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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理后来,再也没人过问他们之间恋爱的事了,因为沈美人出事了,大家都不想问、不必问、也不敢问了!

因为,沈美人身上后来所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西南中学我们那一届男同学心中永远的创痛,甚至可以说是耻辱。

当年,沈秋这段轶事报纸上报道过,在四川很多高校里众人皆知,传得沸沸洋洋。后来好事者添油加醋,像编黄色小说一样,说得来眉飞色舞、口沫横飞,增添了大量淫秽下流的细节。——朋友,如果你刚好是那几届的四川的高校毕业生,一定听说过这一类荒谬的说法,其中一个说法是这样的:某高校一校花因长期性压抑,终于走上纵欲的道路,在火车站低档旅店从事卖淫活动——另一个说法是:某校著名美女在五星级宾馆做高级应召,遇上几个牛高马大虎背熊腰的黑人水手,通霄达旦的嫖宿之后,少女不胜体力被轮奸致死。——亲爱的朋友,也许你正好是沈秋当年的校友,你甚至还说那沈美人我见过,她不就是那沈——请你打住!!你说得很对!是的,你知道我不可能用她的真名,沈美人当年艳名远播,你可能见过她,甚至还在舞厅请她跳过舞,追过她也有可能,但我仍然请你相信我,既然你已经读到这里,说明你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所以,我希望你看完这本书再下结论。

我对刚才这位朋友的态度有点蛮横,是因为有些人总是过于轻信,听风就是雨,闻屁就是雷,自以为了解事实真相,其实真相决不是那么容易了解的,大众所言固然不可全信,眼见为实也未必可靠,关键在于逻辑,只有把生活的逻辑、时代的特征和真实的材料相结合,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才是了解真相的唯一方法。

作为沈秋的同学和事后的见证人,我可以把真实情况写出来以正视听,以上那些细节其实全是好事者们的杜撰和无聊的意淫。

事情是这样的:大三那年开学不久,沈秋到学校来找我,让我放寒假时把她一箱衣服带回家,她说要到沿海去一趟。

第二年春天,沈秋因卖淫被广州市公安局处罚,劳教半年后遣送回校,同时被校方开除学籍。

放寒假时我送箱子去过她家,当时就已经知道她在广州出事了。所以,沈秋和她母亲从重庆返回成都时,正是我去送的火车。

另外,沈秋在学校的户口迁移手续、粮食关系转移等等,都是我到她们学校为她办理、并在实习期间带回成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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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竟然会卖淫?

当年的校花、“西中”的白雪公主竟然会去广州卖淫。一个大美女沦落风尘,她销魂的美色,禁锢在肮脏的嫖床上,这多么令人感慨万千、思潮奔涌。机会终于来了!对很多男人来说,他们马上就觉得自已有事可干,可以表达一下正义感,表现自己忧国忧民的社会良知,然后转过身赶紧挣钱,挣上大把大把的钞票,就可以一亲美人芳泽了。

但对于沈秋的同学,比如我来说,她卖淫当然不算什么好事。

她怎么会去卖淫呢?多年来这件事一直令我莫名其妙,甚至很烦燥。我至今没有找到令我绝对信服的理由。

王建南对此一向避而不谈,毕竟这是他心上的伤疤,我不便过多追问。

至于沈秋被公安局劳教半年的事,当年,她和她母亲毫不违言,对我也不必违言。当时,我信誓旦旦地安慰她们:“绝不会把这件事传到成都去,一定就让它在重庆烟散云散。”

因为,中学同学里只有我俩在重庆上学。

90年暮春的一天,我还清楚地记得是91次列车,我送沈家母女踏上了开往成都的火车。

在两路口车站拥挤狭窄的站台上,我看见沈秋神色凄楚,面容憔悴,一头齐耳短发在风中凌乱地飘散——

那时她年方20,她以前那一头长长的秀发,曾是我们男生心目中一面飞扬的旗帜,是我们纯情时代的见证。

那年暮春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沈秋。

两年后的春节,我在成都重新见到王建南时,我感觉他几乎变了,酒量大涨,和我臭味相投,成了一对铁杆朋友。

沈秋卖淫的事,当年夏天就传到了成都。

其实,如此轰动的新闻我不去发布,总有人唯恐其它人不知道。尤其是我们班上的某几位女生,眉飞色舞地传扬着、渲染着,长长地出了一口多年来郁积在心中的恶气。

沈秋卖淫的事对刘至诚的打击特别大,他当年痛心疾首地对我说:“连沈秋居然也卖淫啊,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钱更重要!”

从此以后,他立下了做生意发大财的雄心壮志。

当年夏天,沈秋远走他乡,去了云南她姑妈家,听说跟着她姑妈在学画画。

又过了几年之后,听说沈秋和一个画家在云南丽江流浪,后来听说她傍上一个大款去了美国,再后来,有人说她结婚了。

1992年春节,我从汶川回成都过年,见到王建南就问他,沈秋去云南之前见过她没有,当时王建南不愿意回答我。

现在,当然不可能从沈秋手上把那些情诗要回来。

“你写给沈秋的情诗还能回想起来吗?”我问王建南。

“都在这里。”王建南拿出了一叠纸说,“我前几天慢慢回忆,抄了下来。”

看完王建南当年写给沈秋的情诗,我发现,只要略做修改,就可以表达我的爱情,用来转赠给周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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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王建南的情诗仔细做了一番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和沈秋不仅相爱了,而且爱得很深,很疯狂。我选出了一首最适合用抄来赠给周家梅的,原诗标题为《雾都之夜》,我连标题都不用改了,因为周家梅的老家正在重庆,我只改了三个字,把王建南所提到的“未名湖畔”改为我和周家梅所在的成都“府南河畔”。

三个字,但效果却比三万字更顶用。毕竟我也算参与了创作,在周家梅面前我用不着心虚了。附:《王建南写给沈秋的第一首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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