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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1页)

上,转身挤出人群。只是那走出来的姿势却颇有古人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古风,通红着双眼,脸上满是悲壮之色。

甫一走出人群,鹰刀的脸立时改了颜色,捶胸顿足懊悔不已。一百两银子就这么没了!好好的干嘛要喝什么女儿红呀?马马虎虎来点儿老白干不就行了。自己那一百两银子看来是没指望了,但死也要死个明白。于是,鹰刀哭丧着脸,向一旁的人细细打听,那女儿红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赔率。

身旁的一个汉子见鹰刀实在可怜,便也不耐其烦细细道来:“原来,这一届的龙舟大赛原本没有‘女儿红’这一支参赛队伍,只有红白黄绿青蓝紫七支参赛队伍。其中红队便称‘状元红’,白队便叫‘老白干’,至于‘老黄酒’‘竹叶青’什么的说的却是黄青两队。当然,这都是地下赌档的暗语。老白干是连续三届冠军,所以它的赔率最低,只有一赔一,却也是夺冠的最热门,而黄红两队也有不俗的实力,它们的赔率分别为一赔三和一赔五。其他各支队伍的实力相对来说略弱些,但也不排除爆冷的可能,唯有这女儿红却横看竖看也不可能夺冠。因为,这支参赛队的成员是由女子组成的,所以称之为‘女儿红’。”

“说到这‘女儿红’的参赛,便要提到日前来我们九江城的一位大人物了。那便是高丽国的王族李玉堂李公子,据说此人虽然是高丽国的王子,但一心仰慕我中华文化,在高丽国时便喜穿我们汉人的衣服,学我们汉人说话,一时间被高丽国人作为美谈流传,更因此闹得高丽国人人以穿我们汉人衣服为美。后来,他更是自告奋勇上书高丽王,愿意担当高丽国的特使到我国来联络邦交,和朝廷通好。于是就这样,他来到了我国。到了我国之后,由于他长袖善舞,善于言谈,颇得皇上的好感。而他更是喜欢结交江湖上的朋友,时常外出京城游历。这一次,便是应花溪剑派之邀到小花溪游玩,路过九江城时,偶尔听说我们的龙舟大赛,便兴致勃勃地提出由他的随身侍女组成一支队伍参赛,权当是玩玩游戏。我们九江知府自然不敢提出反对意见,便同意了。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支‘女儿红’龙舟队。”

鹰刀听到这里,不禁满怀希望地道:“说不定知府为了拍这李玉堂的马屁,要求各支参赛队让了这‘女儿红’赢也未可知。”

那汉子摇头道:“原本也有许多人有阁下这种想法,但却听说那李公子有言在先不能相让,否则他就会大大的不高兴。你也知道了,他一不高兴,那知府的官帽保不保得住就很难说了。这个消息一传出来,这‘女儿红’的赔率立时芝麻开花节节高了,本来只不过是一赔二十五,这一下子便升到了一赔七十了。你想啊,那李公子的随身侍女是什么人?一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就是拎桶水都会吃力,又怎么和终日在水上操舟的大男人相比呢?所以,我说阁下你就死了那条心吧,全当那一百两银子打水漂了。”

鹰刀的希望彻底破灭,他心内暗骂:“什么狗屁李公子,有空开开心心的搂着侍女看看龙舟大赛不挺美吗?非要叫她们也去参赛,还说什么不许相让。这么愚蠢的话也说得出来,真是吃肥肉吃多了,满脑子不知所谓。一点怜香惜玉之心也没有,那也罢了,却无缘无故害得我损失了一百两银子。唉,人一倒霉起来,喝凉水都会塞牙缝。天妒英才啊天妒英才!”

心情恶劣之下,连酒也不想喝了。他正想走出门去,转换转换心情,却听得一声:“给我也来两壶女儿红!”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还不能不信,这世界上还真有不怕死的傻鸟!如此奇事怎能就此放过?

鹰刀惊异之下,怀着崇敬的心情循声望去。心里到底还是有些安慰,虽然自己光荣就义了,但临死还有个垫背的,这总算是件好事。

第一章 第五章

鹰刀肃然起敬地望着那发话的男子。只见他年约二十岁许,额上一蓬乱发随意地用一根布带系住,双眼大而明亮,却有着一种与他年龄颇不相称的沧桑,脸颊瘦长,唇际总是挂着一丝邪邪的笑容。为什么称他的笑容为“邪邪”的笑容呢?因为,当你心情好的时候,看到这种笑容,你会觉得很舒服,阳光灿烂。但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你见到这种笑容便会忍不住想拿拳头揍他,最好将他的脸揍成烂柿子一般,你才会觉得痛快。所以,你说它邪不邪?

虽然鹰刀的心里不愿意承认,但还是不得不认为此人是个英俊的青年,至少比大多数被誉为帅哥的男人要帅上那么一点点。当然,鹰刀还是觉得和自己相比要差上一点,至于别人的想法是不是和鹰刀一样,他就不想知道了。

那掌柜的闻声不禁奇道:“这位小哥,我这卖的可不是酒,你想清楚了?可别象方才那位一样,还没弄清楚就胡乱开口说话。”

那青年笑道:“我知道你卖的是什么。废话少说,这是一百两银票,你接着吧。”

那掌柜的摇了摇头,既然人家嫌袋里的钱太多,自己又何必假充好人呢?于是,他迅捷地接过银票,接着从柜台中取出两张赌票递给那青年。

那青年笑笑将赌票收入怀中,不再理会别人对他报以惊异的眼神,径自走到鹰刀身前立定,道:“你是鹰刀?”

鹰刀一楞,答道:“正是鹰刀!你认识我?”

那青年摇头道:“不认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买两壶女儿红吗?”

鹰刀暗想:“我当然知道,你是一时间颠病发作,人一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又有什么难猜的。”当然,鹰刀不会这么回答,万一不小心惹到个疯子,他一天到晚疯疯癫癫地跟在你身后,那滋味想必难受的紧。于是,鹰刀只好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那青年笑道:“因为,我要杀了你!我常听人说,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所说的话,往往是很灵验的。我就想试试,是不是果真象他们说的那样。”

鹰刀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人只怕当真是个疯子。他妈的,这孩子家里的大人也太不负责任了,随随便便地就让这疯子出来,满大街乱跑,也不管管,要是伤了人怎么办?不行,这里太过危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着!

鹰刀理也不去理他,拔腿便往外走。

谁知刚跨出几步,脑后破空之声急响,已然直逼自己身后几处大穴。鹰刀叹一口气,只得拔刀转身应战,但内心却涌起一股强烈地委屈:“人长得帅也是罪过吗?这大堂之内少说也有五六十人,这疯子什么人都不找,偏偏要找我?难怪人言常道,红颜自古多薄命,想不到我鹰刀的命比纸还薄啊!”

鹰刀用刀身挡住那青年一击,一个顺水推舟顺势一刀劈将出去,想以自己大夏龙雀刀的锋利劈断他的兵器。却没想到,此人的兵器甚是奇异,乃是一柄又细又长的尖刺。自己的刀甫一接触到他的尖刺,那尖刺便如同一条丝线一般缠绕住刀身,更是贴着刀身直上,刺向自己手腕。

鹰刀大吃一惊,天魔气勃然而发,右手一圈,甩开尖刺的进逼,后退两步,立刀戒备。方才两人交手一招,若非鹰刀反应快捷,他的右手已经被废了。鹰刀额上冷汗直冒,双眼盯着那青年奇异的兵器,脑门发胀。放眼武林之中会使这种奇怪的兵器,据鹰刀所知唯有一人,但鹰刀多么希望自己猜错了,他哑声道:“绕指柔?你是天杀傲寒?”

那青年手腕一抖,绕指柔已消失在他的手中,谁也没有看清他到底将那绕指柔藏在什么地方。只听他微笑道:“我正是傲寒!有人出钱要我来杀你。你还有什么想做的事请快快做了罢,我的耐性不是很好。”

鹰刀既然知道面前这人是被誉为“杀手之王”的天杀傲寒,倒也不急着走了。因为他知道若被此人盯上,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还是难逃一死。反正要死,又何必跑得那么辛苦呢?

这傲寒算得上是近年来江湖上窜起最快,声名最盛的人物之一了。此人自三年前初出江湖,还从没听说过有谁能逃得过他手中的绕指柔。他无门无派,武功自成一袼,却没有人能知道他的来历,仿佛是从地底里冒出来一般。他的成名之战是单人孤剑血洗陕北黑道势力最大的一群马贼。为了追杀贼首“一阵风”,他孤身一人自陕北直追到大漠,横越三千里,才将“一阵风”击毙于绕指柔之下。那“一阵风”在临死之前曾问傲寒,为何要追杀他们,得到的答案却令自己死不瞑目。原来傲寒答道:“我是一个刚出道的杀手,你是我接的第一笔生意。雇我来杀你们的是一个从你们手底下死里逃生的六岁的孤儿,他的家人已经全死在你们手中了,为了报仇,他用他身上所有的财产雇佣我来杀你们。虽然只有一文钱,但我想第一次做生意总是要给点优惠才会吸引别人上门的,就当是先做一做宣传也好。所以,杀你们的报酬就是一文钱了。的确,钱是少了点,但这究竟是我第一次赚钱,感觉真是不错啊!”

那“一阵风”原本倒不会那么快就死,但听傲寒如此说来,气往上涌,真是不甘心啊,自己的命竟然只值一文钱。于是,他竟硬生生被活活气死了。从此以后,傲寒的声名鹊起,光顾他的客人也越来越多,而他也从不让人失望,总是让客人满意而回,从未失过一次手。

鹰刀笑笑将刀收回到背后,道:“傲寒兄,既然有人出钱请你来杀鹰某,我料想自己已是凶多吉少。只是我有两件心事未了,不能和傲寒兄放手一搏。”

傲寒眉头一皱,道:“鹰兄的心事倒也不多,但且说来听听无妨。只要不甚费事,想来还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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