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惠惠震惊地看着他:“你不是在警察局旁边的单独病房吗,怎么会在这儿?”
她刚刚从警察局附近出来,很明确地可以肯定,警察局还没放人。
可是他却出现在了汽车站……
沈惠惠惊道:“你偷跑出来的?!”
自从那天分开后,两人就再没见过面。
此时男人穿着一身新的衣服,应该是警察局新发的。
只是这个年代大多数穷人还吃不饱饭,营养跟不上,导致大多数南方人个头不高,身高就一米七出头。
而眼前这个人,高高瘦瘦的,明显高于平均线。
这导致了新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十分不合身,不论袖子还是裤子都短了一截。
衣服短一点就算了,更惨的是鞋子也偏小,根本穿不进去,脚后跟都露了出来。
他应该是徒步从警察局赶到这里的,穿着不合脚的鞋子快步赶路,脚后跟被磨出了一层血,血肉模糊地踩在地上。
再搭配他脸上身上的伤……看起来简直惨不忍睹。
也亏得最近宁平县伤员很多,大家都十分狼狈,他这个模样站在人群中,倒也没显得很突兀。
只是看起来,实在太疼太疼了。
察觉到沈惠惠在打量他,男人也知道自己现在肯定十分狼狈,有些无措地往后缩了一下:“对不起,吓到你了。”
“我看起来像是被吓到的样子吗?!”沈惠惠气道。
男人看了沈惠惠一眼。
只见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板着脸看着自己。
确实不像是被吓到的模样,反而更像是……生气?
沈惠惠看着男人,差点没气得跳起来。
她能不生气吗?!
至少沈惠惠早晨去警察局的时候,男人还是被关在里头的。
应该是门卫大哥把东西送上去后,男人得知了她要离开的消息,就偷跑了出来,赶到汽车站见她……
没有人想到,他有能从警察眼皮子底下逃走的能力。
更想不到,他会跑来汽车站。
旧汽车站和警察局都在城区内,距离不远。
可是他们现在可是新的汽车站。
从警察局到新汽车站,沈惠惠都是坐车过来的,简直不敢想象男人是怎么跑来的。
要知道他还是个病患,身上有不少伤。
更别说那鲜血淋漓的脚后跟了。
宁平县的水虽然逐渐褪去,但天还没放晴,地面湿漉漉的。
来来往往的人多了之后,地上全都是脏水,光是碰一下都嫌脏,更何况受伤的脚直接踩在地面……
早知道会这样,她当时就应该叮嘱门卫大哥,晚点把东西送上去的。