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情绪低沉……”斯奈特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
电话响了,威廉从桌子这一侧伸手去够话筒。他低声说了两句话,然后把话筒递给斯奈特。“坦勒维尔的警察上尉,”他说。
斯奈特扬起眉毛。“嗯,是吗?打开免提话钮。”
威廉顺从地按了一下。“喂,说吧。”
“我是约克,”话筒的那一端响起了咋喀的电流声,“我们在这里已经发现了摩托车。就是那人骑走的那辆。”
“在哪儿?”
“在——”那人好像是在问旁边的人那地方的名称,“这村子叫什么?亨雷?我们在亨雷村的外面。这里有一条路通往树林里。树林很大。这是神意山的脚下。”
“你说什么?这不可能。”
“不,”约克回答,“要是你看看这车给弄成什么样就想相信了。依我说,这摩托是生给毁了。”
斯奈特点点头。“封锁那整个地区。组织人搜索,我要你们不放过每一道沟、每个山谷。我马上就赶过来。”他按了一下通话结束的按钮,然后看着威廉,“你得开车了,你要不要稍微睡一会儿?”
“为什么?难道我会困吗?”
斯奈特笑了。“好小伙子。那就走吧。”
第六章
死,我无从确定对它有些什么看法。这有点滑稽,因为我们迟早总要被它所包裹。我想到死,我从字面上来理解它。我做英文教授已经有好久了,死对于我已是文字意义上的。它至多是诗歌的用语。它是高贵的,高尚的,多音素的。它是不列颠的语音。
我总是这么想:我已经准备好了去死。可实际上并没有。我也不相信有人真的准备好了去死。人如何可能对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去体验的东西作充分的准备呢?可这又是一个悻论,因为死实在又是人生的一个主要的构成部分。
不要让我来解释死亡,因为我其实并不了解。
——摘自塞缪尔·T·约翰生的《遗稿》
山姆坐在一张旧式的木头桌子旁,这地方以往是新教教堂。教堂叫什么名,山姆并不知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教会就已经没有了。他眼前的祭坛和讲道人站的那台子堆满了什物。教堂里的那些长椅子都已经东歪西倒,好些已经散了架。到处都是动物的粪便,窗子上从前是有玻璃的,可如今都已经碎了,因而看上去空荡荡的。他们到这儿已经一天了。他们拆掉了几块护板,好让光线透进来一些。可这挺费事,因为到了晚上,他们还得把它放回去挡着,因为怕外面远处的人看见有人在这儿。怕光把陌生人引来——这正好与耶稣说的相反。
他可以猜想眼前的这些破坏是造成的。四年以前的那个清洗之夜,全国的公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参加集会,捣毁教堂,以显示对于执政的委员会的支持和忠诚。对于教会的敌视已经有好多年了,但达到高潮则是在那天晚上。人们多年来已经习惯于那种对于有组织的宗教的蔑视。山姆还能记得起,那天晚上他从自己屋里的窗户上往外看时,火光照亮了半个天空,校园里到处是骚乱的叫嚣声音。校园内的那座教堂曾被野蛮地洗劫过,给毁得乱七八糟。他当时还很生气,心想本来可以派作其他的用场的。
他打量眼前这座教堂的内部各处,可以想像当初村里的居民是如何兴高采烈地朝这里涌过来,高举火炬,那光景就像是出门去消灭弗朗克斯坦的怪兽。可以肯定他们是先从这内堂开始动手的,然后再一路破坏,捣毁开去。
山姆愿意使用这张内堂角落里的桌子,尽管他自己屋里还有一张桌子。他对别人是这么说的:这儿地方宽敞一些,他的书可以摆开来,他可以摊开来写字。其实这只是半真半假的话,真实的理由则是山姆的那间屋当初是牧师住的。它里面有一张给来访者用的沙发床,山姆坐在上面就昏昏欲睡。当然那些窗子都是给钉死了的。里面有几个空荡荡的书架,书都给扔到火里烧掉了。所有一切看上去有点暖意的东西或是有点吸引人的物件都给拆卸一空,剥得精光,正像人们的信心与恩典都已经一扫而空一样。特别让山姆不安的是那张写字桌。上面有好些血迹,血是溅洒上去的,虽只有几滴,像是牧师的裁纸刀给弄出来的。山姆觉得,好像是某个印象派的画家用刷子蘸了点猩红的颜料,甩在桌面上,临时又改变了主意,要想擦拭掉,结果倒弄得更脏了。
山姆不能细细地去想,他想到这血迹就会不自主地发抖。
他从地下室找了一个大纸箱的纸板盖在桌面上,当然这也只是为了眼不见而已。他怎么能够伏在那张桌子上写字呢?反正这张桌子是不能再用了。坐在桌子跟前,他就会想起那牧师后来的结局。
这便使他回到了那个恼人的老问题上。自从他成为基督徒,他就一直在考虑这问题:他们是如何把这一切弄得这样一团糟的呢?究竟是什么力量把全社会的信仰给剥夺了呢?人们怎么竟会在牧师的办公室里施暴呢?这只是教堂里的一间小房间,这里的墙上还贴着教区的公告。通常如果有某位妇女想要离婚,教区的委员会就会劝她慎重考虑;如果有某位大学生有什么疑问,牧师便会对他引述一段圣经。正是在这种地方,已经有儿女又失去了他们的父亲,在悲痛之余,他的府上感受到了神的抚慰;在这里当孩子的听牧师讲述和解释耶稣在水行走,如何行神迹,他们睁大眼睛,惊奇不已;在这里,给青年人开具结婚证书,也向悲伤的家庭签发死亡的讣告;这里还向全社区发布婴儿出生的消息。可如今,这样的生活已经不再存在了。人们曾经忘记了定时炸弹的滴嗒声,因而最终血都溅到了写字桌上。
因此,山姆宁愿坐在礼拜堂里的这张桌子跟前来。所有的人都好像相信他说的话,虽然那只有部分的真实。他们都管他用的这张桌子叫“山姆的桌子”。
彼得还在桌子的左上角刻了山姆的名字,表示正式认可。
山姆拧了拧煤油灯的灯芯,调整一下亮度。他想集中精力写日记。可发现心里乱糟糟的,无法下笔。这让他觉得恼火。因为他从来是自认为有意志力,有理性素养的人。他所要做的只是整理自己的思想,就像在书架上码好自己的图书一样,然后随时可以从上面取出一本书来。可是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脑子似乎不济事了,他想用日记把本用汽车带他们来的这段逃亡经历记下来。可看起来书架已经散了,书他了一地。山姆觉得自己越是在乱麻一般的思绪中梳理,越觉得甩不掉对于死亡的思考。所以他才在日记中写下了塞缪尔·约翰逊的《遗稿》。露茜以为这个题目让人毛骨耸然,是邪恶的文字游戏。她是对的,可这并不能改变现实。死亡不过是人们的心还在砰砰跳动时,潜伏在一侧的低声诉求。死亡是迟早总会剥去我们的虚假的尊严和骄傲的必然性。当死者的僵硬的尸体被闹剧般地塞进敛尸袋时,到哪里去寻求真正的尊严与骄傲呢?死亡是一个巨大的天平——它最终抹掉一切,除了记忆中的那一点淡淡的正在迅速消褪的阴影。我们在此时此地所欲言说、所欲实行的,归根结底,与我们不再存在时发生的一切有何关系呢?
正是想到这一切,山姆才打算把它们都记下来。也许写作是惟一能够留存下来的吧。
煤油灯的光又跳跃起来,忽闪忽闪的。山姆的身体往前伏过去,凑到灯跟前,抢了捻灯芯,火焰稳定下来。山姆疲倦地用手摩擦自己的脸。心中问自己现在应该是什么时候了呢?他用笔在桌上轻轻地敲着……纸上已经写满了字,都是“桌子,桌子”的字样。他并不记得自己先前写过这些。某种念头和回忆填满了他的头脑,阻断了他的头脑和书写的手之间的联系,从他的笔尖流出的看来并非他自觉意识到的东西。
他们这群人在教堂里已经呆了约有三个星期了。这一期间,他们由不太熟悉而相互有些恐惧的陌生人变成了不太靠得住的朋友。他们从一开始便形成了一个彼此将就的生活规律。由于人人都要轮流承担一定的事务和责任,所以大伙便觉得有一种整体的融洽和规范。可是在极度反常的情况下,规律性也是一种奴役。他们也经历了一个“让我们简单了解吧”的磨合阶段,每天他们必有一定的祈祷时间,然后又都零零碎碎地介绍各人自己的情况,说说自己以往的历史。开头的那两个星期,山姆总想起公元一世纪时的基督教会:紧密的结合感,相互同情以及慷慨大度。但随着大家简单了解的增进,他们当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每人的个性与已经形成的规范发生了矛盾,耐心与食品一样在消耗殆尽。恐惧像幽灵一样从他们当产生出来,漫延开来,所有人的行为都显得有些异样了。
山姆听见玛丽娅在教学的另一头训斥提摩太。他的思想于是便给打断了。“你看看你那样子!”玛丽娅的声音在教堂内响着,有点回声,“中饭马上就要好了,可你弄得一身这么脏。我不对你说过了吗,不要到地下室去钻。那里又脏又不安全。出了什么事你就好了,到时候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