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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部分(第2页)

于是再次的打开了史涧西的储物手镯,顿时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因为这里不仅有着近千块的中品灵石,还有几瓶金丹期修炼服用的丹药,甚至还有几瓶丹药自己也不知道名字,最让他感觉小心脏跳动的是里面竟然有着一件百变法袍,这个可是修真界的奇物,很是少见。

这件百变法袍不仅可以保暖驱寒,清洁身体污垢,还不怕异火的灼烧,并且可以改变形状,变成各种样式的道袍,肉眼是看不出来的,因此它有个专属的名字叫做百变袍,意思是可以变化出一百中衣服的样式来,这些都是他原来在飘渺宗的典籍上看到的。

于是风云无忌顿时褪下衣物,把它穿在了身上,顿时感觉全身清凉无比,而且随着输入灵力,还可以变化一种样式,每输入一次,变化一次,于是他玩的不亦乐乎。

清点完了收获后,风云无忌把所以没有用的东西放进了储物袋中,留在了洞穴之中,把能用的上的,但是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都收入到了一个储物手镯中,这样还有三个储物手镯是空着的,于是他干脆把三个储物手镯都套在了小花狗的脖子上,黑戒中放的都是紧要之物。

小黑剑已经把两件下品法宝给吞噬了,兴奋的回到了风云无忌的丹田之中,开始消化了起来,风云无忌也不知道这把小黑剑为什么要吞噬下品法宝,反正他自己用不上,吞噬不吞噬对于他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况且储物手镯中还有着一千二百多块的中品灵石,他不缺钱花。

利用五行不灭体变化了身形,然后身上的百变袍也一阵变化,最后一个寸头的的冷峻汉子出现了,身着一件藏青色的道袍,脸上棱角分明,星目剑眉,高挺的鼻子,紧闭着的嘴巴,加上紧绷着的脸蛋,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在洞穴中已经呆了至少半天的风云无忌出来后,直接朝着大路而去,东方成没有搜索这个方向,而黑衣人则是去传递消息,所以风云无忌相对来说还是安全的。

“这位大哥!你也是要去风国的皇城吗?”一个面容猥琐的男子,上来笑着和风云无忌搭讪道,只见此人是一张圆圆的略微发福的脸上嵌着一双小小的眼睛,更衬得他面黄肌瘦,猥琐不堪,肥胖的身子随着走动摇摇欲坠,委实有几分好笑,莫不说丑态百出,光是那笑,就让人阵阵发寒。

“恩!”

“大哥,我也是去皇城的,我听说国主风不平要为他的妹妹选一位乘龙快婿,邀请了周围十国的修真才俊前来参加,我就是来一睹十国第一美女的容貌的。”猥琐男嘴中流出了哈喇子,眯着小眼睛,脸上带着欠揍的笑容说道。

风云无忌顿时一愣,风玉春要选婿,这个事情自己在季凤宗没有听说过,在九幽谷也没有听风玉春说过,甚是不解,于是不管猥琐男的样貌多么的猥琐不堪,出声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猥琐男立马腆着脸,眯着小眼回答道:“大哥,我叫韦索,出身远在万里之外的苍国修真第一大派苍云派,大哥你有所不知,这个消息在三年前就已经通知各个门派了,因为有的距离风国遥远,光是路程就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而风玉春的选婿大会,要在半年后才会举行,定在了七月七,传说是为了让上天赐给她一份好姻缘。”

风云无忌恍然大悟,然后不再言语,而韦索见风云无忌兴趣缺缺的样子,也闭口不谈了,和风云无忌并肩走在了大路之上。

“呔”一声断喝,打断了风云无忌和韦索前行的脚步,定睛一看,只见路的中央站着一对极不对称的两人,一个高高瘦瘦,犹如是马秸秆一吹就到,一个是又胖又矮,腰圆的如同一个肉球,一颗小小的脑袋安放在上面,根本看不到腿和脖子,其中那个肉球首先开口道:“两位是要参加风玉春的选婿大会的?”

“是!”

“不是!”

“到底是还是不是!”

“他不是,我是!”韦索解释道。

“我不管你们是不是,麻杆都给我抢了!”瘦高的男子着急的说道。

“肥猫,我们还是和气生财的好!你看我的!”肉球说道,然后对着风云无忌二人说道:“两位朋友,我们是来自遥远的卫国的辛未派,他叫肥猫,我叫麻杆,因为路上灵石消耗的厉害,所以现在没有灵石吃饭,想从二位手中借点花花,等回到了卫国后,我们一定还你!”

韦索听了哈哈大笑道:“真有意思,我叫韦索这个名字就被人耻笑了无数次,你们二人,胖的叫麻杆,瘦的叫肥猫,这形象真是笑死我了!”

“哼”的一声冷哼,肥猫道:“我小时候肥胖,而他小时候瘦高,可是自从修炼了后,我们的体型竟然反了过来,但是名字是爹妈给的,怎可随意更改。”

风云无忌顿时道:“说的好!”

“既然两位大哥也是不远万里来的,我们就一起吧!”韦索自来熟的说道。

“你有灵石,管我们吃住?”肥猫和麻杆一口同声的问道,同时目露奇光,像是看到了财神爷,丝毫不顾忌韦索的猥琐模样。

韦索听了后,顿时颜色微红,小眼睛眯着看向了风云无忌道:“大哥,其实我也是没有了灵石,才和你主动搭讪,陪你徒步行走的,否则的话我早御剑飞行了。”

“你没有灵石,你充什么老大呢?”肥猫和麻杆立马变脸不屑的对韦索说道。

风云无忌看了一眼三人,发现三人都是筑基后期的修为,想必在派中的地位不低,否则的话是不会被派来参加这选婿大会的,于是存了结交之心,道:“三位不必争执了,灵石我还是有一点的,足够我们四人到皇城了。”

“真的!我们可是遇到贵人了!”麻杆很是兴奋的说道。

“大哥,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韦索现在才想来问风云无忌的名字,所以说话时有些不好意思,而麻杆和肥猫则是一脸的鄙视之相。

“我叫风云无忌!”风云无忌直接用了真名,因为风云和云风都不能用了,而且自己还打算以后收集愿力,所以真名用出来后,对以后有好处,并且他决定以后都用真名行事。

“风云大哥!请受小弟一拜!”麻杆弯腰就拜,恭敬的施礼道,可是以他的身材都没有腰,而且也拜不下去。

“好了,既然我们四人结伴而行,那么我们就到前面的小镇上买几匹马,这样速度也快一点!”风云无忌提建议道。

于是四人加快了速度,不到一个时辰就来到了一个小镇,这是一个有着不足十万人口的小镇,小镇的居民大都居住在这个镇子的四周,小镇的名字还是很有诗意叫做丹阳小镇。

四人首先进入了一家酒楼,要了个包间,把所有好吃的菜都点了一个遍,然后就开始放开了肚皮吃了起来,就连小花狗也耐不住寂寞从风云无忌的怀中跳了出来,上了桌子,朝着一直红烧的肥鸡招呼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风云无忌大喝一声:“小二,结账!”

“上等酒席十桌,灵石三十颗!”小二满面笑容的跑了进来,躬身施礼道,他很是兴奋,这一桌的客人可真能吃竟然吃了十桌的菜肴,自己的提成可是有着三颗之多,有了这些灵石,把它们兑换成银两,自己心目中的翠花也就可以风光的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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