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知道,我连笑的资格都没有。
明明我才是那个最应该被别人齐齐指著看笑话的对象,就像动物园被关在笼子里表演吃香蕉的猩猩一样。
只需要拿根不值钱的香蕉给它吃,它就傻得以为得到了全世界最珍贵的东西,感激到不遗余力地表演各种可笑丑陋的动作,赢得别人带著看戏意味的嘲讽欢喜。
可是不笑又能怎麽办呢?总不能我一个大男人,就跟电视剧里的姑娘家似的,受了委屈梨花带泪地扑到哪个怜香惜玉的备胎怀里哭、顺便浪费上一包餐巾纸吧?
这也不像样啊。
“哎……”似乎有人在推我,伴随响在耳边的、穿透力极强的大嗓门,“兄弟!你……你清醒点!哥心脏脆弱,可受不起惊吓!”
“怎麽了?”我止住笑,抬起头看著小球,“还不准人笑了?”
“呃……你笑吧笑吧!”小球盯著我似乎愣了半天,最後豪气万丈地挥手,“哥就忍痛抛弃形象让你笑个够!你……没事就行了!”
“多谢裘少赏脸。”我冲他眨眨不知为何有些干涩疼痛的眼。
然後我看到了他瞬间换上的想吐又不敢表现出来的滑稽表情。
“好了。”一股大力拉扯住我的手臂,把我从地上拽起。我抬头,对上迟暮平淡如水的眼神,“刚刚没喝过瘾,前头有个不错的酒吧,陪我和球再去喝两杯?”
“啊?”小球在旁边发愣地插嘴,“美人你怎麽还没喝够?可是我明明……”
随後他在迟暮的眼色下识趣地噤了声,带头向前方走过去。
“把脸擦擦再跟上,痕迹很明显。”迟暮松开我,不知从哪变了张湿巾塞到我手里,低声说了这麽一句,然後没给我任何解释的机会,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头的小球。
“……”我那不是哭,我那明明是笑过头了好不好?!
我第一次有了想把迟暮给灭口的冲动。
一开始还是三人对饮打著哈哈说著无关痛痒的废话,再然後当我发现酒精对我的吸引力,远胜於一边神情复杂喝酒比喝咖啡还要斯文的两个家夥时,我索性把全部的感情和注意力投入到一瓶瓶的酒里。
结果到後来,我已经看不清桌上到底东倒西歪的放了几个空瓶。
大概是我也进入了天旋地转状态的缘故。
所以我骂骂咧咧地砸了两个酒瓶,好像还脸红脖子粗地问候了林远,顺带一众记忆里得罪我的宿敌,就连只是无辜喝酒的迟暮也未能幸免。
言语之粗鄙若能成真,大概我就可以与这些人的一众亲戚祖宗发生相当不正当的关系。
直到最後,在我就要踉跄著摔倒,眼看就要与地上的玻璃碎片产生血浓於水的感情,并且隐隐感到一种无上期待和快意的时候,有人用力拉住了我,并且直接把我拖出酒吧,塞进了计程车里。
其实我一直很清醒地知道我在做什麽,也很清楚地从迟暮与小球震惊同情的眼神里看到了我的疯狂扭曲与狼狈。
我知道,现在的我,在他们眼里,无异於是一个表演滑稽戏的小丑。
只是,大概是酒精麻痹了我唯一能用得上的理智神经,让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举动,一直压抑的情绪终於找到了出口,就争先恐後地趁著我意识不清的时候钻了出来。
所以说,酒真是个害人的主。
摇晃的计程车让我眼皮愈发沈重,不时的颠簸里,我的身子越来越歪,然後索性拿座椅当床,开始找周公约会。
☆、第二章(3)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大亮。刺眼的光让我极度不适应,拿手挡了半天,终於勉勉强强眯著眼睛坐起身──
大脑一阵抽搐的疼。
自作自受啊。我叹息,用力地敲打了下自己的额头,这才有心思打量起四周。
我正裹著被子坐在我家的床上,具体地说是,我和林远曾经的家的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