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全身神经药物,大多使其全身行动力失去运转,重者会使其昏迷……否定!”
“催眠+药物?勉强可以做到,但可行性不大!”
“首先是催眠问题,无法短时间完成。其次是药物,世上真有这种药物?”
“假设药物存在,配合催眠……否定!”
“通过国安对案情的调查,死者生前,接触死者被列为嫌疑人的目标太少,都不具备作案可能。”
“五座城市作案,留下的线索更少……甚至是没有线索!”
“疑点一,不接触死者的情况下,有可能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吗……否定!”
“疑点二,不接触死者,又如何让其服下某种药物,有可能吗……否定!”
“我还有帮手?二人?或团伙作案?”
“目的呢?人在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确定一个目的?”
“想不通……难道真是灵异?”
肖御瞳孔一缩,心沉入了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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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迅速冷静下来,逻辑重新变的严谨清晰。
“不,这只是猜测,基本排除可能。”
“重新推理……”
“两个最明显的线索。”
“一、控制!二、自残!”
“首先控制一个人,不会那么简单,短时间内绝对无法完成。”
“其次是自残,行动力有时可代表心理状态,让一个人去自残,即使是催眠都无法做到,这完全违背人类心理,是不存在可能性的。除非……”
“致幻?”
“药物控制,产生幻觉,死者生前自残时,处于幻觉状态?”
“神奇的问题出现了。”
“如何控制一个人的幻想,让处于幻觉中的人,伤害自己?”
“这个路我暂时想不通,那就换个思路,从其他地方突破。”
“先排除是幻觉……假设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恶性犯罪。”
“他必然会在案件中留下线索,但凡实施犯罪,现场都会留下直接,或间接的痕迹……”
“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