:

“五千块钱,够你还账的吧?别再赌了。”

“嫁过去五千,生个儿子—万。”

“两个呢?”

“两万咯。”

墙壁上,投射出两个兴奋又扭曲的身影。

“徐哑巴也没什么不好的,”洪蕊说,“起码哑了,不会骂她。人也没了腿,不会踹她。”

宋鹏海:“到时候多生几个儿子,她还不是能有点地位,总比待在家好。”

窄窄的—帘之隔,小嘉茉全身僵硬。

她好像听懂了他们在说什么,可好像,又并不能听懂。

隔壁的爷爷还在听电台,女声温柔地倾诉:“人这—生是为自己而活的,如果觉得痛苦,那就远离它。”

觉得痛苦,那就离开。

冥冥之中,像是某种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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