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前女友
次日。
清晨。
沈轻歌是被自己的生物钟叫醒的。
傅瑾已经不在枕边了。
遮光窗帘拉开,是一片明媚的阳光,金子一样撒在别墅前面的花园上。
她足足躺了十分钟,就这么盯着仿佛油画中的别墅花园,脑袋里一遍一遍的放昨晚的“少儿不宜”。
有这个词叫食髓知味。
估计就是她这种感觉。
身上的痕迹比上次更多,更深。
好在傅瑾避开了脖子的重要位置,穿衣服不会露出来。
她昨天穿的衣服又没有了。
放置在枕边的,是傅瑾给她准备的一套全新的衣服。
一件米色的半露肩毛衣,一条浅灰色的半身裙。
单件吊牌价六位数。
沈轻歌倒抽了一口气。
“傅瑾,我衣服呢?”
“拿去干洗了。”
“……”
沈轻歌不死心,抱着被子去浴室找了一圈,又去客厅的沙发上去找。
系着围裙的傅瑾抱着手站在厨房门口,提建议,“你也可以不穿,我觉得挺好看的。”
沈轻歌:“!!!”
她拿着衣服,指着吊牌,“太贵了。”
“打折。”
沈轻歌:“……打骨折吧。”
她可不是会真把lv的菜篮子包当菜篮子用的人。
傅瑾转身进厨房,“穿好衣服来吃早餐。”
沈轻歌已经嗅到了香气。
她捏着浴巾边角,“你在做什么?”
傅瑾颠勺,把煎蛋培根翻了个面,“给你做早餐。”
她也不可能真裹着浴巾在房子里转悠,还是换上了衣服。
不得不说,傅瑾的眼光,真的长在她的审美上,是她想穿却又一直没有尝试的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