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她可是目标开火锅店的女人,现在就是自己厨神道路的第一桶金!
温司瑾心里打过算盘,最贵的食材在这里可以免费取用,她只要付出一点调料的钱,其余的都是人工费。
以自己的厨艺,戎戬一天三顿按三百来算,一个月那不就是……一万?!
哇哦,这笔生意可以做。
戎戬果然没有讨价还价,但是由于终端被拿走,现在无法转账,他只能先欠着。
温司瑾也不怕他到时候赖账,利落地找到一处水源,剖蛇胆,去毒牙,看着熟练极了。
还不忘用那把匕首将一块石头削成锅子以及砧板。
该说不说,这把匕首当厨具用的话是真的挺好用的,当年她要有这玩意,那不是一刀一个丧尸脑袋。
戴纳在一旁帮起架火堆,戎戬则在处理他猎来的那只野兽尸体,温司瑾说等下会把它烤+炖了吃。
这乍一看,似乎只有叶秋岚无所事事。
她一点要帮忙的意思都没有,反而不断用语言骚扰温司瑾:“你真的会做饭?在温家学的吗?”
“你的反应能力是怎么锻炼的啊?和我说说呗。”
“我觉得我们很有共同语言的,以后……”
温司瑾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很是奇怪地看向叶秋岚:“你应该发现了吧,我这你是赚不到钱的。”
言下之意你为什么不离开去找其他冤大头,不是,其他顾客。
叶秋岚微微一笑:“做生意嘛,眼光得长远。”
温司瑾手中动作一顿,脑回路瞬间和叶秋岚的生意脑对上了!
“你该不会、卖我资料了吧?”
能让一个一心赚钱的人做一些看似不赚钱的举动,只能是这些举动实则也是能赚大钱的这一个答案,再结合叶秋岚这一直围着自己打转的模样,温司瑾理所当然地想到了这一点。
叶秋岚没有否认,温司瑾看似是问话,实则心里已经确定,她否认也没用,于是又朝温司瑾露出一个心知肚明的微笑。
温司瑾:“……”
好家伙,你这生意做得有判头啊!
“联盟刑法第三百十六条可是明确规定私售他人信息获取利益,判三到六年不等。”
温司瑾-->>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