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堡城南一个漂亮的小区里,一座保养完好的殖民地时期的老屋墙壁上靠着一架梯子,一个留着个水兵头肩膀宽阔的高个男人正站在梯子上。这是一个晴朗、清凉的星期六早晨。像这样的活,在周围乡间的千家万户,人们做了一遍又一遍。
那个男人正在把百叶窗漆成墨绿色。真怪,布琳心想,在这儿住了有十年,她总是觉得在修剪花草的时候,绿色会看着很舒服,但却从未想过这是为什么。现在她明白了。这座房子背靠一片葱绿的松树林,真是一个堪称“长青”的闪亮典范。她曾经每天都看着这些树,却从未真正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他扭头见这辆佳美车过来,愣了一下,油漆刷子刷了半截停下了,他随即从梯子上爬下来。他把漆桶放在他立起来的工作台上,又将漆刷放进塑料袋里,以免漆在刷子毛上发干。凯斯·马歇尔干什么事都很仔细。
布琳在车库前刹住车。约伊爬了出去,从后座上拖出他的手提箱。
“嗨,爸爸!”
凯斯把儿子搂在怀里,约伊让他抱了抱,然后就冲进了屋子。“拜拜,妈!”
“星期一放学后我去接你!”
“别忘了带曲奇啊!”
她的前夫正想说什么,可见布琳关上发动机从车里下来,他又好像忘了要说什么似的。在过去的两年里,她在这里的停留时间从未超过六十秒,总是放下来探望父亲的约伊就走。
“你好,”她说。
凯斯点点头。他的头发已有点斑白,但十年里体重却未增加一磅。这个男人的代谢能力真是很强。当然,运动能力也一样强。
他大步朝她走过来,拥抱了她一下。力用得不大,也不小。这让她想到了他好的一面,这些好的一面在他身上还有很多。他是个牛仔式的人物,这是当然,不过是那种经典意义上的屏幕英雄,而不是像可怜的埃里克·蒙斯,认为警察之道不在于信心和从容,而在于武器的精良和戏剧化的手段。
“我说,你还好吧?”她问。
“还行。忙。给你拿点喝的?”
她摇了摇头。抬头看了看房子的这一侧。“颜色不错。”
“家得宝打折时买的。”
“你们俩这个周末干什么?”
“钓鱼。然后我们今晚去博格勒家烧烤。约伊喜欢克雷。”
“克雷是个好孩子。”
“对,是个好孩子。他爸爸弄了些长柄曲棍球的装备。我们要试试。”
“还有哪种运动是男孩子不喜欢的?”布琳笑了。“你也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