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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之夜(第1页)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拉蒙、巧诺、奥克塔维沃,还有我。

黄昏的时候我们将车子放在另一个山顶的松林里,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过了两个山谷,再翻一个草原就是今夜将休息的洞穴了。

巧诺和奥克塔维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无云的天空那样广阔的托着他们的身影,猎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时隐时现。

山的棱线很清楚的分割着天空,我们已在群山的顶峰。

极目望去,是灰绿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黄的茅草,是秃兀的黑石和粗犷没有一棵树木的荒山,偶尔有一只黑鹰掠过寂寞的长空,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一种风景。

太阳没有完全下山,月亮却早已白白的升了上来,近晚的微风吹动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发的气味。在这儿,山的庄严,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静是那么和谐的呈现在眼前。

再没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将绑在鞋上以防滑脚的麻绳解开来,远望着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来时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过来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来,我擦擦汗对他笑笑,顺手将自己掮着的猎枪交给了他。

这一个小时山路里,我们四人几乎没有交谈过。这种看似结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连的关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说话更是能使我专心享受这四周神奇的寂静。于是我便一直沉默着,甚而我们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见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还能走吗?马上到了。”拉蒙问。

我笑笑,站起来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绳子好似陷进两肩肉里似的割着,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过我又大步走去。

齐膝的枯草在我脚下一批一批的分合着,举头望去,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已成了两个小黑点,背后的太阳已经不再灼热,天空仍旧白花花的没有一丝夕阳。

这是我回到加纳利群岛以后第一次上大山来走路,这使我的灵魂喜悦得要冲了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跟着这三个乡下朋友在一起使我无拘无束,单纯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块石头。

事实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会来山里的。我是去镇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摊子旁碰到了另一个村落中住着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镇来买木材。“这里不能讲话,我们去那边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对拉蒙喊着。

“就是在找你呢!电话没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拉蒙是我们的旧识,四年前他给我们做过两扇美丽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来往的朋友。

这次回来之后,为着我开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乡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帮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个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头发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连颜色都像松木。两眼是近乎绿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总是含着一丝单纯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衬着一个大头,给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觉。他从不说一句粗话,他甚而根本不太讲话,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浓浓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质。

在镇外十几里路的一个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传下来的田产,溪边又有几十棵杏树,山洞里养了山羊。他的砖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艺使得这个孤伶伶的青年过得丰衣足食,说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对,因为他没有离乡过一步,村内任何人与他都有些亲戚关系。“不是昨天才见过你吗?”我奇怪的问。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问。

“进城去英国俱乐部吃饭,怎么?”

“我们预备黄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来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还有谁?”

“巧诺、奥克塔维沃,都是自己人。”

这当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两个学徒一个刚刚服完兵役回来,一个便是要去了。跟巧诺和奥克塔维沃我是合得来的,再说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练枪的。

拉蒙是岛上飞靶二十九度冠军,看上去不显眼,其实跟他学的东西到也不会少的。

“问题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犹豫。

我还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师、工程师、银行做事的,还有一些在加纳利群岛长住的外国人。都是真诚的旧友,可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好似总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别游说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们怎么去?”我问。

“开我的车直到山顶,弯进产业道路,然后下来走,山顶有个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骑车去好吗?”我问。因为我们四个人都有摩托车。“开车安稳些,再说以后总是要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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