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斐利把新听到的句子,原封不动,全数记录了上去。
他手上多了一柄泛着幽微蓝光的细剑,长剑冷意凛然。
亲王阵营擅用剑术,每个人都有一柄自己血术幻出的独特的剑。
他的剑名为“谛色”。
在书架底端,放着亲王阵营的剑术书,他收到之后就一直收在了那里,没有动过。但是现在,他忽然想重新看一下。
也许对于从小在剑术室长大的他来说,习惯的练剑,能让他最大限度地冷静下来。
修长手指抽出了那本羊皮书。
翻开,第一页,流畅的字体——
“——谢雪之手写笔记:‘欲练神功,必先自宫。男人,只会影响我出剑的速度!’”
时斐利:“……”
***
谢雪之只是偶尔会入睡困难,等真正睡着了,睡眠质量良好得简直可以上世界纪录。
他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等到醒来,已经又快晚上十点上课了。
听到555播放闹铃叫他起床的声音,他懒洋洋地一翻身,一不小心把自己翻下了床。
疼得要命!
彻底清醒了。
谢雪之满头星星旋转,扶着桌子站了起来,给自己收拾了一下。
唉,上学如上坟。古人诚不欺我。
上晚上十点的学,更加阴间。
他整理书包的时候,突然想到昨天在华堂打工的时候,他做整理书架的任务,看到了摆放在最后一排的剑术书。
剑术?
他眼前一亮,正好当时累了,索性停下来划划水,顺便打开书看了看。
时斐利显而易见把这本书忘记了,书页有不少灰尘,他津津有味看了起来,看到有趣的地方,没忘灵光一闪,翻回了第一页,准备做一个批注。
他的字从小练到大,又好看又流畅,怎么可以不加一个大名?
于是,手写笔记出现。
他很自信,日理万机的时斐利看不到被他遗忘了这么久的书。
“今天去把那本书看完得了,如果看不完,就和时总说一声,把书带回来。”谢雪之美滋滋继续收拾书包,“毕竟把书留在那里总归还是有点危险的,一不小心被看到就社死了。”
他背起书包,出去上课。
“虽然时总根本不可能看这本书,但是放在那里总归不太安全,如果我的笔记被第二个人看到,恐怕我要尴尬得连夜逃离血族学院吧。”
555:【宿主说得好。】
谢雪之挑起眉梢,挑剔地表示吹毛求疵:【你最近的吹捧有点不走心,是不爱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