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民(1953—1972)
1953年8月12日生于林西县,汉族,69届初中毕业生。1971年3月19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上士、炊事班长,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8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二等功,追认为共产党员。
★采访记录
王爱民的母亲孙淑珍:
爱民是高个子,比较胖,外号小胖。她父亲是林西县医院的药剂师,转业军人,党员,后来当了主任,我没有工作。我一共有6个孩子,爱民是老大。
我今年73岁,爱民在家里能帮助我管家,几乎是半拉家长。“*”中,我成分高,是富农,整天被叫去训话,学习。她就在家里带弟妹,给弟妹们做饭,缝缝补补,送弟妹上幼儿园。
家里除了我,她是主力,帮我跑腿儿干活。我身体不好,血压高。她很关心我和弟弟妹妹。
爱民学习不错。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喜欢唱歌。跟街坊、同学都处得很好。
去兵团前曾在邮电局帮忙,不挣钱,义务给人干。报名去兵团时,没告诉我,怕我不让她去,那年才17岁。家里孩子多,她想早点出去,减轻一下家庭的负担。
走后,她来信说,那地方可好了,一去了那儿就不想回来了,跟当兵一样的待遇。去了两个月,就寄回来10块钱,让给弟弟妹妹买本子。
到兵团一年多,没享福。一去就在炊事班,天天做饭,没休息的时候。后来她当了炊事班的上士,负责给食堂采购。这中间,她回来过两次,给连
里买各种食物,如粮食、菜籽油、小猪、小鸡、粉条、豆子,等等。回家可忙啦,见天在外面跑。还让家里帮助她买东西,让她爸给她买老鼠药、老鼠夹子。因为连里食堂的老鼠多,曾发生过老鼠掉进饭锅里,引起不少意见。
◆林西姑娘王爱民她回来后给好多战友捎信。我还帮她送过信,到各家去送。走时再从各家拿捎回的信,一家一家去取。她热心给大伙儿办事。帮人买东西,捎东西,带信。
后来当了炊事班长。来信说过年别人休息6天,她只能休一天。她要管全连的饭,天天都得干,维持大家的生存。
都说她不该去打火。这是命啊!
她脚长了个鸡眼,医生要介绍她回城里做手术,她没回,就在团部医院做了。刚动完手术没几天,脚上还缠着纱布,就赶上救火,她是带着伤去救的。她的本职工作是领导炊事班做饭,保证全连吃饱吃好,救火不是她的事。起初,连里让她在家里看电话。她唠叨起来,很不满意。副班长见她这么想去救火,就说你去吧,我来看电话。结果她就去了。◆全家人去扫墓她脚上刚刚挖了鸡眼,走路还不稳当,一瘸一拐,从后面撵上去的。去了就完了。她走得晚,死得早。听兵团战士讲,没烧太坏,能认出来。
团领导只是说:打火时,风向变了,把他们围在里边,再详细的情况,没人告我们。连长、指导员都带着人去救火,但他们没有死。
听战士说,团部有个当官儿的专门给爱民挑了一口好棺材。她老去团部采购,人家都认识她了。
唉,到兵团的时间太短了,还不到14个月呢,才18岁,多好的岁数啊!
炊事班长的苦衷
王爱民死后,通知了我们家。我父亲急了,赶紧去团里核查,才发现我还活着。原来王爱民和我不是一个人,虽只差一个字。
——四连兵团战友爱民
头天晚上的五四联欢节上,王爱民还给大家唱电影《洪湖赤卫队》里的歌曲:
……娘啊,儿死后你要把儿埋在那洪湖畔,将儿的坟墓向东方,让儿常听那洪湖的浪,常见家乡红太阳……
谁知道,第二天她真的就死了。她的坟墓并没有向东方,只是给她挑了一口好棺材。
——四连兵团战友
因为伙食问题,很多兵团战士都对她有意见。
食堂不可能人人满意,炊事班长是个惹是非的差事。有人说王爱民就会做小锅饭讨好当官的;有人说她太会来事,整天往连部转。再加上在面条里捞出死老鼠惹起了公愤,她这个炊事班长成为大家攻击的目标。战士们整天粗粮,连长却顿顿白面,谁能没有看法?王爱民跟领导接触多,谈笑风生,自然招人反感。有的兵团战士说:那个林西女的成天给牛连长做小锅饭,哼,林西人真会来事。
但王爱民也有她的苦衷,小地方的人无权无势,没人瞧得起,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靠领导,亲近领导。除非你不干,谁当炊事班长都要给领导做小锅饭。这太正常了。何况为改善食堂伙食她还费心思想了一些法子,并学会了做菜。她做的拔丝土豆和红烧茄子都很受欢迎。她上林西采购时动员全家四处排队,为连队购买紧俏食品。为搞到威力强大的老鼠药四处奔走,头发里刮得全是土……
特别是脚掌刚做了鸡眼手术,领导让她守电话,完全不必去救火,却还一瘸一拐地追赶队伍。当浓烟呛倒了她,衣服被引燃,肥胖的躯体给烧得吱吱冒油之时,身边的战友塔拉赶忙帮她*服,结果烧掉了两只手,自己也昏迷过去。但瘦瘦的塔拉却侥幸活了下来,胖胖的王爱民却气断命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