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昨天的挺括相比,现在它皱巴巴的,比大红床单有过之无不及。
触感微潮,很像努力做某种事情被汗浸湿,又被抓挠出来的样子。
更可怕的是,它胸前位置洇出来两片血渍。程真心对着镜子比划了下,发现血渍正好在……两点的位置。
天呐。
天呐天呐。
天呐天呐天呐。
自己在……这方面,这么暴力的吗?
要素过多,程真心左手攥着牙刷,右手捏着衣角,整个人都麻了。
他把衣服扔回浴缸,锁上浴室门,一屁股坐到马桶盖上。想抽支烟冷静一下,发现没有,只好颤抖着手拨通韩宇的电话。
“呦,大下午两点终于想起来找我了。”
“我刚起床,”程真心没心思跟他瞎贫,“你附近有没有人?”
“等我三十秒,”那边的背景音由嘈杂到宁静,“好了,没人了,说吧。”
程真心单刀直入:“韩宇,做完之后一般有什么反应。”
“你说清楚点,做什么?”
“”程真心咬牙,“爱。”
“哦,这个啊,早说嘛。有什么反应得看床伴类型,狼系的会让你浑身酸痛下不来床,狗系的则会温柔些”
边听,程真心边把沈昼往两种类型里套。得出的结论是,哪个类型都不对。
除了宿醉后的头痛,他没有任何感觉。
“除此之外呢?”他又问。
韩宇想了想:“身上也会留一些痕迹,你懂的,都是情趣。”
痕迹啊
别说,还真有。
刚才照镜子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后腰纹身上印着两枚指印,看样子像被人用力掐出来的。
昨晚别墅里只有他和沈昼,指印出自于谁不言而喻。
程真心双肘撑住膝盖,无声薅头。
“哎不对,”韩宇这时终于反应过来了,“真心,你打听这些干嘛?”
“不干嘛,单纯好奇。”
韩宇打小跟程真心混在一起,了解自己兄弟。那家伙被捧着长大,要星星不月亮,给导致脑子里根本没长恋爱那根弦,二十六岁初恋还在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沈昼为了融资入赘程家,如果程真心不想,沈昼肯定不敢用强。更何况他也出自滨城三中,听说过沈昼的性格,跟机器人似的。如果没有夫夫生活,对沈昼来说反倒是件好事。
所以他一直没往歪了想,就连昨晚好兄弟找他要片,他都没想到洞房花烛那头去。
但这个问题简直太奇怪了,韩宇眼睛瞪的像铜铃:“真心,你说实话,你他妈不会把沈昼糟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